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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矿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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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矿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第1篇 l矿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够(1.8米),罚款100元;上下付巷高度达不到规定每米罚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抬棚及大档梁缺少柱子或柱子落压,每根罚款100元。

3、超前支护没背或没背紧者,每处罚款5元。

4、发现歪旋、迎山不照、伸蜷腿每对棚罚款20元。

5、落压柱每根10元。

6、采面棚距350-400mm,违者罚款10元。

7、采面网不连接一处罚款10元。

8、回采工作面上宽低于2米少1公分罚款10元。

9、帮顶少打一根椽子者罚2元。

10、空顶超过2公寸,每公寸罚款10元。

11、舍帮每空一处(低于三用阀以下者)罚款50元。

12、柱子低于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罚款10元。

13、防倒链发现一根不挂或不起作用一次罚款10元。

14、各区队卫生区不卫生,每米罚款5元。

15、采掘工作面每发现一次不挂瓦斯报警仪者罚款500元。

16、回采工作面打场厚度超过1米者,每10公分罚款20元。

17、中排柱子离溜子保持20公分,否则每处罚款10元。

18、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前放顶一对罚款20元。

19、回采工作面空顶距超过规定(大势法),每一处罚款50元。

2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回收在大档梁处,回收不及时罚款50元,(包括门帘闭子打严闭实)

21、回采工作面下运输巷回收不得落后5米,否则每超过1m罚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每落后1米罚款100元。

23、回采工作面必须有足够备用材料。(长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铁钎椽不少于40根,荆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则每少1件罚款5元。)

24、超前支护不成直线每米罚款20元。

25、采面冒顶2对以上罚款200元,造成风路不通罚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业,一处罚款50元。

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均触及安全红线,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仍进行作业。

2、害怕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把瓦斯探头其它东西包住瓦斯探头的。

3、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

5、安检员不蹲守作业地点和区域、有睡觉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

6、无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特殊工作操作。

第2篇 s矿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管理

1、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群管、群治、群策、群力”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对严重“三违”人员。先教育,屡次再犯者给于重罚,做到以理服人。

3、井下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理重大隐患有关干部不到场者予以10-50元罚款。

二、工程质量管理

1、以工程保安全,向安全要效益,支柱工、技安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管,上尺上线,严格要求。

2、严格执行技安员,支柱工验收制度,执行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3、技安员,支柱工对采面工程严格交接班,有问题必须交清,不得推诿扯皮,如交不清者,一次罚技安员20元,罚支柱工50元,队罚款500元。

4、对交接班中存在的问题处以下罚款:大棚距斜梁60元/棚,烂顶、空帮20元/处,(以手把平超过30公分计算)坑木、工字钢、余柱梁10元/根,不迎山,小棚距10元/棚,折川子、少川子1元/根,超前支护50元/棚,盲巷不回100元/门,溜子不掐50元/门,溜子不移每棚10元,顶不放每棚20元,活柱坏柱不处理,每根10元,残格一棚60元、梁穿通没认柱者30元。

5、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掉顶超过500毫米,对班罚款300-500元/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6、防倒链每队必须设专人交接班,查清交给下班,打条子升井后交到生产科备查,如有丢失照价赔赏,一次不交罚本人50元、队200元。

三、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的领取有每班的材料员管理,建有台帐。

2、严格材料回收管理,每棚回收不低于4根川子,节奖超罚,落实到人。

四、机械设备管理

1、各队长、班长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机修工严格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格交接班,对撇死溜子罚款300元,坏溜子200元,有关责任人罚20-50元。溜子不接或不后缩一次罚100元。

4、队长、班长、技安员必须提前1个半小时到调度室领活,迟到者罚款10元/次,,对班前布置的生产任务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少完一项罚款50-200元,对责任人罚10-20元。

5、溜子不允许强行起动,如溜子压死,必须下煤。点动频繁造成电机烧、溜子拉坏件者,下班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电机烧对队罚款1000元,有关责任人10-50元罚款。

五、加强劳动组织纪律

1、加强劳动纪律,有事必须请假,有请假条(打电话、捎假不算)不请假罚款10-20元。

2、每个采煤队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深入井下,抓安全查隐患,有事可以提前1个半小时升井,做不到者罚款50元。

