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四、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1、 应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造成后果由发票保管人负责。
2、 发票及收据由财务部统一负责收发及建档保管建立收据消号制度,财务人员应逐一消号,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3、 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发票。发票和收据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发票。
4、 发票及收据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摘要必须清楚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发票及收据,并在误填的发票或收据(联次齐全方能作废)上注明“误填作废”。 如收据仅作临时收款用途,业务完毕后需出具发票的,开具收据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发票开具时本收据自动作废。
5、 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登报予以公告。
6、 不得填开大头小尾的发票,不得代开发票。
7、 项目收入必须凭合法的发票或项目收据入帐,凡与本项目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付出,均应索取合法发票。
第2篇 x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库存现金的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部分现金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双方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合格后,出纳方可付款。具体的审批程序见第五节。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零星购置办公设备(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相关差旅费标准金额计算)。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审批核准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⑧、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现金。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二)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3篇 x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应收款的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应收款的管理
三、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坏帐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计发工资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应该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③负责收款的部门或业务经办人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催收,如不能按期收回,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行成书面资料。交由财务部留档。
④申请付款部门(或应收账款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账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账款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通清算报销,财务部应将该款项转入应收帐款。按应收账款管理。
③对预付的支付必须按相关合同和完整的审批手续执行,否则,追究业务部门和财务部责任。
第4篇 x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银行存款的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银行存款的管理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项目银行帐户必须经双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设立和使用,银行帐户仅供本合同项目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与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严禁利用项目帐户做与本项目无关的收支。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该项目原则上只设一个项目帐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双方公司负责人同时批准后方可设立(书面批准依据),已经开设的,需向项目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3)、项目帐户必须与双方公司银行帐户严格区分(财务专用章、其他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签),双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帐户进行本项目收支。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一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一方保管,不准1方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应委托他人代管。
5)、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部门使用银行支票时,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b、会计人员核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经办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f、支票开出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其他用途使用。对于预付货款,应做好合同管理,根据合同规定报帐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追究业务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收据、入库单等原始单据,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方可报销。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5)、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必须按项目指定帐号进帐。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在付款凭证后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应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据(合同或其他)。
同一项目(同一业务)应按合同总额上报审批,不准同一业务分次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追究财务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在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征求双方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11)、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5篇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五、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 该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双方共同委派,委托权限应成立书面文件,形同合同或协议。
2、 财务报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白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购买货物金额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单据,由经办人在白条上写出缘由,报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3、 所有发票或收据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可认,签章齐全,合法、有效,汇总发票或单据还须附有清单。
4、 所有原始单据上业务经办人必须签字。
5、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6、 工程款支付1) 工程合同应由各部经理共同草拟,所有承包业务必须公开、透明,双方公司之间应签定反商业贿赂协议。所有的建筑安装合同必须双方董事长或总经现亲自确认批准,相关参与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业务承诺书。本项目所有合同只能使用本项目合同专用单。2) 工程款报销单据:建筑筑工程及安装、调试设备工程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合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入账,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工程预决算等否则不予报销或结算。3) 工程进度款计划:由工程部、财务部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具体情况,提出用款计划,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并报双方董事长或总经理确认批准,留档财务室,财务室准备资金。4) 工程进度款支付:建筑公司提供工程进度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统计部共同审核,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双方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有关凭据交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计划,视资金情况安排付款。5)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7、 差旅费借支款申请单,出差人员填写,项目负责人审批,双方财务人员复核,出纳付款。
8、 其他暂借款,因工作需要暂借现金,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帐日期,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批准,会计复核后,出纳方可付款,借款人应在业务结束后及时报帐。
9、 其他个人或公司借支,均须经过双方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才能支取款项。
10、 工资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发放。
11、 办公物资(包括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的购置应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项目部统筹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采购人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由财务部或办公室验收确认,并将相关凭证由财务部审核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报销
12、 通讯费固定办公电话费用采取限额制,在规定限额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从部门工资中扣除。移动电话费采取电话补贴形式在工资中发放,具体标准由项目负责人制定。
13、 车辆维修、使用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所有罚款一律不予报销。私家车费用采取车贴形式在工资中发放。
14、 购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六、 报表及审计
1、 报表内容:现金月报表,现金盘点表,银行对帐单、资金使用情况表、工程进度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简易)。
2、 报表时间:每月20日前
3、 报表使用人:项目负责人、双方董事长或总经理。
4、 报表审核:项目财务部负责人。
5、 除报表使用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报表。
6、 内部审计:本项目必须每年对财务资料进行一次审计,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由双方董事长或总经理共同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