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管理规范督查考核评分细则
指标名称序号督查评估内容、措施及记分标准分值加分实得分管理特色与成效不足与问题说明一校务管理
1
①校长有正确的办学理念(听汇报)得1分;
②面向全体学生,有培养优秀生和转化后进生计划得1分;
③节假日不集体补课、上新课(问卷、座谈)得1分;
④学生在校活动总量符合规定(看课表、调查)得1分;
⑤无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卷、座谈)得1分。
2
①成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查资料)得1分;
②无严重违法、违规现象(问卷调查)得1分;
③控制学生辍学措施得力(听汇报、查资料)得1分;
④师生用普通话交流,校园用字规范(观察)得1分;
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查资料)得1分。
3
①党组织监督保证到位(查资料)得1分;
②教代会按时换届(查资料)得1分;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得1分;
③校务公开规范、资料详实(查资料、看现场)得1分;经常在各级工会杂志上宣传报道(查资料)得1分。
二教师管理
4
①学校每年制定教师进修、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计划、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并认真执行(查资料)得3分。
②学校有完善的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过程资料(查资料)得2分。
5
①每年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并有活动记录(查资料)得1分。
②师德教育活动有成效(座谈、问卷)得2分;
③尊重学生人格,未出现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座谈、问卷)得1分;
④不搞有偿家教(座谈、问卷)得1分。
三学生管理
6
①每年年初有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查资料)得3分。
②每年有德育工作总结(查资料)得2分
7
①各班教室内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看现场)得2分;
②学校、班级有开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教育活动的方案和过程记录(查资料)得1分;
③学生行为习惯良好(观察)得2分。
8
①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座谈)得1分;
②有班主任工作制度和过程记录(查资料)得2分;
③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和过程记录(查资料)得2分。
四教学科研管理
9
①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看课表),严格按课表上课(问卷、座谈)得2分;
②能创设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计划、方案、实施材料和成果)得1分;
③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座谈)得1分;
④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问卷了解)得1分。
10
①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及学科业务学习计划中有体现改进教学方式的得力措施(查阅)得1分;
②具体了解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听课、查阅教案)2分;
③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方式改革(查资料)得1分;
④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有举措、有成果(听汇报,看成果)得1分。
11
①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师生调查)得2分;
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问卷)得2分;
③没有拖堂和整班补课现象(观察、了解)得1分。
12
①学校有一整套较完善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查阅)得1分;
②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有考核办法及资料(查阅)得2分;
③学生考试成绩、作业批改采用等级制记分(小学)和综合素质评定(中学)(查阅)得2分。
13
①有具体完善的校本教研制度(查阅)得1分;
②各学科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业务学习计划,有系统的学习过程性资料(如记录、集体备课资料、摘抄、反思等)(查阅)得1分;
③有教师重点准备的教学研究课或展示课,并有教、研、评”一条龙的过程性资料(查阅)得2分;
④课题研究制度完善,过程扎实,效果明显(查阅)得1分。
14
①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招不足龄儿童入学(调查)得2分;
②不留级,不开除,没有无学籍的学生,也没有流生(了解)得2分;
③学籍管理材料规范,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查阅、了解)得1分。
五安全管理
15
①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查资料)得1分;
②无安全隐患,无事故发生(看现场、了解)得2分;
③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看资料)得1分;
④注重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看资料)得1分。
16
①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看现场、查资料)得2分;
②门卫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一律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车辆进入校园(看现场)得2分;
③校车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查资料)得1分。
六校园管理
17
①校园规划完善,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相对独立(查资料、看现场)得1分;
②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体现教育功能(看现场)得1分;
③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看现场)得1分;
④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得1分;
⑤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得1分。
七后勤管理
18
①食堂卫生整洁,灭蚊、灭蝇措施得力,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有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看现场)得2分;
②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宿舍保持卫生整洁(看现场)得1分;
③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查资料、了解)得1分;
④建立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查资料)得1分。
19
①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查资料)得1分;
②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时消除危房(看现场)得2分;
③图书、实验仪器等能分类登记造册并定期清查、检修、维护(查资料)得1分;
④坚持财务公开(看现场,了解)得1分。
八档案管理
20
①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看现场)得2分;
②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规范、齐全(查资料)得3分。
备注:对学校管理中的特色,每发现一处加2分。
总分:
第2篇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增、扣分条件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规定:
1.中、期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5分,屡犯者扣20分,并请家长。
10.在会议中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第3篇 学校管理中学五项评比学生学习检查细则
中学“五项评比”学生学习检查细则
为维护学生学习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自觉学习的习惯,教学室对学生的学习基本情况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并按学生学习情况在“五项评比”中占20%的比值分配数值,每月总结一次,整个学期的分数之和为班级最后得分。
一、早自习
1、 分值:4分
2、 检查方法:每周对每班进行两次检查,一个月共检查8次。
3、 记分:每班记入底分4分,根据检查情况对违纪班级每次扣除0.5分,最后剩余分数为班级最后得分。
二、 午自习:(午饭后到下午第一节课预备前的一段时间)
1、 分值:4分
2、 检查方法:每周对每班由值勤领导抽查两次,每月抽查8次。
3、 记分:记入底分4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违纪现象(教室内打闹、楼道校园追逐打闹、自习不安定等)每次扣0.5分,剩余分数为最后得分。
三、 课前准备:
1、 分值:4分
2、 检查方法:每周对每班进行不定时抽查两次,月计8次
3、 记分:记底分4分。抽查时如有四分之一的学生没有做好课前准备,则视为不合格,扣0.5分。剩余分为最后得分。
4、 检查时间:课前5分钟(小预备后)
四、 第二课堂活动
1、 分值:4分
2、 检查方法:在二课堂活动时间内,对班级进行检查,每周两次,月计8次。
3、 记分:记入底分4分,检查时如发现在本班活动的同学纪律涣散,活动不认真每次扣0.5分,余分为最后得分。
4、 检查时间:每周
二、 四课活时间。
五、 缺课代课登记
(缺课代课登记表)是由班长、学习委员负责,记录本班任课教师上课情况的统计表。
1、 分值:4分
2、 记分:记入底分4分对延时或不交表的每人次扣0.5分,记录有误或弄虚作假的一次扣2分。剩余为最后得分。
3、 时间:周
一、五交表领表。
第4篇 x学校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科技大学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使用我校能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通过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和行为节能等途径,降低学校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和污染物(废气、废渣、废水)排放,有效、合理利用能源。
