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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装修管理细则-9

发布时间:2023-05-26 15:40:09 查看人数:77

写字楼装修管理细则-9

写字楼装修管理细则-9

写字楼装修管理细则(九)

一、装修程序

1、 物业使用人聘请装修公司,应选择经过资质许可的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必须向管理公司提交“三证”复印件备查,即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装修消防许可证》、《装修资质证书》,而涉及空调、消防、给排水和机电之改造工程,则必须由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指定之专业公司来完成。

2、物业使用人提供装修设计图纸(附说明)、装修公司的有效法律证件、资质证明及消防许可证等,前往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登记和监察手续。

3、物业使用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详见装修费用)。

4、物业使用人装修登记监察手续完成后,由管理公司办理施工通知单及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商方可按规定时间开始装修工程。

5、 物业使用人装修房间在施工期间,管理公司必须随时进行装修现场监督。

6、装修竣工后,物业使用人、装修商及管理公司一起到装修现场进行跟进。若无任何违规行为或整改项目,管理公司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若出现需要整改项目,请物业使用人及装修商及时整改到位,方可办理装修退场及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装修费用

收费项目

物业使用人装修

还原工程保证金

人民币30.00/m2(业主收取)

装修工程保证金

人民币20.00/m2

装修管理服务费

人民币5.00/m2

装修施工证押金

人民币20.00/人

商务服务费

人民币2.00/证

1、装修工程保证金――为保证物业使用人所聘请装修商在工程进行中严格执行装修之规定,同时也便于赔偿装修过程中造成大厦损坏修补之费用或拖欠款等,如果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所受损失之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增收附加费用。装修竣工后,经管理公司确认合格后15日内返还。

2、 还原工程保证金――此费用将由业主收取,为保证租户在租赁期满将房间还原成业主交楼时之标准状况。

3、装修管理服务费――用于支付管理公司监察物业使用人图纸及设计、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及协调装修商工程之行政费用。

4、装修施工证押金及商务服务费――装修商进场施工前,须向管理公司领取施工证,每证押金20元,商务服务费2元,施工人员凭证进出本大厦。装修竣工后,装修商办理退场手续时,应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施工证,如有遗失押金将不予退还。

5、物业使用人单元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装修申请和登记

1、高层建筑大厦内物业使用人的装修审批部门直接由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处建审科负责。

2、物业使用人单元内进行装修前,可事先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至电咨询。

3、物业使用人单元内进行装修,必须到管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及监察手续。其中需要呈交有关装修设计图纸及说明(包括详细的平面图及立视图并详述装修所用的材料);天花图并说明所用天花种类及灯饰的分布;机电和水电设计图及需详细展示电器、冷气、消防或其他装设之设计。

4、装修登记及监察手续完成后,由管理公司办理施工通知单和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商可按规定时间进行装修工程。

5、管理公司承诺在接到装修方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监察答复及施工现场管理意见。

四 装修条例及限制

1、物业使用人单位装修只限于物业使用人房屋的室内,切勿越出该单位室内或房门外,不可将楼面公共走道纳入自己的装修范围。

2、所有施工须按照在管理公司登记中的方案进行,如确需更改,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公司书面同意。

3、为保证**的质量标准,所有广场机电系统(强电、弱电、空调、消防、给排水管道、煤气管道、预埋线路、各类面板插座),在室内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若确需变动,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后,并由管理公司工程部监督进行。

4、装修所用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即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中严禁在施工现场过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还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环保规定等。

5、物业使用人须于装修开始前,向管理公司填报有关的承建商之名称及联络电话,并委派一位代表负责装修日常管理工作,遇有任何事故发生时,易于联络。

6、室内电器装置必须聘用有资格电工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措施及电力负荷要求。

7、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由业主或其委托人处理,不得倒在大厦内或大厦外围。

8、 室内装修的限制

1)为保持楼宇外瞻美观,禁止一切屋外改建或加建,包括加设檐篷,附加建筑或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等。

2)**写字楼属于超高层建筑,大厦拥有中央空调设备,各物业使用人不能再安装任何独立式的空调机。

3)**写字楼和公寓楼阳台已统一用铝合金玻璃窗封闭,物业使用人不得加防盗网。

4)切勿破坏大楼原有的承重结构(剪力墙、梁、柱、楼板等),否则将损坏整座楼宇的结构和房屋安全,允许物业使用人对房屋内加轻质填充墙。但是写字楼物业使用人单元内装修隔断应保留与天花300mm的空间,并且花隔栏不能挡住空调回风口及灯盘。

5)各楼宇内走廊、楼梯及公共区域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为保持观瞻,请勿在房外加设任何灯饰。

6)物业使用人在装修中如欲电焊或加设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须先到管理公司申报,经批准后须雇用有资格证电焊工或电工,以免发生意外。施工中特别应注意防止电焊渣掉落楼下,以免发生火灾、灼伤他人及烧坏楼下地面、外墙、物品等。

7)**大厦内严禁吸烟,尤其是物业使用人及装修商切勿在装修现场吸烟或向窗外抛掷物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管理公司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或直接收取200元―500元的违约金。

8)**公寓楼不能安装窗式空调器,其他形式的空调外机要安装在管理公司统一指定的位置,应充分利用预留好的空调洞和机架,以保证楼宇外观统一。若物业使用人在安装空调时,将外墙破损有碍观瞻时,物业使用人必须对此作出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9)公寓楼物业使用人的室外空调机冷凝水或化霜水应妥善处理,以免滴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10)公寓楼内,允许适当改换厨房的灶台、洗涤池和卫生间的坐便器、洗脸盆等,但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地面或拆除墙面;不得破坏管井;不得随意私自移接煤气管线和拆除原装的通风百叶;不得将生活用水排入雨水

