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理论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大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营造书香校园。
二、全体教师不仅要深入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还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阅读学习专业知识书籍,提高专业水平。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并及时撰写阅读心得和读后感,学校以此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每位教师每天自由读书学习不低于1课时的时间。
四、对上级下发的学习资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除此之外,学校积极征订教育报刊,杂志,定期购买相应的理论书籍。
五、读书要和教学、教研有机结合起来。提倡发现式读书,即在读学习中要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感悟与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师都要坚持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写教育日记、教学札记、教学故事等。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月2篇以上,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每月1篇以上。
六、每周五下午为教师集中读书时间,通过读书报告会、研究会、经验交流会、读书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教师交流读书经验、体会,促进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深入持续的发展。
七、 每月的教学常规检查,都要检查教师的读书情况,量化打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第2篇 z中学教师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 管理与考核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第3篇 中学家长学校校长教师工作职责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校长及教师工作职责制度
1、学校领导应充分关心家长学校的成长,每学期组织教师对全体家长学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供广大教师参考。
2、定期开办家长学校,使所有的家长都能在家长学校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手段,学到相关教育子女的方法,丰富家长的学识,让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3、应聘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应抱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做到不把无准备之仗。
4、教师要了解家长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家长的信息,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好。
5、平时与家长多沟通,多联系,在家长教育子女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及时给以帮助。
6、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表现,帮助家长制定有关教育子女的办法和措施。
7、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家长学员进行走访,更有效地指导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8、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专家来校对家长学员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教育孩子的水平。
第4篇 中学教师 请假制度
篇一:中学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篇二: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19*底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执行。即依照接受手术时的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①怀孕时间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②怀孕时间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③怀孕时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④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4.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六)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1)丧假是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享受的休假。丧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七) 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2.学年旷工1天,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篇三: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篇四:
一、学校教师的请假要严格按照《揭东县学校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教师请假,凡须请假的教师一律须报校长批准,准予请假后方可离岗。
二、教师的请假都应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一切请假事先均要办理请假报批(急病的可事后办理),请假期满后应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须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三、教师因病请假7天及以内的,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天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要有二名主治医生签名)和病历,学校有权要求陪同到医院检查。
四、教师因办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时间确须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报批。
五、教师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请假的,如生育假(产假、落实计育措施)、婚假、丧假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产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预产期)并附准生证;落实计育措施的须提供实施手术的医院证明;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
六、教师的请假审批按规定办理,事假3天及以内、病假7天及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并登记存档,其他的请假都按规定手续逐级上报审批,学校根据批复情况登记存档。
七、育龄女教师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产假)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检证明,并按时参加例检。
八、教师的一切请假均须审批获准后确认,未获批准离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意见按揭东教字[2008]32号文规定的办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篇五: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正常开展,不断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若当月请假超过两次,则从第三次起每节事假扣2分,并每一节课按16 元扣。学期期末考试请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节课计。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科局批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病假从第三月起到第六个月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病假从第七月起,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代课费按学校的平均课时量计)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除大病住院按国家政策执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取相应的金额支付给代课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必须在结婚期间(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前后一周或两周的特假,否则一律以事假计。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按相关文件文执行。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课程表一并送教务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⑤返校要及时销假;⑥相关资料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电话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若出现空课堂,按旷工处理。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一律由校长审批。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计,见证件后再按规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课规定