六、三铁管理制度

1、为了安全生产,提高管理质量水平,积极配合生产,每个“三铁”管理员必须到生产科领活,拿上手续到井下现场交接班,对井下支柱查清、交清,手续不清罚款20元。

2、采煤工作面液压系统及“三铁”(支柱、π型钢梁、防倒链)都在管理范围。

3、采面坏柱有“三铁”管理员鉴定,是否坏柱,如果手把漏液可将水阀下掉,督促班中运出采面,更换好柱。不去掉坏柱阀运到料场者,每根罚三铁工10元。

4、三用阀好坏,要放在上副巷设定点存放,每班坏阀必须到点自

己带上升井。

5、液压系统如果漏液,需要更换皮垫必须到场亲自安装好,保证正常安全使用,去掉的液压管全部盘好,堆放到指定地点。

6、班中应该在采面巡回督促检查,不安全隐患如:枪管子盘好吊挂,支柱是否漏液、液压管路损坏等要落实到班、人,按照价赔赏,责任人受到处罚。找不到责任人者本人照价赔赏。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交接班人员其职责范围

一、支柱工交接项目

1、采面超前棚以里支护的工程,煤墙顶有无空帮,烂顶、少椽子。煤墙无站柱,舍帮顶无放。有无质量不合格。

2、杂物、有无残格,移溜子无到位、少柱,盲巷无回或回不到位等。

二、付班长交接项目

1、采面舍帮闭帮完好,碴块是否整齐,上、中、下巷道是否有无杂物运到指定地点且摆放整齐、卫生情况等。

三、记录员交接项目

采面防倒链数量,是否配齐和丢失。

四、维修工交接项目

1、溜子是否带病运转。

2、机头、机尾是否打压柱、完好、牢靠。溜子是否移到位且平直。

4、是否缺丝、少垫、少刮板,各种备件情况是否完好。

5、溜子是否该接不接、该缩不缩。

五、跟班技安员交接项目

1、跟班技安员要保证良好心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会,不开会者罚款10元。

3、对以上所查隐患,有权监督落实,负责到底,报表填清且双方签字。

以上所提到人员都在开班前领活会范围,有采队长督促落实、监管,最终解释权,归生产科。

第3篇 m矿采煤队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区队干部管理行为和员工操作行为,强化执行力和责任感,落实区队干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切实规范员工操作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营造人人遵章作业、人人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特制定采煤队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节井下行为规范

1、跟班期间出现工伤必须及时进行汇报,严禁隐瞒不报。

2、现场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3、跟班期间严禁睡觉。

4、严禁违反区队考勤制度。

5、跟班期间出现员工打架现象时,现场必须及时制止。

6、严禁做坐皮带或扒车。

7、跟班期间出现员工严重“三违”时,现场必须及时制止。

8、跟班期间必须安排有证人员进行持证上岗作业,严禁出现员工无证上岗作业现象。

9、跟班期间严禁安排一般工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0、现场出现主要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11、跟班期间电气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

12、斜巷提升时,必须正规使用“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

13、斜巷提升时,严禁超挂车辆或不使用保险绳。

14、现场施工时,必须正确使用前探梁,使用前探梁的数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控顶距离严禁超过规定。

15、现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制度。

16、现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警戒。

17、跟班期间严禁破坏通风设施。

18、跟班期间必须按照规定正规使用通风设施。

19、煤巷、半煤岩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瓦斯探头。

20、、工作面上下两巷不准提前进行回柱放顶。

21、工作面必须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齐全;

22、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支护形式,不得擅自降低支护强度。

第二节入井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下井制度,认真组织和参加班前会。

2、精神饱满,着装整齐,配戴齐全完好的安全装备及常用工具。

3、协助安检员、工作人员维护候罐、乘车秩序,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4、进入工作现场后,认真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天”的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积极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5、认真组织现场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动态达标;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时,必须盯在现场指挥处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作业现场。

6、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现象,对于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7、矿及上级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时,要主动陪同领导检查现场工作,自觉向领导汇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8、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清楚本班下井人数、人员分布范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地面行为规范

1、着装整洁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公共卫生;在矿区域行走时不嬉戏打闹。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喝酒、空岗和脱岗。

3、做好本单位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动员全体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4、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采煤专业标准化操作及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乱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l矿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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