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职责
1 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 保证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 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能力。
6 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9 接受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0 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2篇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职责说明书
石油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职责说明书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部门名称: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部门定编/
直接上级:总经理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部
主要职能:负责对公司招投标事项进行把关,并提出专业性建议与意见。
序号 职能领域 主要职责
1、招投标事项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指导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决定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定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审议产品经销公司招标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程序及管理办法
负责审查招标文件,根据环境及条件的变化,有及时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
审查招标程序是否符合内控流程要求
审议评标结果与招标结果
对招投标活动中的单位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的处理
部门协作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机关各部室、所属各公司
外部协调关系:政府各相关单位,行业研究机构等其他外部单位
第3篇 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职责
1 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 保证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 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能力。
6 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9 接受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0 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4篇 大学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州扬大学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采购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草拟采购文件和合同范本,设计采购工作程序;
二、汇总审核采购计划;
三、协助部门领导审定采购方式;
四、审核采购部门提出的市场调研方案并报部门领导审批,参与调研工作;
五、组织审核招标文件,审核评标原则及评标细则;
六、参与采购项目的开标、谈判、询价工作;
七、参与竣工工程、到货物资的验收工作;
八、受理和答复商家的有关质疑,参与商家投诉的调查;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