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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x公寓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寓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寓职工的管理,依据法律和学校职工规定,特制定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职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使其检查有制度,考核有标准。
二、抓好岗前培训、学习和践习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1、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2、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3、各岗位业务培训和岗位践习。
4、培训后,综合考试,90分以上为及格,可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周。到期后,由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每个岗位进行考核,合格者上岗,临时用工须签订劳动合同。
三、临时工的审批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1、凡临时用工必须详实填写《大学临时用工审批表》,由中心统一报集团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聘用。
2、劳动合同文本需使用学校提供的,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凡是未签订有效合同的临时用工,属非法合同,非法用工。
四、考核:根据学校和集团及《公寓中心工作质量考核评比方案》每学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中心和校区成立两级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各岗位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奖惩依据和用工聘用依据。
五、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工、集体工退回后勤集团安排,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中心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4、行为不端损坏单位名誉的。
5、试用期满后,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聘用单位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6、中心根据合同约定调整职工岗位时,职工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7、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本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后,望中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如有和国家法律、学校和后勤集团职工管理规定中相矛盾的条款,按上级管理规定执行。
公寓中心
第2篇 公寓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寓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寓职工的管理,依据法律和学校职工规定,特制定中心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职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使其检查有制度,考核有标准。
二、 抓好岗前培训、学习和践习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1、 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2、 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3、 各岗位业务培训和岗位践习。
4、 培训后,综合考试,90分以上为及格,可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周。到期后,由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每个岗位进行考核,合格者上岗,临时用工须签订劳动合同。
三、 临时工的审批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凡临时用工必须详实填写《大学临时用工审批表》,由中心统一报集团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聘用。
2、 劳动合同文本需使用学校提供的,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凡是未签订有效合同的临时用工,属非法合同,非法用工。
四、 考核:根据学校和集团及《公寓中心工作质量考核评比方案》每学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中心和校区成立两级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各岗位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奖惩依据和用工聘用依据。
五、 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工、集体工退回后勤集团安排,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责任。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未经中心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4、 行为不端损坏单位名誉的。
5、 试用期满后,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聘用单位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6、 中心根据合同约定调整职工岗位时,职工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7、 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本职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后,望中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如有和国家法律、学校和后勤集团职工管理规定中相矛盾的条款,按上级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