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铁路施工绝对安全,根据公司《检修作业安全制度》和《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侯车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运输部检修作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输部管辖内的铁路线施工和邻近铁路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是指在本部铁路线两侧和国铁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和维修工程,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 铁路线施工是指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铁路线施工分类、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等,明确了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 铁路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铁路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 铁路线施工项目等级划分
第八条 施工项目
根据《侯马车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划分。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6、影响铁路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言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11、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12、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13、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九条 维修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天窗维修作业实施办法》附件内容,划分项目及等级。
1、工务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道岔尖轨、辙叉、护轨、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②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2)ⅱ级维修项目
①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对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②胶结、焊接钢轨。
③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
④螺栓扣件涂油。
⑤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⑥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
⑦整修道口铺面。
⑧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
⑨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刨冰作业。
⑩跨越线路、股道转移机具、材料。
⑪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零配件。
⑫ 使用轻型车辆推送机具、材料。
⑬ 修理钢轨。
⑭ 调整轨缝。
⑮抽换失效轨枕、桥枕、岔枕。
⑯明桥面整修。
⑰护轨改造、整修。
⑱成孔更换桥面步行板。
⑲更换纵、横向挡碴板。
⑳整治桥面人行道托架。
隧道内清污、清淤。
更换、整修隧道照明设备。
隧道内整修水沟及更换水沟盖板。
更换钢轨绝缘。
2、 电务维修作业项目
(1)信号i级维修项目
①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②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室内更换继电器及微机联锁、tdcs、ctc、电源屏模块板卡;室外更换转辙机、液压站、信号机、扼流变压器、调谐单元、空心线圈、箱盒等单套设备及配线。
③电源接地、电缆接地查找处理。
④信号光电缆割接。
(2) 信号ⅱ级维修项目
①道岔转辙设备检修,走行线、站内轨道电路检修,走行线、站内信号机检修及显示调整、机构整正,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等室外信号设备检修。
②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
③微机联锁、列控地面、ctc/tdcs设备检修。
④室内、外设备整治及点灯单元、信号机灯泡、熔断器、液压断路器、挤切销、轨道引接线及跳线、中心连接板、补偿电容、防雷模块、防护盒等零小器材更换。
⑤影响道口设备正常运用的设备检修。
⑥电源接地测试、电缆绝缘全程测试。
⑦半自动、站联等环线电阻测试。
⑧微机联锁、tdcs、ctc系统主备切换,电源屏主备屏切换,ⅰ、ⅱ路电源转换试验,ups电源更换及充放电试验。
⑨各种绝缘的分解、检查、更换。
⑩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防寒、防洪、春检、秋鉴等季节性整治。
⑪补偿电容测试及更换。
⑫道岔集中清扫。
(3)通信i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光电缆整治、网络结构调整。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电源设备检修、整治。
(4)通信ⅱ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设备、光电缆、电路测试及主备用倒换、试验。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传输、接入设备检修、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数据通信网设备检修、整治。
(5)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调度通信设备检修、整治。
3、供电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或拆除支柱、软横跨、硬横梁及隧道吊柱。
②更换两跨以上接触线、承力索及附加导线。
③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
(2)i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接触网零部件。
②接触网设备全面检查监测作业。
③更换接触网腕臂支撑、补偿装置、器件式分相绝缘器、分段绝缘器、线岔、隔离开关等。
④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
⑤接触网吸上、回流线,上部地线、附加悬挂检查维护。
⑥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
⑦检修调整(更换)避雷器、杆架式断路器等供电设备。
⑧接触网配合施工。
⑨接触网设备标识、标志检查维护。
4、房建维修作业项目
(1)ⅰ级维修项目
①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
②雨棚吊顶板维修。
③线路上方的玻璃设施、幕墙维修。
④线路上方的装饰板维修。
⑤线路上方的人行天桥、站房外饰面维修。
(2)ⅱ级维修项目
①站台、雨棚限界测量。
②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
③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
④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
⑤站台帽石维修及站台墙体局部拆砌。
5、货运维修作业项目
(1)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压力、剪力传感器。
