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华大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本条例。
一、预警教育
1、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前,发给家长一封信,告知活动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家长做好对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包括到校时间、放学时间、安全等需提醒事项。
2、社会实践活动出发前,各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进行集体安全教育,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知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特别预警以下内容:
①预警活动目的地的安全状况,危险区域;
②严防学生携带管理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③告诫学生不带过多的钱和贵重物品;
④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
⑤告知班主任的联系方式;
⑥告知遇险时的处理方式、求助方式。
3、社会实践活动出发前,学校组织会议,加强对教工的安全教育,强调教工肩负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过程管理
1、教师跟班。
政教处协调各年级组安排教师到相应班级,协助班主任,跟班对学生进行全过程管理;
返校途中,跟班教师不允许提前离开,要护送学生到校;
政教处提前公布跟班教师名单。
2、分组管理。
班主任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确定小组长,明确小组长的管理责任和管理内容,对学生实行分组管理。
教育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集体行动,互相照顾。不主张单独行动;要单独离开,需要向老师报告并得到准许。
3、集合排队。
活动全过程要落实集合排队制度,出发、上车、下车等要先集合,排队,有秩序行进,防止推挤踩踏事故。上下车要教育学生,做到女生优先,照顾病、弱残等同学。
4、加强点名。
活动全过程要进行点名,清点人数,防止学生走失和漏乘。一旦发现有学生未到场,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寻找。
加强以下几种情况的点名:①出校门前;②出发发车前;③到目的地解散前;④返校发车前;⑤返校放学前。
5、回校放学。
活动结束,班主任与跟班教师应该带学生回到学校,清点人数,进行活动小结和回家途中的安全教育后,再放学。不得在校门外解散学生。
三、事故响应
发生意外事故,按以下方面处置:
1、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第一时间报告当事人的监护人。
2、第一时间救护: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及时通知警方或医院急救。
3、现场取证:事故发生后,保护必要的现场,调查访问现场证人,笔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