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站车辆管理细则
1、卸油车辆
1、对于轮胎变形漏气,制动、熄火等有问题的卸油车辆,五证(采油二厂油气区车辆出入证、机动车辆配备灭火器检验合格证、第二采油厂油气区驾驶员出入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原油拉运证)不齐全及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允许进站卸油,证件与本人不符冒名顶替者,联系卸油车辆所在作业区责令停车整顿。
2、防火罩、消音器接口不符合规范或有漏气现象,防火罩没有关闭;灭火机不清洁、铅封损坏、压力不正常,筒体变形及漆皮脱落,胶管有破损;接地线不符合规范,铜心线不充分搭接地面,一项不符合者不允许进站卸油。
3、车辆内有违禁物品以及有香烟火种的严禁进站卸油。
4、车辆有机柴油漏失和尾部卸放口、排气口有原油漏失的严禁进站卸油。
5、卸油车辆罐顶有油污,罐体有渗漏的现象严禁进站卸油。
6、大小停车场随意堆放垃圾、油污的根据《卸油管理规定》处罚。
7、拉料车辆进站车辆必须安全附件齐全,配备符合要求的接地线、防火罩、灭火机。
一项不符合者不允许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