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编制公司中、近期发展规划、投资规划和改、扩建计划时,必须包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在组织对外谈判、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包括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要求的条款,明确双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6)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2篇 保卫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负责组织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组织监督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运输、储存、管理和正确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参加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在权限内提出对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6)是公司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7)负责对动火作业报告的审批。负责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是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工作。
(9)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针;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针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现场生产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程师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监督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7)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
8)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生产管理部
1)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督促所辖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指令。
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
1)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5)监督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材料物资部
1)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3)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要求。
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9)核算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0)行政管理部
1)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食堂人员卫生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11)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1)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12)工人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和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必须推行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变成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两大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管理人员虽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活动,但其管理职责对保证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也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项目经理必须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
项目管理人员,不论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等,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逐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签订与商、供货商等的合同时,作为合同约定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以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育
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一般安全教育培训
推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作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在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有了明确的理解后再进行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不积极、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出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建设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具有“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还要利用已发或未遂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对策,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岗位。
组织机构
职责及权限
车间主任:
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质量、环境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
负责对适合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确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的批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总指挥;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更新、补漏的审核;
负责本部门重要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的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
按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管理工作。
权限
对车间各项质量、环境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有制定权、决策权;
对车间内违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有制止和考核权;
对车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综合利用制度有检查和考核权;
对日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和考核权。
副主任:
职责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的贯彻实施;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指挥、协调;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更新、补漏工作;
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的制订,检查方案是否按期有效完成;
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计划,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培训需求;
负责制定本部门组织机构中各岗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并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本部门技术员制订和完善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权限
对车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综合利用制度有检查和考核权;
对车间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有指挥处理权;
对车间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有识别、更新、补漏权;
有权安排管理体系有关知识培训的执行;
有权组织车间技术员制订和完善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安全员
职责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部门现场环境卫生标准的制定及检查、考核;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指挥、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活动和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落实情况;
组织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协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实施。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及火灾事故调查及反馈、报告工作;
负责本部门新上岗人员安全、防火知识及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后
现场处置知识的培训;
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电力系统潜在的危险性,并协调处理;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劳保着装及规范化操作;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报警和救援工作,以及事故
后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负责本部门各类应急设施的领用和保管;
负责本部门防燃工具的保管,开具动火、动电、动土等手续。
权限
有权对车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权对车间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考核;
有权对车间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指挥;
有权组织对车间各类事故、故障的分析及“事故报告表”的上报;
有权组织对车间新工人的上岗培训;
有权组织本部门各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有权开具动火、动电手续。
劳资统计核算员:
职责
负责本部门经济指标的分解和落实;
负责及时反馈生产当中的不正常状况,督促相关班组进行整改;
负责每月对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水电汽消耗情况进行盘点;
负责对本部门修旧利废情况进行统计;
负责本部门记录、报表的统一管理及报废处理;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报警和救援工作。
负责按规定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及时发放;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出现时运送救援物资和信息联络权限
有权对原材料的进库、贮存抽样实施考核;
有权对各种记录实施更改;
有权对各种记录使用情况检查与考核。
有权对各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发放进行检查与考核。
技术员:
职责
负责组织工艺班组落实工艺生产计划;
负责按计划安排工艺处理,保证工艺生产均衡稳定进行,降低“三废”排放;
负责工艺技术的创新和提高,采用科学合理的生产办法,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负责本部门“三废”管理文件的编制;
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改;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和实施。
负责组织维修人员落实设备检修方案;
负责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杜绝非计划停车;
负责组织维修人员按照巡检计划进行日常巡检;
负责本部门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和修改;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现场组织和保卫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本部门水、汽系统的有关泄露情况;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循环水的利用及回收情况;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有无浪费电耗的情况;
负责检查各岗位固废分类及处理情况;
负责对检查出的能耗浪费现象进行考核;
权限
有权编制“三废”管理文件;
有权编制和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权对车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权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的更新和改造。
有权编制和修改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有权对水、汽系统出现问题进行考核;
有权对各岗位水的利用及回收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各岗位浪费电耗的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节能工作的改进和预防提出建议。
值班长
职责
负责检查各岗位操作达标情况,生产中产生的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是否按规定执行;
负责对各岗位出现的“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处理;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扑救工作。
权限
有权对各岗位操作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出现的“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情况现场指挥救援和汇报;
有权建议车间对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岗位工
职责
均按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权限
有权建议车间对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第5篇 管理者代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管理者代表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照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 负责定期做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组织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4) 向总经理汇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5) 负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全体员工更好地提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
(6) 负责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联络。
第6篇 生产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建立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
(3)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按照体系的要求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4)负责在安排日常生产工作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五同时”原则。
(5)负责监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的落实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更新,组织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制定公司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并通过实施管理方案加以实现。
(7)组织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8)负责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汇报体系运行状况。
(9)负责组织、安排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组织修改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0)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1)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7篇 保卫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 负责组织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组织监督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运输、储存、管理和正确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负责参加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在权限内提出对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6) 是公司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7) 负责对动火作业报告的审批。负责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 是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工作。
(9)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8篇 人事行政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结合员工思想动态,定期了解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对工作环境提出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2负责修订新员工岗前培训手册,完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防止员工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入职招聘的任职资格审核,落实岗前职业健康状况,履行持健康证上岗作业;
5严格履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工作岗位,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招聘过程中不予录用。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及重体力劳动的岗位,坚持依法用工,以人为本。
6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7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8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第9篇 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1贯彻落实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本单位安委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全面开展所辖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本单位及属地职能管理部门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1.3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向上级报告,做好检查记录;
1.4负责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费用预算,保证员工劳保用品、个体防护、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等物品的投资费用。
2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1负责新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普及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2.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2.2负责本部门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每2个月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时整改。
2.3负责本部门新上岗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个人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2.4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申购与发放,要有详细的发放记录,本人签字确认。
第10篇 党群工作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门职工体检安排落实情况。
(2)参与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了解职工工作现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工作环境。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及所组织的活动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5)组织“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1篇 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及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定期复查,以及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复审体检,发现禁忌症及时向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反映。发现职业病和急性中毒时负责向上级卫生部门上报。
(3)负责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对新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4)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6)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7)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8)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9)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0)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11)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13)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1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6)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作业文件。
(17)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如处理废旧物资、采购食品、提供环卫绿化服务、职工交通车辆租赁)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合同或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明确食品质量标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18)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及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针;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针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现场生产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程师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监督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7)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
8)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生产管理部
1)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督促所辖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指令。
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
1)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5)监督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材料物资部
1)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3)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要求。
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9)核算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0)行政管理部
1)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食堂人员卫生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11)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1)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12)工人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和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必须推行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变成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两大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管理人员虽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活动,但其管理职责对保证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也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项目经理必须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
项目管理人员,不论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等,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逐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签订与商、供货商等的合同时,作为合同约定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以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育
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一般安全教育培训
推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作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在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有了明确的理解后再进行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不积极、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出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建设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具有“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还要利用已发或未遂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对策,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