第四条 本细则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 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节能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节能规章制度以及奖惩措施等。
第六条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兼任,成员为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处、信息化建设处、基本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条 节能办公室设在后勤处,节能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处长兼任,办公室设管理人员若干。
第八条 节能办公室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落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能源(计量、运行)设施管理、能源使用管理、用能收费以及节能改造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立项及检查验收。
2.负责全校节能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节能减排整改意见。
3.负责与政府节能、环保、供电、供水、供暖等部门业务往来及协调。
4.负责起草学校节能奖励办法、能源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第九条 各院(处、部)成立节能管理小组,由3名或3名以上人员组成并报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配合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节能管理组长由各院(处、部)1名负责同志兼任。
第十条 节能管理小组接受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接受节能指导和监督,配合节能办公室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的办法、措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节能教育、宣传工作和节能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本单位各类能源管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及时纠正、报修各类跑冒滴漏问题。
4.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三章管理节能
第十一条 学校能源主要用以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等,其他用能将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如遇能源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学校能源优先保障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 为全面计量、准确监控和分类管理学校各类能源,后勤处在现有能耗统计平台基础上,加快建设覆盖全校的能源监管平台,逐步建立能耗统计、能效公示制度。
第十三条 逐步实现行政办公场所、校园公共用能设施、学生公寓等区域能源使用定额管理,依据用能性质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用能补贴标准,超出用能定额的部分由用户或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将科研用能纳入能源回收范围,研究制定科研用能监控、管理和收费办法,实行全额收费。
第十五条 校内住宅用户、租用(借用)学校房屋、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用户实行用能全额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用能收费价格标准执行。临时借用学校的活动场所(教室、报告厅、活动中心)举办各类活动、报告等,根据具体情况缴纳一定水、电、暖等能源使用费,由后勤处制定收费细则。
第十六条 对挂靠校内各单位的非学校建制单位,和使用学校能源且在日常办公之外从事具有经营性质活动的校内单位,实行水、电、暖全额收费,涉及用能补贴事项的,由校节能领导小组制定补贴方案。难以确认用能性质的,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第十七条 做好新建工程、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用能管理,开工前由甲方通知施工单位到后勤处能源管理科办理能源使用许可手续,经同意、备案、装表后方可用水用电。因施工、运输等挖断、压断管网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能源流失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和相应的修理费用。项目完工后由甲方通知后勤处能源管理科拆除计量设施。未办理相关手续,另行直接开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工程项目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运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管网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要及时维修。发现公共用水、用电设施的跑、冒、滴、漏要立即抢修,不得拖延。加强对供暖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要根据天气变化、供暖区域、供暖时段随时调整锅炉的运行状态。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开启消防栓取水。如确需使用,要报校节能办公室审批。
第四章技术节能
第二十条 在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学生公寓等日常工作、学习的场所,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使用节水、节电设施和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 大型高耗能设备、空调的采购计划必须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优先考虑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和具有能效标识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 逐步实施污水站扩容改造、锅炉煤改气、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节能改造等工程。
第二十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元素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管理实行节能减排责任人制度,加大废气(渣、物)回收、排放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物品对环境的污染破坏。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展校内节能技术研究,支持节能办公室与校内单位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保证研究成果优先在学校应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能源消耗部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措施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推广使用新型节能、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能源的二次利用,努力降低能源支出成本。
第二十六条 公共冲厕、园林绿化、道路洒水、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充分使用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在中水保障供给时,不得使用自来水。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自来水洗车。
第五章行为节能
第二十七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培育节能行为,养成节能习惯,支持、推进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校节能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日常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八条 科研活动节能。科研活动应在遵守科研活动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节约用能,避免长明灯、待机耗能和其他设施设备浪费用能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寓节能。学生在公寓要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爱护水、电设施,不在公寓内使用高耗能电器取暖、做饭、烧水等,公寓管理单位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报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条教室节能。教室物业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重视并积极参与教室节能。教室物业管理人员要合理控制自习室开放数量,引导学生自习时尽量集中就坐,要加强教室用电巡视检查,确保人离灯熄。学生要注重节约习惯养成,课后离开教室不忘及时关灯。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节能。电脑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尽量设置为节能模式或休眠状态,尽量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饮水机即用即开,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下班时关闭电源;做到无人时空调关闭,空调使用时不开门窗,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上,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以下。冬季有采暖设施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在供暖正常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空调或各种加热电器;如遇特殊情况,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20度。所有大型机房应根据就座率调整开启空调的数量。