(2)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配套车号识别设备的天线、磁钢及磁钢卡具等。
(3)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小修和月检。
第十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十章“邻近营业线施工”第42条规定内容划分。
邻近铁路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
(1)吊装作业时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电线路过轨、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铁路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铁路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架桥、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铁路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修砌路堑护坡、修砌路堑防护挡墙、修砌天沟(吊沟)、桥梁防抛网安装;
(6)架设及拆除电力线跨越架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大型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
(2)挖掘基坑和挖(钻)孔桩、开挖电缆沟、开挖水沟、开挖顶管、框构基坑、框构、涵洞接长、埋设接地线(极)、支柱基础浇制等施工;
(3)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信号机柱、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路基帮宽、桥墩、桥台浇注等施工;
(6)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
(7)信号设备大修改造及配合工务施工前的设备预装、信号设备平台制作;
(8)其他可能影响铁路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具体涉及路基的各项施工,由有关工务段负责审核确定影响范围。影响路基稳定列a类,可能影响路基稳定列c类。
第三章 施工计划的提报和审批
第十一条 每月19日前,由设备主管编制下月检修(施工)计划和本月计划执行情况,经理签字后,报装备部批准。
第十二条 需要铁路方批准的施工,根据 《侯马车务段营业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需经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
(1)引起线路纵断面和设备变化的施工需经铁路局有关处室批准。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经主管副段长同意后方可上报路局。
(2)邻近国铁营业线的a类施工,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主管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国铁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3)邻近国铁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国铁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国铁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运输处负责编制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本专业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运输处。
2、需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
车务段批准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不影响机车出入库和编解作业的专用线(铁路)连续不超过48小时的施工以及临近国铁营业线的施工。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施工方案报车站审核,内容包含: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应急预案、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
(2)施工时,产权单位出具书面施工申请,委托局内工程部门及局外施工单位施工时一并说明,并在施工计划审批表上盖章。
(3)施工单位填报《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经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后递交车站,车站站长审核无误,确认签名后加盖车站公章。
(4)施工单位于开始施工7日前,携带施工组织方案、车站施工安全措施及《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一式4份)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并与车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运输科盖章后,交施工单位。
(5)车站、公司根据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3、需车站安排的施工计划
车站安排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线路上装卸路料;不办理接发列车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
(1)装卸路料时,由车站值班员安排,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进行登记。
(2)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作业和处理设备故障,按以下权限给点安排,由设备单位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作业地点、维修项目、要点时间、影响范围,调度员(值班员)在占线板、揭示板、作业图表、交接班簿中进行相应标注和交接。
进行维修作业时,由调度员(值班员)征得车站调车区长同意后进行。
第四章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编制与审定程序
第十三条 需公司审定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根据公司装备部批准的检修计划,公司规定的一、二级检修作业危险项目和铁路方批准的施工维修计划,运输部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被委托时,也可由委托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同时还需办理安全抵押等手续,经部生产副经理、设备管理人员、安环主管会审。公司规定的三级危险作业项目,由所在工段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一级施工项目报生产运行部会审,二、三级项目经理批准,二级项目报装备部备案,三级项目报设备主管备案。施工方案内容参照公司《检修作业安全规定》相关内容编写,安全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可参照《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附件8格式编写。
第十四条 需铁路审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逐级提报审批。
第五章 施工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 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成 员: 工段负责人、设备主管、运输主管、设备管理员、安环主管
