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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570字 | 6段 | 2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96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497字 | 4段 | 2分钟 | 3分钟 | 4分钟 | 294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615字 | 8段 | 3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56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1225字 | 9段 | 5分钟 | 7分钟 | 10分钟 | 151人 |
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608字 | 9段 | 3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62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1359字 | 16段 | 5分钟 | 8分钟 | 11分钟 | 207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553字 | 4段 | 2分钟 | 3分钟 | 5分钟 | 221人 |
三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 419字 | 5段 | 2分钟 | 3分钟 | 4分钟 | 297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796字 | 6段 | 3分钟 | 5分钟 | 7分钟 | 228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 856字 | 8段 | 3分钟 | 5分钟 | 7分钟 | 128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 416字 | 6段 | 2分钟 | 3分钟 | 4分钟 | 125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577字 | 4段 | 2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190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1346字 | 18段 | 5分钟 | 8分钟 | 11分钟 | 284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651字 | 4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290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567字 | 7段 | 2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77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635字 | 5段 | 3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11人 |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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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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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很多人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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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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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英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高约183厘米,鹰钩鼻头戴黑色礼帽、身材消瘦而欣长、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手拿手杖。他的名字和形象历久弥新,毋庸置疑他已成为名侦探的代言,与中国诸葛亮一般的象征着智慧的不朽符号。
历史上出色的小说数不胜数,那么到底哪里能够让福尔摩斯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破天荒地授给福尔摩斯这虚构人物爵士爵位呢?
外人看来他思维古怪,虽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却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又是一流的药剂师。研究学问劲头很足,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脑子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书中小斯坦福曾对因中枪伤而回英国休养的助理军医华生说过福尔摩斯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曾拿一撮提炼出的植物碱来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用棍子敲打尸体看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而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用自己的血向华生展示他的新发现后随意简单地用橡皮膏贴在伤口处。华生注意到他手指上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且因为接触有毒物而被强酸腐蚀的变了色。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长期处理伤口只用橡皮膏,还不经处理地接触有毒物,又注射可卡因。而福尔摩斯却不甚在意,他信奉“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工作本身就是报酬。”,他认为其他器官只是脑子的附属品,所以不在乎挨饿只考虑脑子的需要。他对工作的热爱认真到疯狂,有几分令人发指,也为他增添了英俊坚毅的男人魅力。
福尔摩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私人侦探,为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锁定目标,灵活利用自己的特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冷静睿智,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将案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终真相大白。偶尔有些恶趣味地把情节戏剧化,也为他无边冷漠理性中透出一丝可爱,让他更加迷人。
福尔摩斯说:“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他高傲目中无人,携着天才的孤傲,我行我素,厌倦世俗的荣誉。当他侦破一件案件奖赏功劳全部归于警探时,福尔摩斯却可以放声大笑毫不在意地对华生说道:“我已有言在先,咱们的研究便是为他俩挣得奖赏”。这是其他侦探绝对做不出来的事,只有他,只有福尔摩斯,将名利视为粪土,是一个鲜有的清高没有铜臭味的纯净世人。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做的贡献并不是像超人那样拯救世界做个盖世英雄却足够真诚地令人唏嘘。
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还有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的讽刺,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下人性的丑恶欲望,作者道尔赋予福尔摩斯惩恶扬善且富有人道主义的思想。小说在当时残酷剥夺人权的背景下具有伟大的进步意义。因此,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也成为了别样的英雄,别样的里程碑。
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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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解开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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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
,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 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近“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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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是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的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三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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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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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服用*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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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柯南道尔所著,以华生的自述形式展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洞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为历代人所喜爱。