第三十二条 图书馆节能。要合理开放阅览室数量,在就座率不高的情况下,引导学生相对集中就座,关闭空位上的照明。在光照满足的情况下,适当减少书架上的照明。闭馆后,只保留必要的照明和电源,其它用电应全部关闭,控制白天开启室内照明灯具的数量,做到自然光照度满足阅览条件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三十三条 体育场馆节能。要合理控制照明用电时间,根据实际需要控制照明数量。晚上运动场地照明要视季节和学生锻炼需求情况,制定灵活的照明计划,杜绝用电浪费;各类场馆非开放时间要及时关闭其照明、电扇、空调,游泳池要节约用水,淋浴设施选用一位一控的节能型产品。
第三十四条 餐厅节能。学生餐厅根据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季节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大厅照明、电扇、电梯、空调的开启时间和数量;严格控制高耗能炊具的使用,鼓励使用节能产品。
第三十五条 电梯节能。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控制各楼宇内电梯的使用数量,鼓励步行上下较低楼层,尽量减少电梯的频繁启动。
第三十六条 车库、路灯节能。室内外停车场、学校各大门及校园内道路等的照明灯、路灯等在正常工作日视需要控制数量,夜间减半亮灯。周末及寒暑假期间要严格控制开灯数量和时间段,各类轮廓景观和装饰灯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得开启使用。
第三十七条 园林养护节能。采用喷灌、滴灌方式,尽可能减少漫灌,并根据季节控制绿化用水。
第三十八条 工程训练中心加强对各种耗能设备的监督检查,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不得待机空转,控制高耗能设备的使用时间,各种金属废料要集中回收。
第三十九条 各基础教学单位(附中、附小、幼儿园)的师生、员工要增强节能意识,有效减少、避免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六章节能考核
第四十条 实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节能规范和细则。
第四十一条 逐步推行节约能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节能管理确定的用能指标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进行节能考核。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本着“指标从紧,奖励从宽,惩罚适度”的原则,从节能效益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节能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全校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以及节能校园风尚引领等方面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三条 所有校内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浪费用能、违章用能现象和行为。学校对各类用能不文明、浪费现象和行为,视情节给予行为曝光、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重大能源损失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连续超指标用能、经核查确属管理不善,存在浪费现象的,学校将对其能源补贴指标进行削减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四十五条 对于用能严重违规、违法的,除实行上条处罚外,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要利用校园网、校报、电视台、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平台,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七条 校工会要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引导教职员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参与节约节能实践活动。
第四十八条 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教育、宣传活动。鼓励学生组建节能协会等相关社团组织,带动广大学生参与节能社会实践。支持在校学生围绕校园节能、绿色环保主题开展科技制作、发明活动。学生周末晚点名安排节能减排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为学校节能减排做贡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十条 各院(处、部)节能管理小组结合本细则,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第5篇 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网络展示型评估实施细则
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网络展示型评估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创新教育评价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从2023年度起,将学校网络展示型评估作为对各村小(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网络展示内容:
1、计划、总结;2、新闻报道;3、管理资源。
二、网络展示要求:
1、计划、总结类:每学期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计划的制定要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工作要点,立足校情,要有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措施和逐月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有一定的针对性、科学性、发展性和真实性。
2、新闻报道类(校园网中的教育新闻、基层动态):每月不少于2篇。符合新闻报道三要素和新闻时效性要求,标题新颖、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语言精练,插入的图片符合要求,要署名图文编辑人。
3、管理资源类:
①校务公开(校园网中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期不少于1篇。
②校园管理(校园网中的特色创建、校园文化、安全维稳)每期不少于2篇。
③德育之窗(校园网中的师德建设、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篇。
④教学管理(校园网中的教研活动)每月不少于1篇。
⑤党群活动(校园网中的党群工作)每期不少于1篇。
⑥师生空间(校园网中的教师风采、成长足迹、教师博客)每月不少于2篇。
⑦民生工程(校园网中的留守儿童)每期不少于1篇。
⑧均衡发展(校园网中的城乡联盟、结对成长、标准化建设)每期不少于1篇。
⑩教育资源(校园网中的信息教育、资源共享、案例交流)每期不少于2篇。
三、网络展示评分办法:
1、数量分:5分。其中:计划、总结类0.5分,新闻报道类2分,管理资源类2.5分。
2、质量分:2分。根据网络展示质量情况按2分、1.5分、1分赋分。
z区z中心学校
第6篇 某某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安全工作切实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三、安全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责任到人。
四、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都市教育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设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安全员在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安监局建立安全工作会商制度,每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属学校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会商;汇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一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必须是学校行政;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任命和变更必须经市教育局进行任职资格认定后,由区教育局和区安监办联合下任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的分层管理体系;学校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学校在狠抓安全防患预案的同时,必须在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监督员、各责任点责任人之间,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问全面建立“责任书面确认防范机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学校应配备1名由学校行政担任的学校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由综合素质好、责任感强、有一定保卫工作经验、身体强健的青壮年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应由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学校安全监督员、保卫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问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日志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日志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表现形态,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敢于碰硬、敢于顶住干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决不放过。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 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当月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见《学校安全检查月报表》样表)。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一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由专业工程公司负责安装、撤除,严禁让学生代劳z使用或撤除前要进行安全测试。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六、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舞美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9月 3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9月3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和大型活动制度
