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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规范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35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规范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充分激发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自觉性,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活动中各部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3职责及要求

3.1 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安全委员会是本程序归口管理责任主体,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监察部。

3.3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全责。

3.4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3.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3.6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

4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职责内容

4.1 公司经理职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组织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安排。

4.1.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4.1.3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对涉及到人身、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等重大问题,应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措施,及时解决。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公司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1.4 直接领导安全监督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督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4.1.5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1.6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将生产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1.7组织制定并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4.1.8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4.1.9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4.1.10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2 公司党委书记职责

4.2.1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应把安全生产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为安全生产奠定牢固的基础。

4.2.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4.2.3负责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2.4督促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4.2.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活动,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3公司分管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3.1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建立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

4.3.2负责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4.3.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3.4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制订并落实年度“两措”计划,应督促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

4.3.5主持安全生产协调例会;主持或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4.3.6协助制订重大人员伤亡、大型设备受损、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3.7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3.8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生产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3.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等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4公司分管基建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4.1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建立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4.4.2负责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4.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两措”计划资金筹措,确保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并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4.4负责督促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4.5负责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垮(坍)塌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4.6 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有关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4.7协助制订涉及基建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4.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4.9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4.10加强基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基建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4.5公司分管经营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5.1负责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作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负责将安全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4.5.2负责落实年度“两措”计划资金,督促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资金费用;协助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所需资金。

4.5.3督促指导对项目部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项目部及时整改。

4.5.4参与组织制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5.5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督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

4.5.6负责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有关审计规定组织各项审计时,对有关安全方面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5.7 督促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4.5.8参加安委会、安全检查、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

4.6公司分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严格考核,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6.2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及分析工作。

4.6.3 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6.4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6.5分管消防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消防设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4.6.6分管车辆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确保交通安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的落实;监督执行消防及危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确保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负责。

4.6.8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6.9分管法律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有关电力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制度等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工程建设、设施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4.6.10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工作环境健康;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7公司纪委书记的岗位职责

4.7.1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

4.7.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7.3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监察对象(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4.8公司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

4.8.1负责督促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群众监督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组织和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4.8.2负责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工会监督组织或职工代表,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总经理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4.8.3参加安委会、安全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

4.8.4参加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8.5积极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开展各项活动。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培训;围绕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

4.8.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9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4.9.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岗位职责。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

4.9.2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9.3负责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4.9.4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应确保“两措”计划以及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

4.9.5负责审定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大修、技改、科研等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9.6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人员伤亡、大型设备受损、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助建立和实施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9.7负责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有关施工生产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9.8参加安委会,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4.9.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4.9.10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9.11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审查的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10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总审计师(副总审计师)的岗位职责

4.10.1从资金筹措、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等方面协调处理好安全与发展、效益、改革的关系,负责落实年度“两措”计划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10.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所需资金。

4.10.3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4.10.4强化经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指导思想,督促指导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

4.10.5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4.11安全环保监察部的职责

4.11.1负责对本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身安全,负责制定防止发生人身事故的措施并组织执行。

4.11.2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4.11.3负责监督年度“两措”计划的实施;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11.4负责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予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

4.11.5负责监督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执行。

4.11.6负责监督防火防爆、施工机械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11.7监督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4.11.8督促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11.9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4.11.10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依法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11.11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4.11.12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11.13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规考试等,研究分析安监动态,总结安全经验和教训,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4.11.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4.11.15负责编写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并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方式及时通报事故信息和预防措施,广泛吸取事故教训。

4.11.16负责组织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引进安全新技术、新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水平的提高。

4.11.17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者,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

4.11.1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输变电试运转工作。

4.11.1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4.11.2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4.12生产部门(分公司、分厂、项目部、物业管理处)的职责

4.12.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4.12.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4.12.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12.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12.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4.12.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12.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2.8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反事故演习。

4.12.9负责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反事故措施;组织或参加事故处理,并督促执行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2.10协助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参加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4.13总经理工作部公安处的职责

4.13.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批示,并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4.13.2做好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13.3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司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13.4安全检查、事故抢修、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安监部门紧急情况下用车。

4.13.5负责组织做好交通车辆(含特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交通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13.6负责生产和非生产设施消防管理,制定有关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使所有职工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13.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应实施监控;协助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4.1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

4.14.1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14.2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14.3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的职业病调查工作。

4.14.4在职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14.5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务分包、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用工合同时,要明确安全条款的要求。

4.14.6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4.14.7负责组织年度劳动保护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4.14.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4.15物资机械管理部门的职责

4.15.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4.15.2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基建工程等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负责。

4.15.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4.15.4负责组织制定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

4.15.5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15.6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4.15.7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等要求及行业技术规范的落实;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4.15.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反事故措施。

4.16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4.16.1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资金筹措,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并检查和监督使用情况,确保开支符合规定。

4.16.2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等所需的临时性费用。

4.16.3在制定业绩考核和经济奖惩方案时,要将安全生产指标作为其中的重要指标,并负责严格执行。

4.17审计部门的职责

4.17.1负责配合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费用安排和合理使用。

4.17.2负责对安全生产各项工程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与安监部门联系并协助处理。

4.18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

4.18.1负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18.2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监察对象(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4.19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责

4.19.1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负责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4.19.2负责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9.3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20工会的职责

4.20.1负责组织建立工会劳动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动员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20.2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协助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及制度。

4.20.3负责组织和参加生产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

4.20.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是否完备,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4.20.5工会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应将有关劳动安全健康方面的内容及标准纳入,并定期进行检查。对有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可能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隐患,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的要求。

4.20.6协助组织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紧急救护知识。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让职工安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4.20.7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劳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4.20.8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4.21经营计划管理部门的职责

4.21.1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4.21.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4.21.3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21.4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4.22 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通用职责

4.22.1负责协助有关领导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22.2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4.22.3 应督促加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22.4 应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

4.2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23.1在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及分管工作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23.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履行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并督促本部门人员履行其职责。

4.24各职能部门其他人员的职责

4.24.1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职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

4.24.2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25分公司(项目部)、分厂行政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4.25.1是本分公司(项目部)、分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单位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分公司(项目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

4.25.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年度“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5.3负责对重要或大型施工生产项目,组织或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4负责领导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5.5领导、支持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明确批示。

4.25.6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25.7督促组织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4.25.8督促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4.25.9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26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

4.26.1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4.26.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26.3带领本单位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26.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7副经理(厂长)的岗位职责

4.27.1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27.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27.3参加本单位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4.27.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7.5组织或参加制订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4.27.6组织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27.7参加本单位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27.8负责审查本单位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4.27.9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4.28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4.28.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4.28.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8.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28.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28.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4.28.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4.28.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28.8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4.29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4.29.1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4.29.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9.3负责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9.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9.5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9.6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9.7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4.29.8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30班组长的岗位职责

4.30.1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4.30.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30.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4.30.4主持召开好“站班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30.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4.30.6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4.30.7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4.30.8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4.30.9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4.30.10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4.31 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4.31.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4.31.2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31.3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4.31.4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31.5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站)态班会。

4.31.6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1.7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4.31.8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4.31.9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4.31.1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31.11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4.31.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4.31.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4.31.14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4.32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4.32.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4.32.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32.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32.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4.32.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4.32.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4.32.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4.33班组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4.33.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33.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4.33.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33.4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3.33.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34施工(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

4.34.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4.34.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4.34.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34.4施工(生产)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34.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4.34.6 施工(生产)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4.34.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34.8 对无安全施工(生产)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生产)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34.9尊重和支持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34.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因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粗放,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3取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6相关文件

6.1 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6.2 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要求。

6.3公司制定各种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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