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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第2篇 浅谈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摘 要:本文简述了燃气工程施工中,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和常见安全问题,并对存在

问题作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对策,对燃气工程施工中现场用电安全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主要特征 常见问题 相关对策

燃气工程施工具有施工作业自然环境恶劣、施工作业社会环境复杂、 施工过程具有不确定性、施工队伍流动性大等特点。 目前,由于燃气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不善,造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不断,极容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的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类别之一,所占比例相当高。 例如,2008年我市某公司在施工中造成两名工人受伤,其中一名成为植物人。在此,笔者结合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以及实际工作中施工现场用电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对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与管理浅析如下: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燃气工程施工工期小的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程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 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气设备的流动性

在燃气施工中, 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危害。

4.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燃气工程施工, 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燃气工程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燃气施工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实际中某些施工企业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施工现场线路与设备布置不合理,用电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按规定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不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 但是多数施工现场不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 即使配备也是一知半解。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工地绝大部分用电未执行tn—s系统,许多现场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已转,灯亮了就可以了,仍沿用三相四线制,个别采用接地保护。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仅有1~2处,或没有重复接地,在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的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图1)。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告牌,给安全工作留下隐患(图2)。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线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按规范操作接线。有的是将闸刀开关胶木盖取下后把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有的是将电缆线路明放于地面上。电缆线路虽进行了埋设,但埋设深度浅,既不用细砂覆盖,也不采用硬块压实,电缆接头不加接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隐患。

三、燃气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工地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摸清工地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突处。 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 《规范》, 作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 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而且做到分级控制。 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居多。 工地应设置自已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 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联。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性, 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 ,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 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维修安装电工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且证件年审有效,杜绝无证电工上岗操作。 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管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应定期对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 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 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规范》,作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 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用电要按《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敷设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工地,电缆要做埋地处理,且覆盖材料要合乎要求,要加设接线盒,沿墙也要做到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 ,切实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秩序

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项目管理部要切实建立完善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制度,对违犯《规范》的现象坚决制止,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临时用电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以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施工。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1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篇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说明

为了适应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编写本管理计划。

本管理计划规定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基本要求,以便于我项目部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

通过贯彻本管理计划,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安全业绩,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盖章)

20**年***月**日

主要起草人:

第5篇 单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索、电缆,应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应设下水道(明沟加盖)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冬季积雪(冰)应及时排除。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绳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现场的道路上行驶。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驾驶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车辆驾驶证。

8.施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的保养制度及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执行以下限速规定:

①机动车辆进出大门及转弯处为限速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且挂“危险品”标志牌。应保持安全车速,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10.机动车辆载货执行以下规定:

①不准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货量;

②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车外,必须盖封严密;

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④货车、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不准载人。

11.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奥秦港公司指定的地点。

12.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繁忙地点,应设立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6篇 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体系概要(作用、必要性、目标、原则)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进行编制;

(4)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包括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5)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项目部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a、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由总承包单位策划建立;

b、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定相适宜的安全保证计划;

c、要纳入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1、基本术语;2、管理职责;3、安全管理体系;4、采购控制;

5、分承包方控制;

(1)在合同关系未确定之前,应进行对分包单位的评价和选择;合同关系确定之后,对分包队伍进行控制;

(2)项目部应明确对分包单位进行控制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相应的职权;

(3)分包单位的评价:

a、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的验证等;

b、提供劳务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的核查;

c、对分包单位的能力和业绩进行确认;

d、建立分包单位相应的档案,记录其安全状况和管理能力;

e、分包合同:

f、合同的履约(略)

6、施工过程控制;

(1)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项目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施工。

a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计划;

b、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内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的保护措施;

c、制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措施;制定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临时用电计划方案;

d、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e、制定现场安全专业管理、特种作业和施工人员工作计划;

f、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g、施工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应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要签字确认并保存交底记录;

h、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人负责搭设的检查;

i、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坠落物等)进行有效控制;

j、对施工中要动用的明火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

k、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l、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等,如当天未完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m、必须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2)项目部应根据安全计划中确定的特殊关键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方式、措施并实施重点监控。

7、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略)

8、事故隐患控制;

(1)控制原则

项目部应对存在的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物资不放行,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职责权限(略)

(3)处理方式

停止使用、封存;

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进行返工;

对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9、纠正和预防措施;

10、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内部审核;

12、安全记录。

(1)项目部必须建立证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必要的安全记录,其中包括台帐、报表、原始记录等;

(2)安全记录的建立、收集和整理。要按局或上级的规定确定安全记录的种类、格式。当规定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制定记录;

(3)要确定安全记录的人员,规定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的要求,并装订成册;

(4)对安全记录进行标识、编目等,符合上级的规定。

(5)安全记录的储存和保管

第7篇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

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筑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7条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建设部1992年12月2日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6年10月17日劳动部发布的《建筑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的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做到:

(l)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着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l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有权立即、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人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 钢管脚手架应甩外径48 mm,壁厚3.5 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采用连墙件。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的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27okg/㎡)。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 n/㎡(200kg/㎡)。

(二)有关施工机具使用防护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 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6.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砂轮。

7.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9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消防器材只能作为消防工作专用,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

(12)做好日常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做到人人懂得火灾防范、人人会用消防器材、火灾发生时人人会报警。