1、*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学生在*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
5、大型*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四章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学校对教育教学设施在使用前必须严格逐项、逐点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参加检查的各方代表、人员必须签字认可,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
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细化到点,区域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个楼层过道、楼梯、楼道都要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保证学校所有教室、过道、楼道及一切建筑设施室内外电源、电线、开关、插线盒、灯具、电器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办公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的检查,一切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定期排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教室物品、门窗玻璃、电器设施设备进行日产检查,保证室内学生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实验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检查、药品管理及使用,电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加强使用过程中室内学生的安全监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监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数量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整改。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热杯、水煮器、电炉等制热设备;做到学生离开寝室时关水、关电、关门窗。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安全责任人要到岗履行职责,确保集队*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教育局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活动前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交待注意事项,如怎样乘车、船;活动时间、顺序如何;活动路线怎样;活动地点及范围;怎样结队,怎样解散;一旦走失怎么办;出现意外怎么办;对重要事项要以“几不准”的规定要求告诫学生。如不准单独活动,不准私自探险等等。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要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爬越攀登围墙、栏杆、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危险物,不把楼梯护手当作滑梯;不打架斗殴、恃强凌弱;不追逐打闹,不抛掷砖瓦石块、玻璃碎片等硬物;不玩弄弹弓、汽枪、不放鞭炮,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不骑飞车、不骑车追逐打闹;不买、不吃过期变质或不明食品、饮料;不擅自下河、下塘游泳或未经允许外出游泳;不私自外出郊游、野炊或在外留宿。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办食堂。
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保健教师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z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第五章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已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监督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2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教导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副教导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教导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副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总务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保健教师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一、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三、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点(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定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汀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汀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有效时间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
第六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由区教育局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学校必须安排该责任点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点一切职责。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从实践“****”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奖惩分明、奖惩逗硬;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学校负责人、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诱扯皮、拖沓懒散的。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
6、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的。
9、安全工作中政令不畅、通讯不畅的。
10、学校安全工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1、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七、区教育局在安全事故中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九章附则
一、锦江区其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下载:1.成都市教育安全管理细则
第7篇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办法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
7、受到学校、实习厂等单位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8、凡有弄虚作假的班根据情节扣10~30分。
第8篇 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细则
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校本培训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z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温教师〔2010〕7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计划制订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整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制订年度、学期校本培训计划,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备案。
(一)学校每一学期都要提前制定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并落实到月行事历上(见附件1)。
(二)学校要规定备课组或教研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落实学校校本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校本培训规定内容基本要求”制定。
(四)学校校本培训计划上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十五天内。
(五)学校因工作要求若变更校本培训计划内工作事项,要及时填写“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内容变更表”(见附件2),供评估时备查。
二、项目审批与实施
学校根据校本培训活动的要求和内容确定项目的参与人员和项目负责人。
(一)组织实施培训活动,认真落实项目活动内容,激发参与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过程管理,落实好主持、主讲、时间、地点等,做好考勤工作。
(二)活动结束后要收集和整理培训资料,关注效果反馈,做好改进和反思工作。
三、学时登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的通知,在职中小学教师,每五年一个周期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时间的计算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五年120学时,即每年不超过24学时。