施工实行归口管理,在经理(副)领导下,由设备主管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把关和监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施工计划的审核及传达、安全协议的把关、安全措施的制定及上报、检修工作票办理、组织施工预备会的召开、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加岗人员的安排、施工机具的检查配置、施工前一日的登记要点、施工进度的了解掌握、非正常作业中的卡控、行车凭证的确认核对、进路道岔的加锁防护、作业中的标准化程序用语、各种资料的核对检查、施工完毕的卡控消点、施工总结和资料的检查验收等。
第六章 施工准备
第十七条 施工前一日15:00前,由车站站长组织施工预备会(经车站同意,预备会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经理(副)、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参加,核对次日施工计划、检修工作票、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慢行计划及限速条件、配合单位是否相符,核对《施工配合作业通知单》与登记是否相符,核对配合单位施工所需时间、影响范围及施工配合的作业要求,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对具体施工中联系、登记、防护、限速等安全问题进行预想、部署,提出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施工前一日,设备管理员必须将施工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下发调度室和有关工段。生产副经理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凡涉及非正常行车的施工作业,还应根据施工作业特点组织当班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非正常作业模拟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前一日,由生产副经理或指派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备品、通信工具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经理(副)工作日志》其他栏内做好记录,发现短缺、破损的设备、备品必须及时补齐,确保使用良好。
第二十条 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在施工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检修登记簿》内登记,设备管理单位一并签认。(经车站批准也可在部调度员或值班员处设《行车设备检修登记薄》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施工开始前40分钟,部调度员负责通知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人员上岗,确认施工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登记正确后,生产副经理指示部调度员向车站调车区长申请施工命令,得到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章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在施工开始前一小时召集加岗人员到岗,做好施工前的预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在部登记时,调度员(值班员)在核对有关登记内容与施工计划相符无误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施工命令。要严格执行施工“六不准”制度:
1、无月度施工计划或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2、实际施工地段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3、实际影响范围与日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和规定到达现场人员未到场不准施工;
5、不到施工命令规定的时刻,不准施工。
6、无公司检修工作票不准施工。
第二十四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亲自监控施工作业全过程,有关要求如下:
1、一级检修施工作业项目和凡涉及非正常调车或装卸作业的施工作业项目,经理必须上岗;不涉及非正常行车的二级施工作业项目、临时要点抢修施工,生产副经理必须上岗。同时,所有施工有关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上岗。
2、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于施工计划开始前40分钟上岗监控作业(临时要点施工为接到生产副经理通知后10分钟内)。
3、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上岗作业程序。①上岗录音(录音内容:职务、姓名、到岗时间、监控项目),填写《非正常行车控制卡》(非正常行车时);②检查《运统-46》、《调度命令登记簿》内容并签名;③召集加岗人员上岗,布置施工安全重点事项;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情况;④确认加岗人员到岗情况;⑤监督调度员准确发布施工的调度命令;⑥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现场施工单位工器具、废料、杂物清理并严防侵限;⑦监控调度员(值班员)办理非正常行车作业;监督施工后工、电设备的正常试验;⑧施工完毕,检查《运统-46》的开通登记;⑨监督调度员正确发布施工完毕开通的调度命令;⑩确认清点行车备品,监控施工完毕第一趟列车、调车列的放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安全员严格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非正常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标准等规定检查,确保施工行车安全。
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中,调度员、值班员、设备主管要及时掌握施工的进度,如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通时,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延时请求,提前10分钟向生产副经理汇报,经理批准后,按指示办理。
第二十七条 开通前,值班员、设备主管、设备管理员要会同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操纵试验,确认控制台各种表示正常,确认《运统-46》施工完毕的消点登记正确(加岗干部也要进行确认)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下达施工开通命令。
第二十八条 部调度员、值班员把好施工后的放行列车、调车列关,认真确认施工后的限速条件和命令,并按规定进行交接。
第八章 施工总结
第二十九条 当日施工任务结束后,经理(副)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参加车站召开施工总结会。(经车站批准,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主要内容:
1、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由施工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不足之处讲清楚,由所有配合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讲清楚,由生产副经理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结合施工的实际,逐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责任人,由生产副经理会同施工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施工有关会议具体内容,在《施工会议记录簿》中详细记录备查(连续施工项目当日施工总结会与次日预备会可合并召开)。
3、施工完毕二日内,设备主管应将有关资料、施工预备会、施工总结会内容进行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