第10篇 施工现场hse管理赛科项目安全培训-4

secco的培训主要分;基本培训、具体岗位培训、监督培训、专业培训。

基本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工人入厂的基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所有雇员在进入现场前都要通过一个正式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a) 介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b)介绍应急程序;

c)事故报告及处理;

d)安全报告的要求介绍。

安全教育有一套专门的流程,必须按照“入场培训和现场准入证申请程序”来申请,

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第一次进入赛科现场的人员;经常进入赛科现场或在赛科现场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在赛科现场并且在此之前已经经过赛科入场培训而准入证丢失的人员,只需重新申请现场准入证即可。

具体岗位培训主要指技能培训,以及与具体岗位工作相关的安全规定、法规和程序等的培训。secco根据需要为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提供相关技能及专项作业程序的hse培训,主要包括:临时用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车辆管理和检查、起重机械作业、脚手架安全作业、电气焊作业、缆索吊装作业、能源控制,等等。每个专项都有专门的程序文件管理规定,都要有针对性地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各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其施工队伍的人员也必须进行hse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并要求每周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小时,培训工作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由现场安全委员会正式批准。培训包括现场安全讲解、现场外培训、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的任务分析培训和对施工队伍进行的特种技能培训。应保存培训记录,以备secco检查。

第11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第12篇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运行

xx公司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项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在xx城市建设中,先后承建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金茂大厦、恒隆广场、花园饭店等一批高级商贸项目,承建了南浦、杨浦、徐浦、卢浦四座黄浦江大桥和浦东国际机场、延安路高架道路立交等一批市政标志性工程。1996年通过gb/t19002-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曾两次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建筑施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大小事故不断,其中机械设备事故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机械设备事故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须从管理上着手,从源头上抓起。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狠抓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机务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其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基础。我们主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培训,一是对机务干部,主要通过学习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其了解、熟悉规程并以规程为准绳指导工作。为了检验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联系施工实际进行学习和考核;对项目机械管理员,则自编教材,集中培训,增强其岗位责任心和业务处理能力。二是对机操人员结合年度审证、复证,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针对机操人员只熟于操作,缺乏维修基础知识,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不知所措的实际,近两年对八个工种、近500名机务员工进行了岗位技能、操作规范与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培训与考核。重点解决机械操作人员排故能力和规范操作技能,考核情况填入“岗位培训证书”中,作为劳动人事部门考核职工胜任本岗位与否的重要依据。

5年来,我们已开办了43期应知应会培训班,共计培训机务职工1734人次,其中152人获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级工证书,获得高级和技师证书各一人,1304人次成功地完成了特殊工种复审。企业改革的深化,就业观念的转变,已使企业内部“上岗靠竞争,竞争靠技能,技能靠培训”成为职工队伍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安全生产服务的自律行为

二、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体会到,面上百个工程项目,地点跨度大,施工难度高,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机操人员自身的素质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机制。为此我们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现场,贴近操作点,组建了“安全巡检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用车辆。明确“安全巡检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操人员遵章守纪、到岗到位、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方式有两种,小问题由机组人员立即解决,机组人员不能解决的,开出整改单由修理车间负责解决;三是加强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的现场监护。巡检组的运转方式是“三全”管理,即全天候,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及台风季节的抽检;全覆盖,公司所属各相关项目及对外租赁项目;全过程,从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过程运行至设备拆除退场。经统计每个项目平均每周检查1.7次,外省市项目平均每月检查1-2次。

自1999年开展安全巡检工作以来,违章作业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缺岗、到岗不到位、不戴安全帽、违纪、脱保现象已降至最低点。巡检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事故来对待,通过行之有效的巡回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

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保证。我们主要做了两项工作。

1.制度先行。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急修理管理程序”、“设备附件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主修人制度”、“建筑机械与设备高强度紧固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分级和操作方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的大型施工机械,各机种公司均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其中有德国liebherr“hc系列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法国potain“mc60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瑞典alimak“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硅输送泵维护工艺标准”、“液压挖掘机维护工艺标准”等。利用扫描仪辅助计算机排版,对各级维护和润滑的关键点及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的调节按层次分解进行指导说明,力求图文并茂、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鲜明的指导性。

2.规范操作。首先,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转台时和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制定了机械设备一、二级维护工艺卡,使现场设备的一、二保维护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退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即二保带修),制定了工作流程。第三,细化附件库管理工作。设备附件库管理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就能使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机貌、机况符合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对保证现场机械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备附件库按附件的型号、规格分类设置,建立台帐。机械设备退场,主机进车间维护保养,附件进库分类、检查,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清洁保养和整形。对损坏严重的附件由技术人员检验后确定修理或报废。清洁保养、整形、整修后的附件油漆或涂润滑油,按场布图堆放,部分不宜室外堆放的附件进库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标准节按型号规格分类编号管理。还要依据“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标准节导轨架检测壁厚,超标的报废处理,其余按管壁厚度减少百分比分别涂上色标,以便今后资源配置时区别使用。对库存及发送至施工现场的标准节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自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以来,出库到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能保持性能良好。2002和2003年,塔机、施工升降机共安装175台次,合格率为100%,受到上海市建委检测中心的年度表彰。

通过加强管理,使由我们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既保证了施工的垂直运输畅通,满足了生产需要,又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点,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机械设备事故,取得了良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十二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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