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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部安全日管理活动规范(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查看人数:46

发电运行部安全日管理活动规范

第1篇 发电运行部安全日管理活动规范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班组安全日活动,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范围:

所有运行班组。

三、安全日活动的时间及频次要求:

“安全日活动”每周或每个轮值开展一次,每月开展四次。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包括学员、临时工、司机),每次活动时间不能少于40分钟。

四、安全日活动的组织:

1.每次安全日活动由值长、单元长、班长主持,值长、单元长、班长不在时可授权班组安全员组织召开。

五、安全日活动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指示、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安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安全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学习内容必联系对照本部门、本班组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把其它单位、车间、班组或个人发生的异常、事故情况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对待、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布置整改。

3.结合案例以及其他厂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生产事故通报,由班、值长总结讲评班组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及设备隐患,认真开展危险辨识与预控。

4.班组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试验检查,台帐的整理等。

5.属上级布置要求的学习内容,必须按要求完成。

6.班组人员均应全部参加“安全日活动”,同时认真作好

活动记录,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均应由本人亲自签到,如有缺席应注明缺席原因。

7.班组每月的安全日活动必须涉及到上述所有内容。

六.安全日活动的有关要求:

1.每次的安全日活动必须确定主题。

2.活动记录内容要有班组人员发言,发言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安全活动兴趣,增强其安全学习的自觉性,引导大家人人开口提问题、讲认识、谈体会、定措施,由班组安全员认真地填写在安全活动记录本内。每次安全日活动必须有人员发言。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安全日活动的,必须另行选择时间召开。

4.请假的职工上班后必须有班、值长或班组安全员单独对其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要有记录。

5.安全活动参加者必须书面签字确认,没有书面签字确认等同于未参加该项活动。

6.为了监督班组安全日活动的质量,部门安全员对所有班组进行不定期抽查。

7.安全日活动没有实际性内容或者没有召开,缺少一次,考核班组负责人200元。

8.部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并在安全活动记录本内签名。

9.部门安全员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每月不能少于本部门20%的班组。

七、开展安全日活动的关键环节:

1.精心准备。安全活动日进行前,活动日主持人员要熟知内容,资料准备齐全,清楚上周安全情况,本周安全工作重点。

2.按序进行。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学习,后讨论发言,再点评,最后由班、值长总结布置下周重点工作,提出注意事项。

3.形式活泼。以启发式为主,鼓励职工发言,自己讲出存在的问题,激发职工参与热情,形成互动氛围。

第2篇 发电运行部安全管理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对发电运行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或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一般差错、严重差错进行了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制度》

3 职责

3.1发电运行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有领导、督促本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2发电运行部各值长是本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有领导、督促本值和协助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3发电运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本部门人员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本细则的现象,并提出考核意见。

3.4发电运行部各值各岗位人员是本细则的具体执行人,按各自岗位安全责任的要求,对当班期间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发电运行部发生异常、人身轻伤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时应按照《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事故、障碍、异常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照《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发电运行部对本年度内重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将加倍考核。

4.2值班期间凡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将事故报告和嘉奖申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事发24小时内发送到发电运行部安全员、专工处,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4.3发电运行部不发生异常及人身轻伤事件,各值不发生差错及人身未遂事件。发电运行部将差错按性质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两种。

4.4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按照管理规定除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外,还要对直接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连带该岗位集控主值、辅控班长、值长各30%考核金额。

4.5发生异常及以上事件,按照部门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6分管工作范围内由于部门管理人员的失职、管理不当、大意、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工作考核,部门该管理人员在考核的基数上另承担30%;

4.7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上级部门对本部门的工作考核时,部门该管理人员要承担考核的100%。

5 安全生产一般差错管理

发电运行部一般差错是指工作过程中发生过失,对安全生产未造成后果,但对规范运行管理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一般差错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20至200元考核。

5.1.各级管理人员未参加值际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情况未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者

5.2.未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有关规定,未造成后果者

5.3.未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4.未认真执行设备试验、定期轮换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5.未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6.未认真执行日志、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7.未认真执行设备运行方式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8.生产各岗位人员未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9.根据设备缺陷状况,未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未采取措施,未造成后果者

5.10.未按运行规程或发电运行部下发的技术文件或运行指令要求进行操作,出现差错、参数超线等,未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者

5.11.运行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按安规要求进行着装者

5.12.运行人员在进行操作时精力不集中,随意打断或干扰他人的正确操作

5.13.各值无故不进行安全活动,开会不认真、流于形式

5.14.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擅自扩大设备系统解列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5.15.工作结束后,场地卫生不合格或标示牌丢失而注销了工作票