此书之所以拥赞古今,既因为它的故事怪诞离奇,悬疑中带着隐藏的秘密,又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出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有七十余篇。此书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七篇。在这七篇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巴斯克维尔魔犬》,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和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最后福尔摩斯的神秘现身更是令读者一惊。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对于一个推理家而言,要想从一点得整个面,要想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事实,就必须拥有渊博的知识。福尔摩斯自己就已经将这句话做到了极致,从一开始对华生的准确推理,到后来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案件,他就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穷追不舍,利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敏锐的思维,层层深入,渐渐云开雾散,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的外表也透出一股侦探范。他身体颀长,细长的鹰钩鼻显露出他的机警、敏锐;突出的下颚带着一种严肃与果断;深陷的眼窝仿佛能把人看透;经常拿着的烟斗与手杖,则演化成了侦探必不可少的“装备”。
现在只要一提到侦探,人们脑海中一定会瞬间浮现出福尔摩斯拿着烟斗思索的画面。这一经典的画面贯穿了这本书的每一个案子,成了福尔摩斯的标志性动作,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象征。
随着福尔摩斯的家喻户晓,人们几乎忘了他只是作家笔下的一个虚构的形象,而把他视为实有其人的伟人,崇拜备至。柯南道尔也因其在英国以侦探小说闻名而获得了“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称号。毛姆曾赞美道,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这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存在是里程碑一般的。
福尔摩斯说过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是的,我们应向福尔摩斯学习,向柯南道尔学习,学习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他们精益求精的品质,努力向自己的梦想进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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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决定成败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就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此,一桩桩奇案才在他的手下真相大白,让人心服口服。
你看,《花斑带奇案》中,福尔摩斯通过海伦身上湿润的污点,推断了她早晨坐马车的位置和时间;《四个血字》中,福尔摩斯从墙上的划痕和写字笔顺,推断凶手的性格和国籍;《乞丐与绅上》中,福尔摩斯仅通过被害者的文章,让案件大白于天下……
一桩桩真实的案件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越过重重阻碍,细心观察,仔细琢磨,从细节入手,最终水落石出。再想想以前的我,总是不拘小节,粗心大意。做数学时不是小数多看了一位就是少写一个零。语文也时常出现错别字。“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的座右铭。成功是靠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慢慢堆积起来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跟福尔摩斯心灵的对话,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善于思考,热爱探索,坚持不懈,细节决定成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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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翁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和华生医生一起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大烟斗是他最具个性的标志。他可以从一个陌生人身上,准确地说出他(她)的住处和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案子,案件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敦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斯台普敦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个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化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他的犯罪证据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妈的手机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她:“妈妈,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她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时还用手机聊了会微信,然后在厨房炒菜。”我想手机只到过房间和厨房,房间既然没有停留多长时间,而且很醒目,一眼就能看到的,而厨房存在很多不醒目的地方,做饭的时候很忙碌,有可能随手放哪儿就忘记了,所以很可能落在厨房的某个角落。我走过去认真检查了起来,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手机还安安静静的躺在一个盘子下面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如果遇到坏人除了敢于斗争之外,还要学会斗智斗勇,通过细致的观察,严密的分析,从平凡的表面现象中,找出背后不平凡的秘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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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之后,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拿着这本书读个不停。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现在告诉你: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想:我要是也能像福尔摩斯那样屡破奇案的话那该有多好呀!《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既让人学到了破案的关键之处在哪,又让人体会到了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良苦用心。真是一本好书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尤其是我们小学生,小学是最需要加大阅读量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的经典之作,它以起伏不定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征服了无数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面对着种种困难和危险,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案情的发展总会使真相扑朔迷离、起伏不定,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仍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怀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查案,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邪恶总阻挡在前面,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响亮动人。
自古以来,邪不压正,是不变的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欲望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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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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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喜爱上了一本侦探小说,信手翻阅,一下就被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吸引了我的眼球。她身材瘦削,长着鹰钩鼻,头戴猎鹰帽,身披一件风衣,手握一支烟斗,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
生活中的我们都是华生,在疑云密布下看不清事实的真相,而福尔摩斯指引着我们,步步深入,直至真相被揭开。
《血的研究》里福尔摩斯第一次隆重登场,使伦敦的两位警长相形见绌。《银色马》是一个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这里与别的案子与众不同,凶手是一只银色白额马。这些案子如此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子的发展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改变,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跌宕起伏的情形,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福尔摩斯这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相结合,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宣扬了邪不压正的.思想。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这里充分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宣扬了正义和善良。
匪夷所思案件,扑朔迷离的案情,细心缜密的推理,惊险刺激的冒险。在与罪恶和魔鬼的较量中,福尔摩斯运筹帷幄,抽丝拔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霾。在最后一刻将真相缓缓道来,而后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总是这样自信地说。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其严厉的推理能力,成熟的人格魅力,令其他侦探黯然失色。他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已成为难以超越的永恒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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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