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将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特对消防应急处理予明确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项目发生的火灾、燃气、油类泄漏爆炸事故的处理。
3.0 职责
3.1 管理处负责消防系统的使用管理。
3.2 安保部负责全公司人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管理处进行安全消防演习。
3.3 工程部负责技防工作监督检查,并组织一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4消防设备由工程部委托供方维护保养,管理处负责保养情况的日常监督。
4.0 程序
4.1 火灾预防,各单位应加强对消防事故的人防、技防和物防。
4.1.1 公司每季度对管理处消防组织体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发现的隐患通报管理处,管理处将问题转呈相关方处理并负责跟踪验证。
4.1.2 管理处须派专人24小时在消防中心值班,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的工作。发现预报出现火灾,立即派人现场巡察,若为误报,须排出故障,使主机复位。若发生火灾按4.2.1条处理。
4.1.3 燃气管理按《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文执行。
4.1.4 柴油发电机的油库须按规范建造,油箱下方应砌池,池中放入细沙,当油泄漏时,被沙吸收,流不出油库,不会将火带出油库。油库内应装自动灭火装置,门应防火密封。发现油库起火,迅速启动灭火装置,防止油箱爆炸,并打电话119及通报给公司相关部门。
4.1.5 管理处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习,演习作业具体事项根据《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关于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和进行演练的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控制程序》执行。
4.2 火灾处理
4.2.1发生火警时,在初期火灾时间(5分钟)内不能扑灭火灾时,管理处应立即拨'119'报警,同时根据《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灭火应急规程规定,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做好灭火、救人、引导住户疏散等工作。 4.2.2 各单位对灭火流程和规定按照《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相关文件执行。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