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定置管理实施细则
工厂定置管理实施细则
qnj/tb01.002.011-2006
1、总则
为加强工厂现场管理特制定工厂定置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工厂各部门车间。
2、定置管理的实施
公司的定置管理分为厂区定置、办公室定置、库房定置和车间定置管理。
2.1厂区定置
2.1.1定置范围:各生产车间及各科窒(办公室〉以外的区域及公共设施的定置范围。
2.1.2定置依据:厂区定置图。
2.1.3定置对象:定置范围内的建筑(厂房、库房、办公建筑〉、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动能设施、绿化区、道路、卫生时也和特别定置,
2.1.4定置要求:对上述定置对象进行统一编号(或设标志牌〉,建立、健全相应台帐,并做到物、帐、牌、号、量、位置相符。
2.1.5定置步骤:按下表要求实施。
序号
内容
要求
方法
负责部门
1
厂区定置图绘制
厂部办公室
2
厂区定置板制作
统一制作
工会
3
厂区建筑定置
进行统一编号
按厂区定置图给定的编号进行,编号的位置、
厂办
4
厂区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定置
编号
生产部
5
厂区水、电、油等能源设施定置
编号、挂牌,并标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资源供应部
序号
内容
要求
方法
负责部门
6
主要绿化区、道路定置
统一命名、设牌
式样、色彩、规格由负责部门统一制定。
工会
7
卫生设施定置
统一编号、设牌、立台帐
工会
8
特别定置
生产部
8.1
消防器材定置
统一编号、设牌、标出负责人
生产部
2.2办公室定置
2.2.1定置范围:所有各种办公用场所(门卫、食堂、会议室等场所)内的定置均属定置范围。
2.2.2定置依据:各办公室内的平面定置图。
2.2.3定置对象:各办公室内的桌、椅、柜、橱、风扇、照明灯具、卫生器具及办公用品的定置。
2.2.4定置要求:
2.2.4.1清理办公室内与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可放置少许的生活必须用品),办公室内不得作为仓库使用。
2.2.4.2合理调整、摆放定置对象,使室内整齐、清洁、明亮、合理、走道通畅,桌、椅、柜、橱内要整齐、清洁、摆放合理。
2.2.4.3室内做到六面光亮、清洁、色调和谐,除去四壁与工作无关的画刊、纸张,所挂文件、资料、台帐要统一、整齐。
2.2.4.4对定置对象进行编号或挂牌。
2.2.4.5绘制平面定置图。
2.2.5定置步骤,按下表要求实施。
序号
内容
要求
方法
负责部门
1
清理整顿办公室
除去与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
清扫、合理调整
各职能部门(或办公室)
2
桌、椅、柜、橱的定置
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编号方法、式样、色彩、规格等由负责部门统一制定。
厂办
3
办公室定置
统一挂牌
厂办
4
办公室风扇灯具定置
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5
绘制办公室平面定置图
按调整好的办公室绘制
桌、椅、柜、橱按平面外形绘制,其他对象按实际位置用符号标出。
各职能部门(或办公室)
6
建立办公室值日制度
确定卫生值日制度和门、窗、灯、扇管理制度
用表格张贴于墙壁
同上
2.3库房定置
2.3.1定置范围:厂内及车间内各种仓库(包括露天仓库)内的定置范围。
2.3.2定置依据:各仓库的定置图。
2.3.3定置对象:各仓库内被存放的物件,被用于存放物件的柜、橱、架、容器等工位器具及被用于运输、传递物件的运输工具。
2.3.4定置要求:
2.3.4.1彻底清除库房内的报废物品和不相关物品,库房内的办公场所与库房区要明确区分。
2.3.4.2根据存放物品的保管方式、存放数量、存放时间、存放的安全程度、存取的方便程度决定存放位置并标识。
2.3.4.3对仓库内的有毒、有害、污染环境、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消防器材等物品进行特别定置。
2.3.4.4绘制仓库内的定置图,并对被存放的物品按相应标志进行编号,建立卡片和台帐,使帐、物、卡、图、号及存放定置相统一。
2.3.5定置步骤,按下表要求进行。
序号
内 容
要求
方法
负责部门
1
清理
除去报废物品和不相关物品
所有仓库
2
调整
将库房内的办公场所与存放区明确区分
围栏、隔离
同上
3
区域位置的定置
按2.3.4.2要求确定区、排、层、号
物品要分类摆放、同类物品按规格大小依一定顺序摆放,做到齐、方、正、直。
同上
4
库房通道定置
保持库内道路畅通,存取方便,设立物件临时停滞区
同上
5
设置标志
按摆放的实际位置,建立区、排、层、号的位置标志必要时还要建立物件的规格、数量标志。
标志要设置在醒目位置,标志的式样、规格由仓库决定,但要相对统一。
同上
6
特别定置
对仓库内的3.4.3中的特殊物品要建立特殊标志。
标志的式样、规格色彩等由负责部门统一制定。
同上
序号
内 容
要求
方法
负责部门
7
仓库定置管理
建立台帐,对特殊物品要建立特殊台帐。
生产部
8