(一)原则。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要以项目活动记录表(见附件3)和考勤表为依据,要体现及时、公平、公正原则。
(二)程序。1.培训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项目负责人要把参加人员考勤表和活动记录表交学校校本培训职能部门备案。2.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校本培训职能部门人员要根据审批表和考勤表相关信息录入汇总表(见附件4)和学时统计表(见附件5)。
(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奖励学时不执行。
四、档案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资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学校在校本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和教师有利用价值和凭证价值的、反映学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特点的各类材料归档,确保学校校本培训的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和准确。学校在档案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档案材料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校本培训职能部门要承担校本培训材料整理、分类和保存任务。
以一个学期为周期,进行存档资料的装订或装盒。“校本培训档案管理材料要求”(见附件6)。
五、考核评估
校本培训考核评估是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考核鉴定。校本培训评价考核每年一次,流程如下:
(一)自评。具备校本培训资格学校根据校本培训工作“评估细则”(见附件7)进行自评打分。
(二)评估。学校填写“校本培训工作评估申请表”(见附件8),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校本培训工作评估申请。并对教师当年度校本培训学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小组到学校评估。评估时间一般确定在每年的7月。
(三)公示。评估后两周内,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评估结果。有异议内容在情况反映后一周内复核解决。对符合评估要求学校给予校本培训学时确认,对不符合要求学校提出整改意见,择日复查评估。
(四)确认。由学校校本培训职能部门人员带“学时统计表”(见附件5)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时确认。
(五)奖惩。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通过校本培训评估,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学时不予认定。
六、学时奖励
学时奖励是对优秀师资和优质培训项目的一种激励。学时奖励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承担本校校本培训主备、主讲或主评教师的一种学时奖励,每次1学时,每位教师每年获得此类奖励不超过12学时。
另一种是辐射培训项目奖励学时。辐射培训项目须经当地教师培训机构确认并审批,辐射其他学校。辐射培训项目所在学校教师参与活动可获得相应奖励学时,其它学校教师参与该项目培训可获得相应的校本培训学时。
辐射培训项目学时由教师培训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活动开展前两周,学校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见附件10),经审核批准方可实施。学校要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材料整理。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学校向业务主管部门递交考勤表和活动记录表(见附件3)。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县(市、区)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9篇 学校饮食中心管理量化考核细则-4
学校饮食中心管理量化考核细则4
为了有效的落实中心各项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和制度,创建平安饮食中心,特制定本细则。所有扣分将在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体现。
卫生方面:
一、个人卫生
(1)勤换工作服,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
(2)不许在售饭厅及操作间吸烟、不许随地吐痰,不许对着食品谈笑、咳嗽、打喷嚏。
(3)勤洗澡、理发,勤剪指甲、不许戴首饰。
(4)勤洗手、分餐前洗手、不直接手拿食品。
(5)在进入工作间前,必须洗手更衣换穿工作服。
(6)在进行售饭过程中,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衣帽。
以上每项未达标准扣0.5分。第(6)项未达标扣2分。
二、餐厅、楼梯过道、周围环境卫生:
(1)餐厅地面无污渍、无油渍、干净不打滑、保持光洁明亮。
(2)桌椅排列整齐,桌面、凳面、桌腿、无油渍,保持光洁明亮。
(3)门、窗户保持亮净无灰尘、纱窗随时关闭。
(4)各楼梯过道要保持无污渍、干净不打滑,四周墙壁干净无污物。
(5)餐厅周围环境要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地面无污渍,定期彻底打扫。
(6)做好灭蝇工作,保持正常视眼内苍蝇不超过2只。
(7)做好当天清洁卫生工作,每周末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以上每项未达标准扣0.5分。
三、洗消卫生:
(1)保证各式餐用具(盘、碗、勺、筷、桶)按规定时间消毒,确保消毒时间的掌握,彻底灭菌消毒。
(2)消毒后的碗、碟、盘内不含水滴。
(3)所有餐具要轻摆、轻放,摆放整齐,严禁人为损坏或丢失。
(4)保持和彻底做好洗消区域卫生,做到洗消池、工作台面、消毒柜用后干净、整洁。
以上每项未达标准扣0.5分。
四、白案卫生:
(1)白案房各操作器具由专人负责、工作台面保持整洁,每周一次彻底清洁。
(2)地面卫生、墙面、门、窗户要经常清理,每周彻底大扫除,保持整洁明亮无油渍。
(3)剩余的面点要保存好,做好防蝇、防鼠工作,纱窗随时关闭。
(4)每周做好区域卫生大扫除。
以上工作不达标每项扣0.5分。
五、择菜间卫生
(1)蔬菜处理一定要按照“一拣、二泡、三洗、四切”的程序。
(2)洗好的蔬菜要做到无虫、无草、无头发及泥沙。
(3)洗好未用的蔬菜要上盖。
(4)剩余的蔬菜要摆放整齐。
(5)工作结束后,要作好环境卫生。
(6)平时要做好窗户、门窗卫生、及其它区域卫生。
以上工作不达标每项扣0.5分。
六、切配间卫生
(1)加工时,食品必须做到离地摆放。
(2)冰箱(柜)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3)砧板必须清洁三面光,砧板、刀具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时一定消毒处理。
(4)切配好的原料必须上货架,摆放整齐,不用的必须上盖。
(5)在加工时,随时保持环境卫生,做好保洁工作,工作结束,做好环境卫生清理。
(6)每周做好区域卫生大扫除。
以上工作不达标每项扣0.5分。
七、烹调间卫生:
(1)烹调间所操作的器具(铁铲、肉勺、切肉机、搅肉机)用后必须洗干净,保持干燥、干净无异味。
(2)炉台卫生、抽油烟机、铁锅等定人清洁、清扫干净,保持整洁无异味。
(3)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离地操作,成品、半成品原料要上架和工作台。
(4)每餐结束要做好环境的清洁卫生,地面、灶台下面做到无油渍,干净不打滑。
(5)操作间的墙壁、门窗、玻璃要保持整洁。
(6)做好分餐间的灭菌消毒工作,作好灭菌记录。
(7)生熟用具要分开,各用具摆放要归位,摆放有序。
(8)调料品摆放整齐,不用时,要保存好。
(9)每周做好区域卫生大扫除。
以上工作不达标每项扣0.5分。
安全方面:
(1)保安员要按时开门锁门。休息时间不允许食堂操作间有人(蒸饭工除外)。
(2)各班组班长和厨师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如炉灶点火、蒸汽、开关电源等要严格操作规程。发现厨具有问题要及时汇报。
(3)各班组班长和厨师以及帮辅人员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
(4)锅炉工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工作,工作期间不得脱岗。
(5)澡堂、开水房要按时开关门,屋内设施设备维修更新要及时。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更衣室更衣,所带包裹等不得带入操作间。
以上工作不达标每项扣1分。
工作纪律方面
(1)食堂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食堂职工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工论处。
(3)食堂职工要保质保量完成饮食中心下发的任务,自觉接受饮食中心安排工作。
(4)食堂职工就餐为普通菜品,不得享用高档菜品,不得私自开小灶。
(5)锅炉工要按时供气,保证供气气压;按时开关澡堂和开水房门,保障热水和开水的供应。
(6)微机员要按时开关机,按时在岗充值。
(7)食堂职工要团结共事、和睦待人,爱护公物。
(8)对师生的投诉要耐心倾听,及时处理,不得与师生发生冲突。
(9)不偷拿饮食中心任何公物。
违反以上纪律每项扣2分。违反第9条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卫生工作量化按负分计,将考核的分数累计到员工考核数据库。
饮食中心
第10篇 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以学校党正正职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龙头,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为载体,一级抓一级的安全体系,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如下:
一、安全职责:
(一)学校安全责任:
以逐级负责制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建标、贯标、达标工作,坚持对上级负责,对本单位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学校的安全责任。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发布安全工作决定,制定修订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安全奖惩,调查、分析和处理权限以内的事故。
(二)学校领导干部安全职责:
突出党正正职对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副职对分管系统安全管理负责的系统负责制,加强整体配合,发挥整体合力,确定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
1、校长、书记安全职责:
校长、书记为学校安委会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安全工作第一位的责任。
