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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定检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2 14:22:07 查看人数:29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

第1篇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

1、采掘开队组设备、三班生产的每天必须保证二小时的停产检修时间,在交接班时,还需保证半小时检查维修时间。

2、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及地面生产系统的设备每天必须有2小时的定检时间。

3、对平时不能轮换检修的大型固定设备,应作定期的大、中、小修计划。

4、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七个假日作为当月固定检修日外,其每月应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全年共计15个停产检修日。

5、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正、付巷及工作面设备一律上坑检修,不准倒装使用。

6、采掘开队组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地面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班检,由当班机电工及司机进行,周检及月检由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组织和参加,对所检修的设备,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填写,报机电科维运技术员。7、大型固定设备的轮换检修及停产检修,必须由机电科根据日常检修掌握的情况,与周期规程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度、季度的检修计划,经矿长签署后,报总公司审批,检修计划的编制时间,年度计划应提前三个月,季度计划提前一个月,月检计划提前7天编制。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全矿的安全保护装置要求安全、灵敏、可靠,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不合格,严禁设备运行,发现违犯者,将从严处罚。

1、绞车的常用闸、保险闸、防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闸瓦过磨损失效保护装置、松绳报警装置,满仓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试验,每年进行两次测定,必须达到灵敏、可靠。防坠器的定期试验按照《防坠器定期试验制度》进行。

2、空气压缩机的断油保护装置、超温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应每日进行一次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安全阀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3、电机车的撒砂装置、刹车装置、各小绞车的刹车装置及相应的挡车器、捞车器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检查调整,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第3篇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运输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

1.3.2 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种。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3)3千伏级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3)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矿井停风10分钟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者。

3)全矿井停风30分钟以上者。

1.3.3 提升设备的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撞信号、斜井跑车,3千伏及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恶性事故,但情节严重,应视为未遂事故。

1.3.4 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和报告办法: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分别按程序汇报及时组织抢修外,还要按下列程序逐级上报:

1.3.4. 1 发生一般机电、运输事故时,各科队负责人应立即向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汇报,并在2天内把事故报告报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

1.3.4 .2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时,矿安监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单位应将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结论在5日内逐级上报。特大事故要于15日内逐级上报到有关部门。

1.3.4 .3 发生未遂事故时,班组长应立即向科队负责人汇报,情节严重的应向矿相关部门汇报。

1.3.5 发生事故,机电动力科要会同安全监察部门,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于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罚。

1.3.6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各生产单位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通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共同接受教训。

第4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实行机长为首的园班包机、小班分片的包机责任制。包机内容:包设备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小修及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包工资、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包设备和环境卫生。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工种等级的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司机应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

三、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各包机岗位需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四、包机组所管的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设备净、亮、机房、硐室及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五、司机在值班时,必须精力集中,熟练、正确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听,听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种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确;勤摸,触摸轴承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六、司机和维修工应按设备巡回点检图的路线,对设备各关键部件逐一认真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填写检查记录。杜绝空检和漏检现象发生。

七、搞好设备润滑工作。按设备润滑要求和包机组分工,值班司机

八、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状态,维修工做到润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点、定量、定质,换油应填写记录。

九、司机应按时认真交接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司机和维修工必须按规定的检修时间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值班司机及维修工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影响生产半小时以上及设备损坏较大的事故时,值班司机应及时报告机电队和矿调度室。

十一、机电队和包机组应签订包机合同,每月根据包机内容和定额完成情况,确定对包机组人员进行奖惩,对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要对责任人从严惩处。

第5篇 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指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

二、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影响着zz路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实行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单位两级管理、维护体制,即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排除紧急故障和进行设备年检、定期维护。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监控指挥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机电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指导各单位维护员做好日常性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档案,做好维护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

(3)制定年度机电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计划,按时完成专项工程,并负责设备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4)负责紧急、重大故障的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管理处。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由处办公室派遣车辆负责接送监控人员赴各收费站工作。

(5)发挥机电设备优势,逐步与路政、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监控范围内可视的各种情况和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门做好逃漏费车、人情车的监管,路产、路权索赔,风雪雨雾等特殊天气的预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堵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技术交流工作,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提高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加强对各下属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

(8)根据机电设备、设施损坏赔补尝标准,负责对肇事车辆、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赔偿、索赔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由本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专职管理、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检修、维护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4)每日清洁监控室、设备间,巡查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等)和备用的设备,对于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证能应急使用。

