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业余教育兴趣班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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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中区教育局的指示和吴中区物价局的批文及阳光学校业余教育“自愿参加、周密安排、规范操作、合法收费、保证质量”的五大办班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例:
1、要严格遵守“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认真办理每位学生的入学手续,妥善保管由家长签字的“入学申请单”。
2、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批文开展收费工作。
3、每位教师要根据阳光学校提供的各兴趣学科的教学目标及各年级段的教学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评价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
4、每位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认真批改作业。
5、每位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包括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
6、每周六上课前教师要提前半小时上班,维持学校及班级的秩序,上课结束要待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下班。
7、第二节课上课的老师或第三节课上课的老师放学后要督促学生搞好所在班级的卫生工作、关好门窗,以便星期一能正常上课。
8、加强周六上午空课学生的管理。
9、上课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