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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7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第1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与安装工作有关的一切人员均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防产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来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

1、管理条例

1)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法规,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和巡视检查;

2)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在沿楼层监边施工时,两柱之间须设有10mm以上多股绳索,作为供安全带系绑之用;

3)现场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必须开具动火证,配有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在焊接件下方设置防火措施;

4)使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决不勉强使用;

5)密封材料使用前,所使用的溶剂要有安全包装,使用溶剂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动用其他火种;

6)交叉安装施工时,上、下方须设防护装置,保证安全施工;

7)非持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器维修、接电作业。

2、注意事项

1)专职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训练、进行安全教育;

2)每天早上必须召开安全例会,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处理;

3)施工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材料码放整齐;

4)专职安全员应参加定期会议,以便安排作业及讨论安全工作;

5)未经许可不得将安全扶手、围栏搬走,如妨碍作业,则经负责人同意后可暂搬走,但在作业完成后,必须放回或装回原处;

6)吊运货物应委派牵引挂接装置牌照持有人,提升重量不得超过吊升机械或脚手架的额定负荷;

7)电动工具均须配备三相四线(其中一条接地并在每天开工前进行检查);

8)每天作业结束下班以前,施工监管员或其代表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当天作业情况;

9)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点,防止发生任何意外火警或盗窃;

10)作业过程中,必须小心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具或材料从高处坠落;

11)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各种机械和工具,尤其电焊机及电动移动工具。例如:电焊机、移动电具的绝缘橡皮电缆和接地的损坏情况;

12)使用火源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动火证,配备监护人员及消防器具;

13)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有关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及工地安全守则,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发生灾难性意外事故。

第2篇 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措施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施工安全规则,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特大交通和重大火灾事故。

3.加强安全施工管理

3.1 自觉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3.2 进场施工前就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计划提交给业主及总包方审定。

3.3 自觉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4 重点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5 自备消防器材,并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业主关于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之有关规定。

3.6 一旦发生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业主及总包方通报情况,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与保障制度

4.1 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4.2 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4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5 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4.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4.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4.8 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4.9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4.10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5.1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5.1.1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边上。

原材料放上时就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与之磕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5.1.2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上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度,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5.1.3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5.1.4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护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5.1.5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5.1.6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电业局的规定

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档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清除隐患。

5.1.7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5.1.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和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5.1.9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行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第3篇 商务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1.3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1.4 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1.5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 成立工地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设专职安全主任一名,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管理。

2.2 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3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2.4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2.5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6 成立电工组,专司施工用电,办公设施、仓库用电管理,并对电运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须的惩处。

2.7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必须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2.8 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2.9 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第4篇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与综合管理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

2、以我为主的原则,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强调从我做起,自我控制,努力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有序便于操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优化施工现场的容貌。

第5篇 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施工安全规则,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特大交通和重大火灾事故。

3.加强安全施工管理

3.1 自觉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3.2 进场施工前就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计划提交给业主及总包方审定。

3.3 自觉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4 重点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5 自备消防器材,并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业主关于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之有关规定。

3.6 一旦发生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业主及总包方通报情况,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与保障制度

4.1 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4.2 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4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5 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4.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4.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4.8 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4.9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4.10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5.1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5.1.1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边上。

原材料放上时就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与之磕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5.1.2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上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度,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5.1.3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5.1.4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护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5.1.5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5.1.6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电业局的规定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档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清除隐患。

5.1.7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5.1.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和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5.1.9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行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第6篇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1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1)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历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7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第8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9篇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第10篇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

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历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11篇 写字楼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

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性库站易燃性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时设施

非易燃性库站

易燃性库站

固定明火处515155 250

木料堆01510050

易燃杂料

现场消防管理: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

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不足25

第12篇 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1.3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1.4 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1.5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 成立工地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设专职安全主任一名,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管理。

2.2 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3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2.4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2.5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6 成立电工组,专司施工用电,办公设施、仓库用电管理,并对电运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须的惩处。

2.7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必须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2.8 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2.9 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十二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与安装工作有关的一切人员均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防产生任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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