1、教师尽量不调课,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的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双方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则以私自调课论。不准随意调课(私自调课),违者扣当事人双方档次工资各2 0 元。
2、每月调课不超过1次(1天),调课不许间隔周次调课。若遇调课当天有其它活动,不许调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私自调课一节扣2分。
八、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2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4、无意旷课一节扣2 0 元,有意旷课一节扣50 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 0 元,旷会一次扣2 0 元,会假一次扣1 0 元。另:旷课一节扣1 0 分,迟到、早退、旷会扣5 分,升旗按一节课计。
5、课堂上不准吸烟、打手机,违者扣10分。
6、早晚自习,早自习是义务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 分,迟到扣1分,每个晚自习按一课时计。
7、故意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者扣2 0 元。
8、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第5篇 潜江中学教师聘任制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年级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务室单独聘任。
3. 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 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 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 申请表交教务室备案并征求年级组的意见。单独聘任的教师由学校进行必要的面试和考核。
3. 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聘书,学校单独聘任的教师则应与学校签立聘任协议。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 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 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 学校教务室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 教师津贴每月末统一发放。
5. 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6. 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第6篇 s中学教师出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按8节计,不足1节按1节计。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纳入绩效工资,每月奖励1天假期,学期内私假累计不超过4天的不扣出勤奖。
2、迟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监考、阅卷等)请假者,绩效工资按照按双倍扣罚。
5、教师出勤奖每月发放一次,请假部分从当月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从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纳入年度考核。
2、教职工每学期出勤满分为10分,请假4天以内的不扣分。
3、迟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旷工一次扣10分。
4、学期内迟到次数、请假节数进行累计。
5、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运动会、监考、阅卷等)无请假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
五、责任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批假、记录。
2、学校门卫负责迟到、离校、回校等记录。
3、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和公布。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汇总公布。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请假条擅自出校门视为旷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奖励一节假,超出部分为私假。
第7篇 中学学校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给全体教师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塑造灵溪一中教师形象,特制定
本制度。
1、学校组织值周班学生每天对教师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每两周一次公布评选结
果,每月一次对文明达标的办公室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办公室在教师会议上点
名批评。
2、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
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3、各办公室须根据各自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值日教师除了做好份内工作,同时
要提醒并监督其他教师文明办公。
4、办公室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5、办公室要保持整洁,由于学校当前条件限制,人员较多,教师要特别注意
作业本,教学器械的摆放。
6、办公室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7、办公室电脑为教学辅助工具,上班期间不得做游戏、聊天、看电影等与教学无
关的事。
8、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并上锁,做好防盗工作。
灵
溪一中校长室
第8篇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湾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第9篇 南柳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中学教师考勤制度(九)
一、总则
1、实行坐班制,老师坐班时间为早上8:00~11:00,下午2:30~4:30,老师上下班必须签名登记,不准缺签或代签。
2、坐班时间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经校长或值日行政领导请假,因私事外出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一周累计五次事假一天。
3、批假权限:一天内教导主任审批,两天或两天以上校长审批。行政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4、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向教导处说明课程和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后方可离岗,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理请假或事后补假。
5、请假一般要求提前半天进行。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二、出勤奖惩(参照工作量制度)
1.上班(无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0.5分,若超过10分钟则每迟10分钟加扣0.5分,旷工一天扣6分。
2.上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每次扣0.5分,若超过5分钟每迟5分钟加扣0.5分,旷课一节扣3分。