(5)设备发生紧急、重大故障、被盗或病毒感染时,应及时报告监控指挥中心专业人并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防止在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发生责任事故。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6)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控制上网计算机数量,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8)各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监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本单位维护员应做好对本站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设备的高效、平稳运行。

三、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全处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计划及专项工程项目,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

(5)组织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档案,科学合理的购置、发放备品备件,完成机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加强对中心专职维护人员和各单位维护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问题。

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机电系统的设置、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软件安装、测试、维修、调试等方法,能够指导使用者进行正确操作,能够快速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

(2)负责监控指挥中心及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协助各单位解决紧急、重大性故障,并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故障地点,开车上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负责执行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建立、管理机电设备、外场设备、备件档案。

(3)负责对各单位机电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紧急、重大问题时根据设备故障等级,制定施工方案并开展抢修工作。

(4)负责机电系统硬件改造,软件、数据库的升级,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和清理,加强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

(5)负责ic卡管理,及时统计汇总各站ic卡使用情况,协助各收费站做好ic卡调配工作,配合二片区完成路段间ic卡调配。

(6)定期检测收费系统的传输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输,协助收费站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五、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使用、拆装机电设备。组织落实本单位机电设备日常清洁、保养和简易维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因管理不善发生

被盗、漏电起火等事件。

(4)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管理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控制上网计算机数据,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攻击系统。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6)根据本站车流量的变化,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统计ic卡使用情况,做好预测工作,需调配ic卡或卡夹时一般提前3天报监控指挥中心。

(7)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六、各单位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单位机电系统的设备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维修调试方法,能够快速解决机电系统出现的简单故障,完成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及档案建设,按月统计汇总机电系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计划,达到报废标准的提出申请。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

(4)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尽快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员,配合专业维护员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各站维护员每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5点在站监控室向处监控指挥中心报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

(6)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对于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完成抢修工作。

(7)认真执行维护工作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设备损坏、被盗时立即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一、监控指挥中心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大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监控员应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监控室设备,并负责记录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能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

(4)当班监控员至少检查2次设备间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有报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在本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通知接班人员。

(5)监控室、设备间应保持环境清洁,监控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6)上岗前先检查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按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查看管理机,统计车流量、ic卡等数据,及时上报领导。

(7)监控室、设备间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准打接手机。

(8)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监控室、设备间机房供电负荷。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监控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2、外场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外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重点路段摄像机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动现象,云台控制是否正常,摄像机是否在正常的监控范围内。

(3)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线的两个气象站及车辆检测器进行检查、维护,检查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4)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可变情报板进行检查、维护,检查通讯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情报板模组是否有损坏,远程检测设备箱内温度电压是否正常。

(5)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紧急电话进行检测、维护,通过紧急电话故障检测软件,检查全线64对紧急电话通讯、供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外场设备出现的故障,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在1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7)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对全线外场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8)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着统一服装、使用规定的工具,严禁带电操作。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岛上作业时,应关闭作业区所在车道,穿越车道时,应确认该车道无车辆行驶时方可穿越。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扎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收费站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收费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账目清晰,并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维护记录。

(2)站级维护人员在机房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尘、防静电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每天至少检查2次设备运行情况(相隔8小时以上),检查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工作是否正常,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不间断电源ups是否有报警、漏电等。

(3)站级维护人员要根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负责对故障进行简易处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方法及结果;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职维护人员。

(4)站级维护人员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半打扫卫生、清洁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必须保证监控室、设备间环境清洁,操作台、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不准堆放杂物。

(5)机房内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6)监控室备用设备应在24小时内处

于开启状态,维护员定期维护,确保在应急启动时能及时运行。

(7)天气热时保持空调长开,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级领导、站长、监控员、维护人员外一律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

2、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1)值班站长负责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级维护员定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收费员应依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当班班长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站级维护员修复,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4)收费岗亭应保持环境清洁、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收费设备摆放整齐。班长负责检查收费岗亭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报站级维护员采取措施。

(5)收费岗亭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吸烟,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岗亭。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岗亭供电负荷。

(6)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7)收费系统应保证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费人员需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盘、光盘等设备与计算机接口。

(8)遇车流量较大需要使用便携式收费机时,必须由值班站长全程监督,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损坏设备、数据错误、不能上传等问题时,管理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管理规定

1、zz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ic卡是行驶zz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缴费凭证,为zz高速公路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仿制,一经发现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夹由监控指挥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每周根据收费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各收费站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情况,按照各收费站提出的申请及时调配,确保收费、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收费站负责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夹管理,站票证人员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过三天的用量时,应及时填写调拨空卡夹或满卡夹申请单,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意见协商解决。

