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新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加强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炼油新区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炼油新区区域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 职责
3.1 施工部
3.1.1 负责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
3.1.2 负责临时用电申请报告的审批。
3.1.4 负责临时用电管理及临时用电票签发人的资格审查。
3.1.5 对临时用电的风险评估及危害识别实施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3.1.6 主要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3.1.7 定期组织对临时用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内提出考核意见。
3.2供电主管部门(监理单位)
3.2.1 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和现场督查。
3.2.2 负责临时用电管理。
3.2.3 对临时用电的风险评估及危害识别进行评估确认,对其实施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3.2.4 监督审查临时用电涉及的负荷、用电容量、线路敷设、接地保护方式等,确保临时用电设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
3.2.5 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管。
3.3 供电执行单位(南京工程公司)
3.3.1 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变压器及6kv线路维护管理,执行供电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内容,包括指定临时电源、安全措施确认、停送电。
3.3.2 监督审查临时用电涉及的负荷、用电容量、线路敷设、接地保护方式等,确保临时用电设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
3.3.3 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管,。
3.3.4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变压器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3.4施工用电单位
3.4.1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设施的现场管理、操作或作业,包括临时电源的接线、安全措施的确认。
3.4.2 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设施的巡检、检查并做好记录。
3.4.3 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设施的风险评估及危害识别。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工作内容
4.1.1 在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项目现场,正式运行的箱式变电站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1.2施工单位到供电执行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供电执行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由用电申请单位派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电源接入作业。
4.1.3 各施工单位由施工变压器至现场一级配电箱的电缆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原则上采用架空敷设方式。
4.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审批程序
4.2.1.1 施工部具有电气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
4.2.1.2 监理公司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
4.2.2 办理程序
4.2.2.1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表到施工部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