①贯彻国家、部、局、教委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
②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研、和指导。
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的决策,并监督实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组织实施对学校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
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
⑥主持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2、学校副校长安全职责:
①兼任学校安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分管内安全工作。
②按照国家、部、局、教委、教育区关于安全生产的犯规和重点措施进行落实。
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公示。
④处理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三)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本着安全管理无空挡的原则,必须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职责,确定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教导主任、副主任职责: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全校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有发下责任:
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②负责检查督促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④按时参加学校安委会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⑤按学校安委会的安排,负责实施份内的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差点”人员进行帮助,并提出改进措施。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学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①协助主任、副主任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工会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部暑和要求,对群众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②参与学校安全决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安全重要事项的制定,建议学校行政提出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通过。
③制定学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群众安全工作,提交措施和要求。
④负责组织开展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活动,配合行政共同实现安全目标。
⑤负责协调处理权限内的教职工因公死亡事故,并参与分析报告。
3、团支书记安全职责:
按照学校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全体青年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和安全立功活动。主要职责:
①制定学校青年教职工安全工作规划活动意见和方案,并贯彻执行。
②参加学校安委会例会。
③负责青年教职工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建全青年教职工安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等,完善青年教职工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青年班组建设与管理。
④组织开展青年教职工安全教育,青年安全监督岗,青年安全突击手活动,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⑤负责全体青年工安全信息反馈,了解掌握青年教职工安全实际,向学校领导汇报。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大队辅导员安全职责:
按照学校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对全校少先队员的安全教育。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学校少先队安全工作规划活动意见和方案,并贯彻执行。
②参加学校安委委会例会。
③负责少先队员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少先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等,加强少先队人建设与管理。
④组织开展全校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目标人实现。
负责全体少先队员人安全信息反馈,了解掌握少先队员安全实际,向学校领导汇报。
⑤完成领导交办人其它任务。
5、财务、出纳安全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在安全方面负有以下责任:
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在财力配置和资金筹集、运用上优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安全的需要。
②负责制定固定资金投入、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内安全项目的投资计划;列入计划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保证。
③参加学校安委会例会,汇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新、基建大修计划内安全项目计划的检查、监督及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安全任务 6、班主任、辅导员安全职责:
①在教导处和少先队的领导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学生、队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积极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③负责落实有关安全会议工作精神和各项安全制度。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会议。
⑤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7、教职工安全职责:
①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②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③负责管理好本职范围内学生的安全事宜,开展好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⑤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
8、年级组长安全职责:
①负责本组安全管理,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②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
③负责检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
④负责指导本组教职工的安全管理。
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标准和要求:
(一)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党政工团各部门凡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内容,必须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进特管理。
(二)凡纳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安全管理,并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标准
(三)各级干部在安全工作的管理过程中,必须达到确定的工作指标。
(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实施意见。
三、考核:
(一)校长、书记由镇教委考核,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由教委制定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二)教职工的安全考核按照《日照铁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学校考评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三)考核的组织工作实行系统考核综合认定。系统考核实行职务逐级负责制,层层管理,层层考核,综合认定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认定。
(四)各级干部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凡发生失职、失察、失控的,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的手段予以追究查处。
为了贯彻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镇教委的要求,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更好地发挥安委会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任:校长、书记
副主任:副校长
委员:教导处主任、副主任、工团队、年级组长
学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校长,副主任:副校长,成员:各委员。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委会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研究确定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2、制定全校职工培训计划,突出安全培训内容,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作业水平。
3、检查、督促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和职工技术业务考核工作。
4、领导全校安委会工作。