绘制平面定置图
根据仓库的实际摆放位置及确定的标志绘制仓库平面定置图
所有仓库
2.4车间定置
2.4.1 定置范围:各车间区域内的定置均属车间定置范围。
2.4.2 定置依据:车间定置图。
2.4.3 定置对象:各车间范围内的区域、工艺设备、工具箱、工位器具等。
2.4.4 定置要求:
2.4.4.1 区域定置:
a、区域的划分,将车间划分为通道、各类物件的存放区域、各工序的加工区域三大类区域。
a、车间内通道的划分按车间定置图的要求进行,做到清晰、畅通,人、物流向合理、方便,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不安全因素。
b、各类物件存放区域划分按:原材料、毛坯存放区、半成品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废品存放区等进行划分,位置的设置要做到流向合理,存取方便。
c、各工序的加工区域按车间工艺流程将零部件加工和装配进一步分类、定名,如车加工区、钳加工区、焊接区、总装配区、检验区、油漆区等。
b、区域定置标记
(1)采用白色的油漆或采用其它方式(各车间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选取这些方式,但同一车间内选取同一方式)将区域与区域之间及通道明确划分。
(2)各区域内制作统一的标牌进行标志、挂牌的式样、规格、大小、色彩、材料及挂牌方式按规范要求统一制订。
c、存放物件区域内的物件摆放,加工面或使用面不直接接触地面,并做到防止零部件的磕、碰、划,可采用合适的工位器具或地面垫起的方式进行存放物件。
d、各车间需建立区域定置图。
2.4.4.2 工装设备定置
a、车间需按生产部确定的工装设备的标准编号用统一方式标志在工装设备的醒目位置,并建立相应台帐,所建立的台帐反映工装的具体使用情况。
b、对车间内的自制、非标准工装设备的定置要求同a(如无统一的标准编号,则车间要会同技术部、生产部进行清理、清点,并按生产部的统一编号办法进行编号)。
c、对能影响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关键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生产部需进行特别定置,设立禁令标志或警告装置和能反映这些调和极限能力的标志(如行车吨位、装配架限位高度等)。
2.4.4.3 工具箱定置
a、各车间工具箱需按工序或生产班组集中摆放在各区域的四周并靠边放置,不得占道,不得占用工序加工区域和物件的存放区域。
b、各车间工具箱必须做到区域和生产班组内的统一(统一规格、统一式样、统一色彩),摆放要有一定秩序。
c、工具箱表面应清洁,无任何物品,工具箱内部应清除与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可存放少量的日常工作学习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
d、工具箱需由车间统一绘制工具箱定置图、工具清单表,并张贴于工具箱门的内侧,做到工具箱号、使用人、图、表、卡、物及位置相符。工具、量具、刀具等物品的摆放,应做到存取方便,整齐清洁,学习、生活(均少量)与工具、量具、刀具等物品要严格分开摆放。
2.4.4.4 工位器具定置
a、工位器具的设置应符合工序要求和零部件存放要求,同类物件的存放应采用相同的工位器具。
b、工位器具的位置放置应做到合理、正确、不占用通道,不占用加工区域。
c、对车间现有的工位器具根据定置情况,对已经不适用的工位器具可以进行改制或更换,或按实际情况增添部分工位器具。
2.4.4.5 特别安全定置
(1)生产部需对车间内的要害区域进行特别定置。对这些要害区域设立相应的禁令或警告装置。
(2)生产部对各车间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特别定置。确定特别定置区域,确保这些区域的通道畅通,拿取方便,确定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设立相应标志,建立特殊定置台帐,反映定置区域、数量、使用情况,交换情况及检查情况,要区别设置生产用和应急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立区别标志。
(3)生产部需对车间定置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品进行特别定置,确定特别定置区域,确保特别定置,建立特别定置台帐。
(4)生产部需对有明火作业的场所进行特别定置,确定特别定置区域,确保明火作业区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区域,并设立特别标志,明火作业区域界限明显、明确,必要时可采用围栏的方式加以限制。
特别说明:
1、各车间每天下午下班前十分钟,用于设备的保养清洁和生产现场的清扫整理,公司质量委员会对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车间进行处罚。
2、各车间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总电源、设备电源),同时关好门窗。每个职工应爱护公司的一切生产设施,如造成设施损坏,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