5.16.运行参数或设备系统发生异常,未进行认真查找、未上报或未作记录

5.17.冬季各控制室温度明显下降,未对取暖设备、参数进行调整,未造成设备系统被冻。各处门、窗未及时关好,门帘未及时放下者

5.18.大风等恶劣天气,未及时锁好门、窗,未造成后果者

5.19.生产现场各值班室、保护室、电子间、电动门室、设备房间、配电盘(箱)、控制屏(箱)、保护屏、端子箱、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空调室等的门没有锁好,各种沟盖板、人孔、检查孔等使用完后没有及时关(扣)好

5.20.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系统操作时,乱堆乱放操作用具,工作结束时各种工器具没有收好,废弃物没有清理干净

5.21.运行值班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互相联系,跨岗位的工作未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责任人,未造成后果

5.22.上级下达的命令没有按计划、按时间正确执行,工作推诿,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反映,没有做好记录者

5.23.热工、电气保护投、退,未按规定履行手续、不做记录或没有技术措施,且未汇报有关领导,未造成后果者

5.24.电气操作时,监护人参与操作。电气停、送电时运行人员未到就地检查设备情况

5.25.运行人员擅自将计算机控制系统退出程序

5.26.化水人员应做好化学监督工作,应及时将有效、准确的信息通知相关人员,化水人员的数据结果及分析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化学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数据失真未造成影响

5.27.化水、汽水品质监督不当,值班员调整不当超过规程规定的数值和时间者。

5.28热网加热器水位调整不当,造成危急放水动作,热网各参数已经达到报警值,而值班员未即使调整者。

6安全生产严重差错管理

发电运行部严重差错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过失,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但未构成异常的事件。严重差错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200至500元考核。

6.1运行人员各项操作未按照运行规程或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或违反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一定影响但未构成异常

6.2发电运行部各项定期工作未按制度正常进行,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定期工作未按时开展、未做好记录、未汇报值长及专业专工

6.3发生《反习惯性违章300例》中影响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按严重差错考核

6.4运行值班人员因操作、巡检不到位或不认真,造成设备故障但未达到异常

6.5值班期间,设备异常运行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设备故障扩大,但未影响系统运行者

6.6运行值班人员在操作中未严格执行安规和运规的有关内容,特殊状况下的操作未经上级同意即执行;任何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错误命令,值班人员未坚决拒绝,但未造成的后果

6.7当接到机组启动命令时,值长应积极按照规定计划时间表安排各岗位人员操作。无故不进行准备工作,推诿扯皮或工作执行不力者

6.8开、停机前未按规定做试验者

6.9机组启、停过程中,操作不到位,参数控制不当,没有造成机组延误启、停时间者

6.10对于一些重大试验、重大操作、异常情况等各专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指导运行人员的操作,该项工作不到位或未执行者。

6.11运行部各岗位值班员擅自将控制系统退出者。

6.12由于生产用油、酸、碱、树脂等泄漏,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元以下者

6.13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损坏贵重仪表、精密仪器及其他工器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元以下者

6.14生产现场冒烟,及时处理未造成后果者(不包括禁火区)

6.15擅自盗用他人密码,越权进行生产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6.16主要辅助设备由于检查不及时造成缺油、缺水致使轴承温度异常升高,没有超过限值者,且未上缺陷者。

6.17重要设备缺陷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汇报、未做记录、未向接班人员交待者

误开或误停辅助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6.18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含栅栏、警戒线)、安全标志、警告牌等,未造成后果者。

6.19乱倒、乱排垃圾、污水,没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者。

6.20由于人员过失,造成生产设备损坏,损失价值达1500元以下。

6.21仓库或办公场所,发生没有造成损失的火险,或直接损失在500元及以下的火警者。

6.22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不安全现象,尚未构成异常者,但性质比较严重,而在考核标准中未有条款明确规定的,由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严重差错者。

6.23不按照规定进行炉膛吹灰,不按照规定对吹灰器进行就地检查者。

6.24热力机械部分设备正常运行中,调整不当造成各参数达到报警值以上,或者低于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者。

6.25给水、抽汽、蒸汽管道、加热器、辅汽母管操作不当,发生振动现象者。

6.26汽轮机静止时,由于过失导致汽缸进冷气冷水者。

6.27锅炉启动中,未严格执行升温升压曲线,升速率超过规程规定值者。

6.28电除尘器电场跳闸未能及时发现并恢复投入,影响大气污染达30分钟以上者。

6 29集控室、网继室、保护室、电子间温度超过规定值者。

6.30电气操作执行操作票(操作卡)时不认真、或唱票复诵不清晰的。

6.31电气操作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或监护人代替操作人进行操作的。

6.32执行安全措施时漏项或不按要求执行未造成后果者。

6.33遇有特殊天气情况(大风、大雾、雨天、寒流、融雪、高温等)或特殊运行方式,未对现场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或制定防范措施者。

