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埠项目财务管理细则
**公司外埠项目财务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范外埠项目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项目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外埠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
会计人员资格和职业道德
第一条:财务部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第二条: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第三条: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会计人员要以热情友好的态度对待前来办理业务的本公司员工和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章
项目财务部责权
第一条:项目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施项目部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总结。
第二条:项目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第四章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会计的职责:
第一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日常的审核、复核、记账等计量记录和核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登记会计账簿,编制相关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第二条: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第三条:紧密联系配合工程、成本控制等部门,编制项目年度全面预算和月度拨款计划表,准确核算各施工单位每月应拨付的工程款项和应分摊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每月月度终了与银行对账,并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妥善保管项目部各会计资料。
第五条:与当地税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条:每月编制项目成本费用表,供项目经理决策参考。
第七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八条:完成项目部领导和总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出纳的职责:
第一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第二条: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三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第四条: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第五条:积极配合会计做好税务申报与缴纳工作。
第六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外埠项目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第一条:项目部财务设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主管负责项目日常会计核算和银行、税务等外部机构的联系沟通;出纳负责项目部的各款项收付和配合会计主管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出纳保管现金和支票(含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库存现金不应过大,为项目部3-5日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收支和支票领用的记录工作,会计主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第三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经会计主管复核后签字,由出纳人员存档保管,杜绝白条抵库和借条长期不清现象。
第四条: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款,须填制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和预计归还日期,经会计主管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借款。未在借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或前来冲账者,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
第五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及时前往银行取回银行对账单,交由会计人员对账,并由会计人员查明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人员存档保管。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项目部设印鉴章两枚:一枚为项目公章,另一枚为会计主管私章。项目公章由项目办公室保管,私章由会计主管保管,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第七条:项目部费用报销的程序是:项目经理确认业务真实性签字→会计主管查验发票真假、复核报销金额并签字→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报销人员核对记账凭证金额并在报销栏签字→出纳根据记账凭证办理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
第八条: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第九条:对于发生的业务,应开具对口行业的正规发票,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应由业务经办人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开具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金额、收款单位、付款单位等信息,并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十条:费用报销必须统一采用深圳市财政局统一规格的费用报销单填报,按要求填写,不得涂改。业务办理人员在填制原始报销单据时,要填写报账日期、业务内容、付款金额(填写清楚大、小写,大、小写必须相符),在报销人栏签署办理人员姓名。
第十一条:对于单笔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对于外埠项目,可先口头汇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先在项目部报销入账,定期将报销单据带回公司由公司总经理补签。
第十二条:由于集团已经实行车改,项目部员工外出办事车费由个人承担,项目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额购买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零星材料等,须填写《申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入场,应及时与项目财务部沟通,到项目所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备案登记,为后期工程款项支付开具建安发票做好准备。
第十五条:分包工程款项支付流程:经**公司领导审批的拨款计划表→项目部财务确定各分包商应开票金额→分包单位开具建安发票→项目部财务付款。支付分包款项时,应注意扣回代垫分包单位的水电费和各项分摊费用等。
第十六条:项目部每一份合同均应送项目财务部一份,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经审批的拨款计划表支付各工程款项。
第十七条:对各施工队的奖罚,须由总包单位相关奖罚部门制定书面奖罚单,由总包单位和施工队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项目财务处理,项目财务部依据奖罚单收取罚款或支付奖励。
第六章
项目部工程款项收、付业务流程
第一条:项目部收款流程:项目成本控制部按工程进度制定月度请款单→提交给开发公司审批→项目财务部根据已审批金额开具建安发票→开发公司付款。
第二条:项目部专业分包款、劳务分包款和材料款的支付须有以下凭据:项目部根据专业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完成工程量及材料采购量制定《**公司拨付进度款呈批表》,该表由项目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经理、签字并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项目财务部根据以上凭据和分包单位开具的建安发票支付相关款项。
第七章
项目材料采购、支付流程
第一条:采购人员要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采购计划,报销单内除合同单位新版发票外须附项目部现场验收单据、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
第二条:各材料采购工作完成后必须在30天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经项目经理、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经理签字后送会计进行挂账处理。
第三条:所有电脑打印的国税发票,财务部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前均要上网查询其真假,假发票一律在未付款前退回。
第四条: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第五条:
项目材料款的支付
按照项目制定的《**公司拨付进度款呈批表》所确定的金额,由会计制作支付凭证后,出纳按会计凭证上的金额支付到出据发票单位。
第二条
财务人员和财务室的安全
第二条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反国家及本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
财务人员应做好财务室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