房地产公司零星工程管理规范
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零星工程管理规范
第一条
目的
单体工程合同未能包含且工程造价3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
范围
降低工程成本,明确程序和责任,加强零星工程成本管理可控性。
第三条
管理规范
1.零星工程立项原则
6.1工程费用在3万元以下。
6.2必须详细注明立项原因。
6.3一般由项目主办工程师进行立项,同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6.4公司其它部门(含工程管理部、设计部、销售部、物业公司等)如要求项目部进行零星工程施工,必须提交经公司职能部门批复的书面文件(文件阅处单等),作为“零星工程立项文件”,项目工程师根据此文件,确定工程项目,填写零星工程委托书。
2.零星工程委托原则
6.1原则上各标段内的工程都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完成。
6.2若由于工期等因素,主体施工单位无法施工时,必须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按工程类别委托已签订零星工程委托协议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3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一般由原施工单位完成,若特殊原因委托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则必须办好对原施工单位的扣款事项及相关手续。
3.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
6.1零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共同参加,开展招投标工作。
6.2零星工程按工程类别分别进行招投标,分类参考已建项目。(如:土建安装类、配套类、园林景观类等)。
6.3每个项目零星工程的承包单位不得多于3个。
4.零星工程的合同签订
6.1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总合同,明确工程要求及费用结算的各项条款。
5.零星工程实施是通过零星工程委托单开展工作的。
6.1每一项工程必须先立项后施工,特殊紧急工程允许现场工程师发口头指令,但必须在口头指令发出后24小时内补发零星工程委托单。
6.2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监理必须对施工质量把关,若有隐蔽工程,则必须在工程隐蔽前完成对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复核。
6.3工程结束验收后,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工程量的审核。
6.4在零星工程施工中,不得签认点工,如因特殊原因(配合四大配套公司施工),确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项目部应向公司作专项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主办工程师应做好现场记录,列明具体配合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6.零星工程的预结算管理
6.1根据零星工程委托单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1天内完成零星工程概算编制,成本管理部1天完成概算审核工作。
6.2项目工程师每月5号汇总上月已竣工零星工程项目,上报工程结算单。
6.3成本管理部复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6.4成本管理部定期对零星工程结算送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6.5工程结算审核价若超过委托书的20%,项目预算员填写《工程造价分析表》。
6.6根据审核造价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四条
附件
《零星工程委托书》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结算造价分析表》
上海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六月一日
起草
成本管理部
审核
批准
最后修改日期
200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