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2篇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8.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2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自有设备、分包队自带设备、外租设备。
8.3 入场时需审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8.4 设备进场验收人员应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安全员、环保员、分包队负责人或出租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具体表格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参加人员共同提出评价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db11/383-2006中没有的设备验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内容应符合3.6.1条款的有关要求。
8.5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6 所有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在机械的驾驶室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固定设备可在其周围明显位置)悬挂“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 所有验收合格的进场设备应悬挂“验收合格证”等标识,注明:
1)设备编号、名称、规格;
2)进场日期、验收日期;
3)使用负责人;
8.8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统一保存或备案,以备查验。
起重机械应保存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9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3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例
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3-4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
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自2002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本队设备一旬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7)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机电科所需报表。
(8)每月底向机电运输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设备检修安排。
(9)负责本队设备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标志的管理工作。
3、设备库管理工职责:
(1)认真管理好设备存放场地,按规定手续发放库存设备及零部件。
(2)要认真根据检修质量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和发放记录登记薄,验收各队存库的设备及零部件。
(3)协助设备管理员工作。
四、设备的保管、发放和领用
1、所有设备调入、调出、外借、外修、内部调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调拨。凡2002年及以后调入新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库房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管理,检修好未入库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代保管,没有机电运输部的调拨手续严禁发放。
3、入库新设备及大修设备要按装箱单、质量验收单检查,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完好,并存放整齐。
4、新到设备,除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开箱外,其余人员严禁开箱或取拿工具、资料。
5、新到设备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6、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搬运出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办理,必须通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办理调出手续或租借手续后,凭手续由设备管理员开出门证签字加盖机电运输部公章方可放行。
7、新到设备的分配使用必须经部长批准。
8、库房及车间代保管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零部件,要严肃追查责任。
9、严禁设备拆套,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机电运输部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拆套,并要限期将拆套设备补齐。
10、各队使用的设备,因生产需要互换或借用,双方必须到机电运输部办理手续,否则损坏或丢失均由原单位负责赔偿。
11、领设备必须持本队设备保管手册和包机组长盖章的领料单,并进行登记后才能领取。
12、领设备及零部件的人员必须当面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3、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按电气设计组的设计图纸登记领取。
五、设备的安装与回收
1、新设计掘进头或工作面,生产技术部要提前十天出采掘设计图,以便机电运输部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
2、设备及供电线路安装前五天,生产技术部或施工队通知机电运输部准备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召开接续会组织巷道验收,决定设备安装日期。
3、工作面安装的设备(溜子、绞车、开关、电缆、电铃、液压支架等),由机电运输部牵头,安装单位,采煤队共同参加验收,向采煤队移交,并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三份,各持一份作为设备回收依据。
4、煤巷掘进队的溜子,由使用队负责运输、安装和管理。
施工完毕需要给采煤队移交的,经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会同掘进队、机电一队向采煤队移交,移交中发现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均由掘进队负责赔偿;移交后应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四份,掘进队可持验收单清帐。不需要移交的设备由掘进队拆除回收。移交后需更换调整的零部件均由机电一队负责进行。
5、工作面回采完后,由使用单位,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机电一队现场清点移交,清点后填写移交单,除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外,其余均由机电一队回收。移交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6、机电一队回收的设备,由机电一队有关车间根据移交清单进行回收,若在回收过程中损坏及丢失零部件,由该队负责赔偿。
7、新安装的工作面,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接收队可以拒绝签字接收。
8、生产中拆下的成套设备(包括溜皮、大链、护煤板)由采煤队回收交机电一队,机电一队出具回收清单,采煤队凭借回收清单在机电运输部销帐。
9、采掘队在生产中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由该队负责三日内回收交机电队检修,机电队出具回收单,采掘队凭借回收单在机电运输部注销该零部件。若不交回,停止一切设备和零部件的发放。
10、凡损坏、丢失设备或零部件的单位拒不签字又不写追查报告,机电运输部将按有关文件进行罚款处理。
六、设备检修与维护
1、机电运输部根据设备维修周期规定和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检修计划、大修计划。使用单位根据本队维修周期和使用情况提前编制下月计划,并报机电运输部汇总、安排。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2、送机电队维修的设备,由本队机电副队长会同车间维修班长共同检查、鉴定、签字。
3、每月大修的设备,由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负责作好竣工报告并会同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单,方可结算大修费用。
4、认真搞好停产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坚持每月停产一天检修和每班一小时的维修保养。
5、严禁无证司机操作设备。有证操作人员未经机电科和教育科同意不得更换。
七、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机电、运输等队(不包括采掘队)设备管理有关指标按承包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采掘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设备完好率低于矿下达指标,按矿承包经营责任书奖罚办法执行。
(2)落实检修责任,提高检修质量。凡车间检修的设备及零部件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质量不合格不出车间。凡领出的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后带负荷运转72小时内出现故障,修理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每出现一次按矿生产管理办法执行。车间检修的设备,机电运输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台不合格罚款100元。入井设备,因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除按矿有关文件执行外,并追查落实到人头。
第4篇 选煤厂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 机修队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厂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 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上级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机修队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制全厂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副厂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4、 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机修队提出计划,厂调度室协调安排时间进行,检修后由岗位司机开车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在检修小票上签字,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 生产过程中不影响生产所拆除的机电设备要及时检修。
6、 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根据部颁《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使用。
7、 机修队要按照检修计划,认真组织检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人员负责。
8、 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卫生,不留垃圾。
第5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三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第6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7篇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行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包机人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周对各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第8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一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9篇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制度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
一、供水设施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运作情况正常、自动控制良好。
周末:维修保养闸阀、逆流阀、水表、联轴器;水泵轴承加油。
季末:泵体检查,更换磨损件,管道系统保养;
年终:上、下半年各清洗水池1次,电机轴承加油。
质量标准:阀门开闭灵活,系统密封良好.管道无滴漏,电机保护齐全,水表计量准确,运转无异常声响。振动、轴承温度正常;连续不间断供水,有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二、供电设施
当班:日常检查,无缺相,运行正常,记录变压器运行情况。
周末:变压器全面检查,配电房、计量仪表开关标识、安全标识,配电房防尘1次,发电机组运转1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季末:保养变压器接线柱,高低线路,发电机组。
年终:化验变压器油。
质量标准:各连接处无跳火、发热等异常现象,指示灯、信号灯齐全,计量仪表准确,配电房温度不超过40℃,备用发电机组发出额定功率。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工作有记录。维修、保养的周期、级别、内容严格按国家电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标准:专业资质人员操作、维修,持证上岗;桥箱内警铃、风扇、电话保持工作状态,信号灯齐全,运行平稳无振动,到站定位准确,层门开闭灵活;自动性能良好。建立电梯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管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岗时间及去向。
二、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三、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五、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主管人员同意,原则上领班与领班、值班人员同值班人员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末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班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员时。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告(技术员)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维修材料的领用。
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7.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8.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9.对外班组联系。
二、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副经理(工程师):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启动、调整及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成批和大件工具、备件和材料领用。
7.加班、换班、补作、病假。
8.外协联系。
三、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副经理(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10篇 综采机电设备检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1、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第11篇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12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