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 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第2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1) 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
2) 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试验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6.2.7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必须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将积水排净,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
6.2.8气压试验时,试压系统内必须装设安全阀,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2.9 带压设备和管道,严禁受到强烈气流冲撞或气体冲击。升压和降压必须缓慢。
6.2.10 试压用的临时法兰盖、盲板的厚度必须满足试验压力的要求。焊接堵板的结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法兰及法兰盖上的螺栓必须齐全、拧紧。试压系统内加有盲板的位置均须做出标识和登记,试压结束后逐块拆除。
6.2.11 在压力试验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声响、压力突降、表面油漆脱落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试验。
6.2.12管道试压前必须将管道内的杂物、积水吹扫干净。管道吹扫时空压机应放置在安全位置。临时配管应布置合理、联接牢固、无泄漏。集气罐上必须装有安全阀。
6.2.13 用装置中的压缩机吹扫时,必须在压缩机试车合格后进行,并由建设单位方配合。
6.2.14当设备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压现场必须设置围栏或警戒线,同时在醒目处加设警示牌。
6.2.15 当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在管道上每隔20米处挂一“正在试压”的标识牌,同时试压人员要加强巡检,预防万一。
6.2.16 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6.2.17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如果以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6.2.18对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在压力试验前,下列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复查:
a)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书。
b)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或试验记录。
c) 管子加工记录。
d) 焊接检验及热处理记录。
e) 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6.2.19现场安全管理
a)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压设备、机具的摆放位置离试压管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其摆放位置不应小于50m。
b)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3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50m范围划为警戒区;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8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100m范围划为警戒区。在警戒区内应设专人流动值守警戒 。
c) 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在升压过程中,不允许工作人员沿管线检查。
d) 耐压试验注水时,应排尽管道内部的空气。试压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禁止以任何方式敲打管道及其附件。
e) 稳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的法兰、盲板、压力表时,禁止站在法兰、盲板的对面,读表时视试验压力确定站位安全距离,水压试验不少于2米,气压试验不少于6米。
f) 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法兰或焊缝有渗漏现象,严禁带压拧紧螺栓和补焊,应降压后,再进行修复,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当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处理前应将压力降至0.02mpa以下方可进行作业。试压设备有专人看管,负责试压和停压操作。
6.2.20试压后泄压处置
a) 试验合格后,应将试验介质引至室外合适地点排放,并注意安全。
b) 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不允许在距城市、居民点、工矿企业、森林、铁路、公路、大型桥梁、仓库和建筑物等100m之内放空。
c)气压试验,应缓慢降压,排放应尽量利用系统内的放空管,如用临时按管应接至室外排放。排放管应牢固可靠,应承受反冲力的作用。
d)试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制设施。装好拆除的管阀、仪表。
e)试压作业应填写压力试验记录。
7、工作程序
无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和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