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细则
1、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 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
4、监测点分布
根据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布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点图。附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图。
5、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1)煤矿井下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煤尘、噪声及井下有害气体(co、h2s等)。
(2)煤矿地面存在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煤尘、噪声、高温及毒物(苯及苯的衍生物、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气等)。
6、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
(3)每天由监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矿长和总工签字后,建档备案。
(4)通风队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调度部门做相关记录。
(5)每月由通风队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每月由安监科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点进行一次噪声检测,并做好相关及记录;由机电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机械噪声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7)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8)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