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校本课程管理细则
高级中学校本课程管理细则
(一)、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在教研组研讨的基础上,填写开设课程申报表、课程介绍,上报教务处,并制定课程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课程讲义。
(二)、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选课和编班工作。
(三)、教师每节课要制定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并有电子文稿,课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学生各种形式的课后作业,要有作业反馈。
(四)、每位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安排好学生座位,学生上课必须按座位表就座。
(五)、每节课前教师要做好点名工作,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课程结束进行汇总统计。
(六)、任课教师对缺席、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纪的学生有责任及时进行教育,并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联系。
(七)、对于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课程成绩。
(八)、课程结束对每个学生要有评价,并负责各位学生的学业评价手册的填写,把评价结果上交教务处。
(九)、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交上本课程的讲义的电子文稿,汇编成校本讲义,并附上工作总结、学生出勤记录。
(十)、教务处负责每学期的拓展型课程的学生问卷调查,以及相应的随堂听课评价,和日常管理,以此做出对该课程的总体评价,评选出学校重点课程。
(十一)、教科室、研发办负责每月校本课程课统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被评为学校重点的课程,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