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自行车管理条例
华大中学学生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维护校区秩序,保证师生行车安全以及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规律,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依据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制定大华中学校园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1、凡是骑自行车到校的学生均须依照本办法办理。
2、进入校门一律下车,不得在校区内骑行以维护校区宁静秩序,违者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该车一周,且扣除该生所在班级本周纪律流动红旗评比中的部分量化分。
3、自行车应依次停放在本班自行车场地内并上锁,各班级要安排自行车管理员,负责每天本班的自行车摆放,自行车摆放要做到整齐划一,凡未依规定停放者,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该车一周。
4、骑自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者车辆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请家长带回或禁骑自行车一周。
5、自行车不可双载,禁止在公路上并行,更不允许在公路上骑车打闹或上机动车道行驶。违者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家长带回或禁骑自行车。
6、学生自行车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铃、刹车等装置)和自行车训练,以维护行车安全;经校方登记后方得骑自行车到学校,违者车辆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请家长带回或立刻依规定处理方可再骑。
7、经登记之自行车须按分配停车场地放置,不得放置于其他地方,违者车辆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该车两周。
8、在校上课时间,如有校外活动,须经政教处核准始得将自行车推离学校,违者以警告处分。学生个人请假外出时,必须有班主任准假条,方可将自行车推离学校。
9、发生自行车损坏或丢失现象,要及时报告政教处,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政教处破案。
10、学校只负责自行车的管理,对丢失的自行车不负责赔偿。
11、学生机动车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