管道,以免造成阻塞,污染环境。

11)公寓楼厨房卫生间施工前应通知管理公司派人配合试水,确保不漏水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有水渗漏到楼下;不得在楼板上任意开孔;若有改动意向请事先与管理公司联系,得到许可后,必须做好防水处理。施工完成后,对楼板、管道、卫生器具等重新试水,若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整改。

12)公寓楼物业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拆装对讲电话及其线路;不得擅自更改电话、有线电视信号的接口位置。超过标准和有线电视信号的使用,装修前应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咨询。

9、装修商的要求及纪律

1)装修商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服务指南》中的相关规定,以及管理服务人员或安保员的管理。在进入**进行装修工作前,须先向管理公司领取出入证,对于无证或不愿示证者,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大厦。

2)在**大厦范围内,施工人员不准赌博、留宿、煮食或喧哗吵闹,更不能衣冠不整或在公共卫生间淋浴。

3)不可将工具、废料或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通道、楼梯,亦不准在上述地方施工或搅拌水泥、涂料等。

4) 施工断电和接电:装修施工电源可用室内插座,但必须使用插头。所用电动工具(单体)不能超过2kw,如必须大于此容量时,则须由管理公司安排人员断电并接上临时电源。

5)所有重噪音或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工程,如钻凿地或油漆等须安排在写字楼办公时间外动工,管理公司在接获投诉时,有权制止进行中的有关工程。

6)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香焦水、稀释剂)要当天进,要当天用完;否则,当天要带出大厦。

7)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所有人员禁止在现场抽烟。有焊接、切割等需动用明火的工作,须提前填写《动用明火申请单》,并经过批准,动火时各种安全措施必须到位。

8各装修商须自行妥善保管其财物及工具,任何毁损或损失由装修商自行承担责任。

9)装修商应处理好与相邻物业使用人的关系,如因装修而引起相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管理公司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装修商应采取措施改进施工。

10)在装修期间,管理公司人员有权随时进入各单位巡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装修登记表的图则。

11)装修商应教育施工人员认真遵守以上各条和**大厦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施工,管理公司有权对违章人员作出违约处罚、停工等各种处罚。

10、电梯使

所有施工人员、装修材料、工具或杂物等均不能使用客梯,只可由货梯运载。(写字楼不得从一楼大堂出入,必须从负一楼进出)。超长物品不得强行放入货梯,须从消防通道的楼梯运输。遇有大量材料搬运时,物业使用人或装修商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

装修废料清理

为免构成火警危险,物业使用人及其装修商必须经常清理楼宇内之装修废料及泥头垃圾等。为保证此等废料之清理,写字楼物业使用人及其装修商请于每天晚上21:00后,将装修垃圾统一用麻袋装好后自行运走;公寓楼物业使用人及其装修商请于每天晚上19:00后,将装修垃圾同意用麻袋装好后自行运作;违者管理公司有权作出停止施工或暂停水电处理,直至整改到位。

六、装修保险

在装修工程进行时,万一施工不慎,引致他人伤亡或他人财产损失,皆由物业使用人负责赔偿。故物业使用人及其装修商应在装修期内购买意外保险、劳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七、装修时间

1、写字楼: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每天18:00―次日凌晨2:00;周六、周日的每天9:00―次日凌晨2:00。装修材料的转运时间安排在每天晚上19:00后进行。

2、公寓楼: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每天9:00―12:00,14:00―17:00。周六、周日不能进行施工。装修材料的转运时间安排在每天晚上19:00后进行。

八.、装修保证金的发还

1、 装修消防申请交到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处建审科审批的物业使用人,装修竣工后,必须向管理公司提交武汉市公安局消防处出具的验收报告。

2、装修完毕后,由物业使用人通知管理公司,并交一份完整的装修竣工图。如果涉及隐蔽工程还需要提供一份完整的隐蔽工程装修图。管理公司会同装修商、物业使用人联合对装修结果跟进监察。如一切妥当,在物业使用人或装修商退还所有出入证后,物业使用人持该装修登记表到财务部办理保证金发还手续。

3、在完工后的跟进监察过程中,若发现有遗漏装修废料或装修工程不符合有关条例和设计图纸的项目,物业使用人和装修商须在指定期限内清理、修复或整改,装修保证金暂时扣存,直至有关事项改善达到满意才会发还。

4、若有损坏公共设备及设施,需确认损坏程度,该损坏将会以装修保证金折抵,不足部分由物业使用人或装修商负责赔偿。

5、写字楼物业使用人装修用电在专属计量表内的,按实际使用的电费收取;水费含在管理费中。公寓楼物业使用人装修用水、电在专属计量表内,按实际用水和用电费用收取。

九、违约处罚

物业使用人有责任督促装修商遵守《**服务指南》及其他管理规定,对有以下行为者,管理公司有权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可直接收取或从综合保证金中扣除):

1、未经管理公司同意私自动工装修者,扣除或直接收取1500-5000元违约金,并责成立即补办有关手续。

2、凡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者,或对大厦公共设施和物品造成破坏者,或对大厦公共安全造成危险者,根据损坏程度,扣除或直接收取500-5000元违约金并负责承担维修费用。

3、在公共区域堆积建筑垃圾者,扣除或直接收取500-2000元违约金,并责成立即清理干净。

4、破坏公共区域卫生,根据情节轻重,扣除或直接收取100―1000元违约金。

5、对装修人员、物品使用客梯或对大厦造成破坏者,扣除或直接收取100―1000元/次违约金,若有损坏,物业使用人或装修商应承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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