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受控标识:
分发号:
文件编号:ZHH*/HJGD.07.2014批准:
实施日期:2014.9.1版次:B/0编写:安环部
发放部门:安环部
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垃圾)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为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包括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分类、存放和分类处理等,以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办公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职责
3.1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固体废弃物的整理和清扫以及收集和分类存放;
3.2生产部负责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部负责生活废弃物,安环部负责废弃物的协调与监督,其他部门和车间应给予配合支持。
4、实施细则
4.1分类:固体废弃物(垃圾)分为生活固体废弃物(即生活垃圾)和生产固体废弃物(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工业垃圾分为含铬垃圾和无铬垃圾。具体为:
(1)生活固体废弃物(即生活垃圾)
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
①可回收利用垃圾指:废纸、烟盒、矿泉水瓶、易拉罐、剩饭、剩菜等。其中废纸包括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大小纸盒等
②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指:废塑料、废织物等。废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瓶、塑料包装、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废织物包括废弃的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鞋等。
(2)生产固体废弃物(即工业垃圾)分为含铬垃圾和无铬垃圾。
①含铬垃圾指:含铬废钢、废设备、含铬建筑制品如红砖、水泥块、沙石、石棉瓦、耐火砖、保温棉等以及过滤布、包装袋和路上抛洒的如铬渣、铝泥、芒硝、铬酸铬、含铬污泥等。
②无铬垃圾指:包装箱、木柴、未污染的建筑制品如红砖、石棉瓦、水泥块、黄土、沙石、化学玻璃制品、扎绳、煤渣、煤灰等。
4.2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2.1.生活固体废弃物(即生活垃圾):
(1)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
剩饭、剩菜倒入食堂、送餐点设置的专用收集桶,给予养殖专业户回收利用;
废纸、矿泉水瓶、易拉罐,放入可回收生活垃圾桶,集中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利用。
(2)不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处理:
废塑料、废织物等。废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瓶、塑料包装、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废织物包括废弃的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入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桶,然后由卫生工送往指定垃圾回收集中点,由综合部联系环卫部门拉走处理。
4.2.2.含铬垃圾的处理:
⑴废钢、废管道由各车间洗干净后,在车间内设置规范临时堆放点临时存放,由生产部每周集中销售一次,含铬废旧设备由所属车间清洗干净后报生产部送往指定地点存放。
⑵不可回收的废包装袋、过滤布等报生产部送工艺渣场按照指定的地点存放,在公司规定的时间通过焚烧装置进行焚烧处理,焚烧残渣由动力车间进行解毒处理。
⑶废砖、耐火砖、石棉瓦、沙石、渣土等报生产部送工艺渣场指定地点,由动力车间破碎后解毒处理,对含铬低的渣土、污泥等可加还原剂处理后,报生产部送至指定地点填埋。
⑷废塑料设备及管道由各车间洗干净后报生产部送指定地点存放,待集中销售处理。
⑸路上抛洒的铝泥、芒硝、铬酸铬、铬渣等含铬废料,现场清理后按品种送往各相应品种堆场,严禁混放。
⑹对目前不能处理的固废如保温棉、氢氧化铝废渣、铬酸铬酸泥等报生产部送往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场地应有“四防”措施,防止造成污染,设备、生产方面能使用的或清洗处理后能使用的尽量再利用,确实不能使用的由公司后期统一安排处理。
4.2.3.无铬垃圾:
⑴原料的包装袋、废纸箱等由各车间暂时收集堆放,报生产部联系供应部门定期销售处理。
⑵废旧包装箱、木柴、木板、皮带等报生产部送往指定柴火堆放点备用。
⑶无铬建筑制品如红砖、石棉瓦、水泥块、砂石、黄土等报生产部送指定地点填埋。
⑷无铬废钢、废设备等报生产部送指定地点存放,定期销售处理。
⑸废机油、柴油、冷却油及煤焦油用容器装好后报生产部送往指定地点存放,由生产部联系销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作为烤窑点火助燃剂。
⑹路上抛洒的煤块、砂石、纯碱等无铬原料和产品,按品种报生产部送往各库房或车间进行使用,不得乱仍乱倒。
4.3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垃圾)管理考核办法
4.3.1.严格执行上述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含铬垃圾或将含铬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造成交叉污染。违者一次考核50~500元。情节严重造成含铬垃圾增加一倍以上的一次考核1000~3000元。
4.3.2.未报生产部将垃圾乱倒或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一次考核200~500元。
4.3.3.将含铬垃圾乱倒乱放无铬区域造成二次污染的一次考核200~1000元。
4.3.4.在含铬区域当天施工的建筑垃圾应当天清理干净,否则造成交叉污染按第一条从严考核。
4.3.5.生活垃圾桶装满后要及时送往公司垃圾回收箱,否则造成生活垃圾铬污染一次考核50元。
4.3.6、生活垃圾桶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无故挪用或损坏、丢失等一次考核100元。
4.4工作要求
4.4.1.公司综合部负责生活垃圾的管理,生产部负责工业垃圾的管理,安环部负责垃圾处理的协调与监督,其它部门和车间应给予配合支持。
4.4.2.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宣传,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提高认识。真正理解公司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环保意义,树立良好的公司环保形象和养成员工的个人环保行为,促进公司的环保发展和进步。
4.4.3.公司工程部、装备部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督促他们切实遵守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垃圾)不造成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4.4.4.生产部应加强对转运煤、渣、铬酸铬、铝泥等车辆、叉车、铲车及外来车辆的检查管理,作业完毕后应督促车辆责任人清洗轮胎,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清洗点由生产部确定,以不造成新的污染为原则。
4.4.5.各车间、部门应指定相关的责任人负责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持与综合部、生产部和安环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含铬垃圾产生量。
4.4.6.公司综合部、生产部、安环部将加大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理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从严考核,并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