5、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全校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评价。认定“差点”项目,相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安全失职行为。
7、定期检查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追踪落实效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行政、经济处罚。
8、及时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通报全校安全工作情况。
9、按教育区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二)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学校的安全工作文件,布置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2、筹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决定事项予以督办。
3、牵头进行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
4、管理好和安全工作有关的资料台帐。
5、负责协调校园安全有关事宜。
6、完成学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学校安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列入党政例会一同召开。季例会和年例会原则上季(年)末召开,月例会由副主任主持,季例会和年例会由主任主持。与会人员因事不能参加例会要经主持人同意。
例会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是:相关部门、委员汇报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学生安全、设备安全(包括房屋)、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情况、治安综合治理和内保等工作,相互交流反馈信息,通报各类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副主任发表意见;委员归纳概括,代表学校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及相应的措施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质量标准。季年度例会后,由学校安委会办公室拟发《会议纪要》。
(二)“差点”公示制度。根据教育区要求,每季度学校要找出“差点”环节
或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三)、年度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组织综合考
核,每年度12月底兑现综合考评。
四、相关要求:
(一)、学校安委会每月要有计划、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整改要切实效,不留死角漏洞。
(二)、对学校安委会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按时确保完成和落实;。
(三)、学校安全逐级考核按照各职责要求进行分工负责,以《学校安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11篇 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镇固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镇固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务车辆是指镇镇固中心学校接受凤良山先生捐赠用于公务活动的单位机动车辆。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
(一)建立车辆派遣、审批、使用登记制度。因公需要使用公车的,依照领导为主、急事优先的用车原则。出差用车乘车人应达三人以上,事先须经z、z校长同意,驾驶员写明事由、人数、时间、路线、里程等事项并由乘车人员签字,建立公车使用台帐,实行一车一册。
(二)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建立公车入库管理制度,明确公车停放地点。公务车辆在工作之余,必须按规定进入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三)公务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公车。
(四)严禁公车私用。如遇紧急情况确须使用公车的,经中心学校zz校长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实行公车定点保险。车辆保险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保险。
第五条 实行公车定点维修。车辆维修须在汽车定点维修单位,或者指定特约维修点进行。由中心学校派人安排结算。
第六条 车辆加油。车辆加油须在正规汽车加油单位加油。加油数量原则上与出车里程相符。
第七条 车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单位车辆入户、保险等手续,未经单位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改、转让或变更车辆相关用途。
第八条 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聘用、考核、教育、行车、安全等方面的制度,严禁专职驾驶员私自用车。
第九条 凡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等,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向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因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中心学校负责。因私出差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和乘车人负责。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赔偿责任。
(一)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车辆被盗、被抢、被毁的;
(二)违规驾驶公车的;
(三)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五)酒后驾驶车辆的;
(六)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公车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新出台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12篇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
7、受到学校、实习厂等单位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8、凡有弄虚作假的班根据情节扣10~30分。
第13篇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
华晶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
为使学校餐厅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保障供应师生价廉、足量、可口、卫生、安全主 副食的同时,使餐厅管理上档升级,打造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品牌,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服务态度
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且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各个服务环节,让 师生切实感受到方方面面的良好服务;态度即服务思想的外在折射,对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 校领导、教师、学生及专职监管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均应虚心接收,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 ,否则,将对餐厅在批评教育同时给以罚款500元。
二、原材料采购
主副食原材料采购不仅直接影响餐厅的服务质量,同时会直接威胁师生的生命安全,若餐厅不按 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操作,一经发现,首先,查封或没收其所有伪劣、变质、过期 的原材料;其二,根据其销售情况没收非法所得;其三,予以惩罚性罚款2000元;其四,造成严重后 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合餐厅各个环节,即“人员、采购、加工、销售、贮存、留样、消毒、监管”八个环节有 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1、不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2、不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脏、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戒指。
3、随地吐痰,在操作间和售饭间吸烟。
4、去厕所不更换衣服,操作前不洗手。
5、餐厅操作间、储藏间、更衣间、卫生间的卫生脏、乱、差,门窗、玻璃、门帘不洁,餐厅楼道 、洗碗池、门口、售饭窗口未打扫干净者,餐厅地面、餐桌饭后未及时清扫干净。
6、食堂垃圾处理不及时、垃圾桶不净。
7、没有防鼠、防蝇、防虫、防盗等设备。
8、餐具不清洁,不按要求消毒或留下赃物痕迹(有积水)。
9、不按规定要求,购进、加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食品和没有保质期的原料、食品。
10、米、面、油、肉、调料不按指定要求购进,没有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其他应索证 件的复印件。
11.操作环节不规范、摘菜、洗菜、切菜秩序混乱。
12、切菜生疏不分,没有专门工具,存放混乱,冰箱使用不规范,生熟不分。
13、剩余食品、菜、肉类及半成品无明显标志不及时加盖。
14、夏季留存销售过夜食品,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15、对学生销售饮用水、饮料和各种酒类。
16、课间给学生打饭或进入操作间打饭,不按规定时间开饭,饭菜供应量不够,致使100人以上不 能正常就餐。
17、食堂人员中有无证(健康证、体检证)上岗者。
18、销售的饭菜质次、价高、量小,不按双方约定操作,引起学生强烈不满。
19、节假日留校师生伙食的供应不到位。
20、熟食加工完毕后,不加盖保存
21、在备餐间内进行食物加工
22、生、熟食混放,熟食放在加工间
23、液化气瓶随意摆在操作间、备餐间内。
24、购进、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产生食物中毒隐患。
25、接受上级检查发现较多问题或检查不合格,影响学校声誉。
26、食堂未保持通风,未及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害的。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有下列隐患之一者,酌情处罚(1000元-5000元)。