6.34电气操作时未按规定戴好线手套或者绝缘手套者。

6.35值班员对重要电气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不清者。

6.36厂用电及设备的取、送电等操作项目执行不力,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6.37装设接地线未对接地线各部进行检查,装设不合格的接地线或接地线的装设不符合规定者。

6.38化学人员发现化学监督项目不合格时,未及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调整或化学各岗位人员不做实验而虚填报表或化验室人员发错药品、试剂,未造成后果者。

6.39由于监督不及时,致使除盐水箱水质恶化,被迫弃水者。

6.40机炉启动过程中,由于对汽水品质化验不及时,而延误开机者。

6.41由于人员过失,制水不及时影响供水者,未造成后果者。

6.42由于化验错误将炉水、给水、凝结水、中水放掉或并入系统者。

6.43由于配、倒、发错试剂,影响分析结果,未造成后果者

6.44因运行操作,造成水处理设备损坏,被迫停运1小时及以上者

6.45加药系统故障,被迫停止加药1小时及以上者

6.46违章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者

6.47汽水品质监督不当,值班员调整不当超过规程规定的数值和时间,未造成后果者

6.48脱硫部分烟尘浓度到旁烟挡板动作时监控不及时对炉膛造成不良扰动者

6.49热网加热器水位异常造成热网加热器退出运行

6.50热网循环泵达到告警条件,值班员未发现及时调整者

6.51任一转动设备发生跳闸,值班员未及时发现

6.52热网加热器温升、回水温度大于规程规定

6.53热网加热器供水温度大于规程规定

6.54热网除氧器水位违反规程规定正常水位范围者

6.55生产现场因运行人员调整不当、巡检不及时造成各种少量跑水、跑油、跑灰、漏粉、漏汽、溢流、撒煤、积煤者,未造成后果者。

7.安全生产奖励

7.1认真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发现设备异常运行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视情况对当事人奖励50-200元。

7.2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处理迅速正确,避免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事故扩大,视情况对当事人奖励200-500元,同时奖励主值或班长50-100元。

7.3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处理迅速措施正确,避免机组非计划停机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视情况对当事人奖励500-1000元,奖励主值或班长100-200元,奖励所在值长50-100元。

7.4运行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或发现火警,及时汇报联系,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奖励当事人200-500元,发现重大火灾隐情或重大火灾发生时处理正确得当,避免事故扩大,奖励当事人500-1000元。

7.5运行人员对现场违章违纪行为能及时制止,避免人身未遂或轻伤事故的发生,奖励当事人100-500元。

7.6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并解决了生产实际问题,奖励当事人50-200元。

7.7工作积极主动,通过认真分析解决了长期未解决的疑难问题,促进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奖励当事人200-500元。

7.8工作认真及时发现现象不明显的重大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工况,奖励当事人200-500元。

7.9由部门认定的对安全生产有利的其他事件。

8.嘉奖、事故报告填写说明

按照安监部要求,为了规范嘉奖、事故报告格式。当事人、值班负责人、安全员、值长要认真对报告进行审阅,降低因格式不一致,内容不精炼、依据不准,造成部门审核上报时需逐篇进行修改,使工作效率降低,延误上报时间,请各值按以下规定内容进行上报。

8.1嘉奖申请、事故报告word文档命名名称

8.1.1嘉奖申请word文档命名名称:

××年××月××日×值××事件的嘉奖申请

8.1.2事故报告word文档命名名称:

××年××月××日×值××的事故报告(事件经过)

8.2嘉奖申请、事故报告内容

8.2.1嘉奖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值、机组、谁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怎样处理和采取什么措施,避免了什么,依据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或《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奖励多少元。

8.2.2事故报告内容有: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将设备运行状况、事故现象、处理、汇报和通知人员情况真实反映。其主要包括 一、运行方式:二、事故经过:三、原因分析: 四、防范措施:五、当班值 六、当班人员。

8.3嘉奖申请、事故报告提交时间及顺序

申请嘉奖表必须在事后24小时内上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事件报告发到专工、部安全员处,经审核后提交主任签字、盖章,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交安监部。

事故报告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事件报告发到专工、部安全员处,经审核后提交主任签字、盖章,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交安监部。

为了保证报告正确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直接跨部门将报告发到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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