3.住院病假每天扣0.5分,其他病假每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2分。(非专任教师请病假加扣0.5分/天,请事假加扣1分/天,各类人员病事假当天耽误的课时,其课时分应相应扣除)
4、婚、丧、产、计生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超过部分计事假。
5、进修假:经校长同意的进修假,既不扣全勤奖,也不扣工资,允许自己调好课,若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则扣相应的课时分。
6、公假:会议、出差等公假一律经校长审批,既不影响全勤,也不扣代课费,若自己主动调好课,学校补回相应的课时分(不准自习)。
7.教研、升旗、课间操、各种会议、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每迟到1次扣0.5分,每缺席1次扣1分。
第10篇 西宁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指导教师的培养目标和职责
1、培养目标:半年入门,一年成型,二年成熟,三年出成绩。
2、岗位职责:
①每学期和徒弟一起制定为期一年的成长提高计划。
②帮助青年教师研究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分析教材,选择教法学法,指导青年教师学习理解课程标准,制定目标,确定重难点,备好每一节课。
③第一学期每周随堂听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不少于2节课,课后进行评价和指导。
④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上好一节高质量的校内汇报课,在大型教学活动中帮助取得好成绩。
⑤重视对青年教师课堂教育管理能力的培养,做到师生和谐,愉快教学。
⑥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修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工作心态方面的学习提高。
⑦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学科教学方面的反思性文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⑧每学期结束写一份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教育工作鉴定意见。
二、青年教师的成长目标和义务
1成长目标:一年摸清,二年创新,三年展示。
2应尽的义务:
①端正态度。真诚、勤奋、谦虚。勤提问,多反思,长沟通。
②活学活用,先听后讲,先学后教。
③注重程序,上课前教案要先交指导教师过目,选题让师傅帮助定夺。
④规范性听课。把握准确新授课,复习课,实验课等课型特点和环节。
⑤学令配合。及时高效完成师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拖沓应付。
⑥主动反馈,每月上好一堂优质汇报课,针对不足梳理整改意见。
⑦学令研究。选定一个课堂教学高效化方面的小课题,在师傅的帮助下进行研究。
⑧自主学习,坚持每周一反思,每月一案例的书写,积累教学经验,并征求师傅意见。
三、考核评价及奖惩
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以学年为周期进行评价和一次性奖励。
分管校长和教科室总牵头,教导处、教研组协作。
(一)考核内容
1、徒弟:听课节数、听课笔记质量、教案书写质量、赛课成绩、科研水平等。
2、师傅、听课节数、指导次数、徒弟获奖、徒弟教学成绩、学生评价。以教学质量提高进步为主要标准。
(二)奖励办法
依据徒弟的实际表现对指导教师相应奖励。
(三)标准
1、听课达到要求节数,教案书写达到优秀,教学成绩在学校规定的有效范围内,培养过程资料齐全,学生评价满意五项标准即为合格。
2、培养过程资料齐全,成绩出色,学生评价好,赛课成绩突出,有一定科研能力即定为优秀。
3、培养过程资料不齐全、学生评价不理想或成绩出现较大偏差即定为“待提高”。
第11篇 中学教师计算机使用制度
为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技术进行教学,吸收、整合、开发网络资源,加大计算机辅助教学力度,上级给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电脑。为了更好地发挥这批计算机服务于教学的作用,特对各教师计算机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所用电脑属学校财产,使用者有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使用者擅自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收回计算机使用权。
二、教师有管理好电脑的职责和义务。教师应锁好主机箱,确保他人无法启动自己的电脑。教师的子女、家属不得使用电脑玩游戏或上网聊天。
三、 教师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更改、损坏他人机器内的资料。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改变办公环境的,机器要随老师走。因工作需要,电脑需要变更机主,则由学校安排重新办理手续。 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岗的,离岗时需交回原机。
五、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系统或恶意攻击校园网络设备端口。不得随意改变机内设置的任何参数(包括ip 地址);如私自更改参数,造成机器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网络系统混乱者,将追究其责任。
六、 使用人是维护计算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计算机的使用与维护。办公室的网线、交换机等公共设备由学校指定的教师负责管理维护。在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出现本人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向学校电脑专管员提出申请,由专管员负责维护维修。
七、所用设备必须用于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上网聊天、看影视、炒股、赌博等)。
八、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一般不随便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等;特殊情况则根据需要在确认光盘、软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教师在用机过程中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所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不将本校网络资源内容擅自外传。
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在校园网上,浏览网页、查找资料时,请不要做恶意的破坏或删除操作。
十、 严禁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得利用办公计算机在各论坛上发表违法言论;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修工作及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1.管理不善,如碰撞、挤压、被盗等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2.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引起计算机病毒、系统冲突等各类故障者。
3、自行打开机箱进行维修,并擅自增减硬件设备者。
4、因操作不当或非熟练人员使用而造成计算机无法使用者。
十二、本制度从**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
头桥中学
第12篇 中学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河天中学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应做到周周进行,学习形式分为集中学习和教师个别学习,学校集中学习政治、业务每周集中一次,其余时间以教师个别学习为主。
二、集中学习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治学习主讲人为校长,业务学习的主讲人为教导主任。每学期初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不同时期所学内容,分别制定阶段学习计划。
三、学习内容由主讲人统一整理。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有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业务学习内容以教育报刊杂志上的前沿教育理论教改经验为主,新教材培训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有关内容也可列为业务学习内容。
四、学习时,每个教职工必须按时、按指定位置入座,严格遵守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准说话。学习时间不得看报纸或其他书刊。学习时,全体教师应专心听讲,认真思考,随时记录,并在学习记录中简要写出学习心得。
五、教师的文化知识学习和教育理论的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每个教师要按时完成所规定的自学任务和文化知识作业,写好理论学习笔记和业务学习的自学笔记及学习体会,学校将结合所学内容,不定期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讨论会等。
六、严格学习考勤。因病、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学校领导请假,批准后记病事假或公假,不请假不到会的记旷勤,按有关规定扣除当月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