1)、食堂各个入口管理不严,使他人趁机进入成为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2)、各种电器、液化气、柴油灶、供气锅炉、煤火、食用油(炒菜)及各种机械设备等,由于不 按规程操作产生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的,除全部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并酌情处罚 。
3)由于综合餐厅内部管理产生的各种矛盾,不能积极排查和有效解决,给餐厅各操作环节带来安 全隐患。
五.综合餐厅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一致取得上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学校酌情予以适当奖励。以鼓励其服务和管理跨上新的平台,创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第14篇 学校班班通设备管理使用细则
为了使“班班通”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发挥“班班通”重要作用,真正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特制定“班班通”设备管理细则。
一、“班班通”设备保管:
1、学校教科研室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注意防火、防淋、防潮、防盗,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班班通管理员并填写《学校”班班通”设备报修登记表》,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班级任课教师是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3、班主任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作为班级管理员,确保教师上课完毕设备及时关闭上锁。各班“班班通”设备的钥匙由班级管理员统一管理。上课教师在上完课后,离开教师时,必须做到人走关机、人走关电,特别放学后更要人走关窗、人走锁门(即三关一锁)。
4、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护班班通设备,保持教室的清洁与干燥,严禁学生刻划黑板。雷雨天气各班禁开电源,已防雷击。
5、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后,及时填好班级使用记录《“班班通”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班通设备管理员反映。
6、“班班通”设备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借为他人使用。教师更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班班通设备。“班班通”使用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7、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黄色电子读物在班内传播。严禁将与教学无关的U盘、软件等装入计算机内。教师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上网聊天、下载歌曲、电影等。如需使用网上资料,教师在下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病毒的侵入,自己要能识别一定的病毒,发现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管理员报告。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C盘上不能保存个人材料。
8、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检查常规,加入学期考评。
二、班班通设备使用:
1、每名教师必须利用“班班通”设备上课,必须保证每周上课节次为周课时总数(正课)的60%。
2、每周班级利用“班班通”上课的使用率不得低于60%。教科研室与教导处必须督促学科教师按学校规定要求使用“班班通”设备组织教学。
3、学校教导处将结合班班通管理员每天将进行巡课、登记,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对未达到使用率的教师和班级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4、学校领导将定期对各班运用“班班通”设备上课进行听课、评课。并对上课质量进行等级评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濉溪县临涣中心学校
第15篇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课堂常规
1、实验前应预习或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方法及操作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移位换组,实验未开始不得动用仪器、药品、不得调换仪器。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
3、开始前,要仔细核对仪器、药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4、以科学态度上好实验课,认真听教师讲解,掌握仪器性能及实验操作方法。
5、实验中要服从教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6、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及材料。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填写损坏仪器报告单,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7、实验完毕,立即清点整理仪器、药品、材料,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凳子放桌底,废弃物按老师要求倒入指定位置。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做好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电闸,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 实验安全守则
物理实验室安全守则:
1、进入物理实验室对实验桌上的实验电源,未经实验老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触摸,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电学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经老师检查后无误方可接通电源。实验完后应先断电,再整理仪器,若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实验老师,由实验老师进行检查。学生不得私自拆开电器。
3、酒精灯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4、实验中涉及易造成烧伤、烫伤的物品诸如:蜡烛、开水等应小心谨慎操作,任何因个人粗心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自身伤害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受伤者将追究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做餐具用。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4、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加热试管时,切勿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9、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合适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药品,防止药品接触身体皮肤。
10、实验结束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排气扇,拉开电刀闸。
11、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混合,以免发生爆炸。
化学实验室易燃或具有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1、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2、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3、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4、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5、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有机熔剂起火时,应立即用砂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6、汞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7、汞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会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药剂如酒精、酸、碱、乙醚、甲醛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实验态度要认真、严谨。对违章操作造成人体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电器要谨防触电,未经实验教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随意触摸通电电器,特别是不得湿手触摸,实验结束后先关电器设备。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关断电源并向老师报告,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3、生物实验室经常用到解剖刀、剪、针、刀片等利器,使用时应特别谨慎。严禁用实验器材特别是利器进行打闹或嬉戏,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如有违背者,将按学校规章追究责任。
4、遇有须加热或使用开水的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酒精灯、电炉时,操作时小心谨慎,严防烧伤、烫伤。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该生承担一切责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万一打破,清扫时应用镊子或扫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划伤。碎片倒入指定处或垃圾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