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认证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督促安全员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行经济罚款。
(3)、项目经理必须组织与参加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督促安全员做好记录。
(4)、项目经理每周必须组织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或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5)、负责组织落实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督促项目安全员做好记录。
(6)、如发生人身伤亡时,立即停止施工,启动项目应急预案,保持现场和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报告,接受上级调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7)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8)、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情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项目八大员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