4、当车流量突然出现较大幅度变化时或设备、软件、网络等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及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调卡、维修申请,因反应迟缓、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责任事件,管理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发放纸票或收散卡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和二区拆帐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5、收费站票证人员应严格执行卡夹领取、发放规定,卡夹领用后至装入卡机之前,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领用人负责;车道间相互调配卡夹过程中,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调配卡夹操作员负责。

6、交接班时,票证人员对发卡员、收费员交回的散卡进行入夹操作,对交回的坏卡要逐张检测,确认为坏卡后要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统一回收。

7、发卡员必须严格按发卡作业流程发放ic卡,不得漏发、多发、错发;严禁私藏、出售、转借ic卡,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8、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规定,一车一卡,出口无卡的车辆收取全程通行费,并缴纳每张ic卡工本费10元,下班后收费人员将工本费上缴财务室登记。

四、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和处路政科、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及交警公安建立长期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负责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加强对监控可视范围内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发现在光缆、电缆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科、路政大队、交警公安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能尽快赶到事发现场。

3、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要加强巡逻,全面掌握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情况,做好因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等赔补偿工作。

4、中心专职维护员必须每周上路一次,对全线的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被盗、被破坏时,中心维护人员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抢修,并做好记录报保险公司。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或提供通讯通道时,必须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由中心维护人员监督施工。

五、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术,整合机关办公资源,实现软硬件和资源共享,实现机关公文无纸化快速传递、处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现代化办公系统。我处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oa系统软件为平台,采用光端机、光收发器等通信设备,利用主干光缆长距离传输构建的环型网络,实现了我处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2、所有用户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我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3、严禁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在oa上发表言论时要慎重,不得有抨击单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过激言论。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上传、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工作时间外严禁上传、下载涉及黄、赌、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处统一作息时间,每日在个人考勤栏目中登录考勤。出差、请假、外出时要在相关栏目中登记,等待主管领导批复。

6、及时浏览oa上的作息,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利用内部讨论区加强沟通,向管理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控制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数量,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换机、光收发器等设备的参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oa系统用户必须设立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帐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6篇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机械化升级改造的进一步完善,井下机电设备数量也逐一增多,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清查核定,将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运行状况等详细记录,存档于电脑中。不定期检查,将检查问题记录并存档,以便做到管理的一目了然。

2、对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将其结果做好记录,并做电子档案存于电脑中。

3、井下机电设备应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做好记录并制定表格存储于电脑中。

4、对设备的运行故障要深入了解,并详细记录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其制作成表格存储于电脑中,做到查询方便。

5、设备在维修后,应做好跟踪记录,确保能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并将跟踪结果存储在电脑中。

6、将井下电机设备分片、分段包干,明确其责任人,并存档。

7、在本年度即将结束时,机电设备管理员应统计出本年度矿购设备数量、报废设备数量及其原因,并做电子存档,报矿委会领导,以便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设备管理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根于井下,深入了解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做到一台设备一个电子档案。

第7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15号为一次,下旬16~25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50元。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ù 机修厂是为全公司生产服务的中心,所以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和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各种配件要上架挂牌统一设专人管理,机厂要建立台帐,对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机厂应及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各使用单位,凡需到机厂领取设备、电缆、配件的人员,必须先开票,经机电管理科科长同意,设备组值班人员签字后才能领取,不得到机修厂随便拆卸、乱拿,特别是各种配件和材料,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要对当事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办法

(1)各单位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必须齐全完整,不得丢失和损坏,并及时交到机修厂,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后,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支付回收工资。如有丢失或缺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凡回收的开关、电机拆火时,电缆不准切割,如发现切割,每台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其中区长、书记各承担50元、其余100元罚款由工区落实责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矿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回收时由矿安排单位回收。回收时必须经机电管理科、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持三方现场移交签字手续,随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交到机修厂,并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签字并填写回收单,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有效结帐。同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应及时推进机修厂,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准不卸车,否则将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

(3)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的安装及回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到机修厂领用下井的设备、电缆及配件时,必须先开票后下井。对拆除后的设备(包括溜头、溜尾、牙箱、电机、溜槽、皮带机头、机尾、各种架子、调度绞车等随机配件),责任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并交机修厂,同时责任单位的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应及时与机电管理科对帐,及时销帐。如超过规定时间按100元/天/台处罚责任人。

(4)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如需变动使用地点或转用,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管理科对帐,以保证帐目清楚,如超过规定时间,延长一天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20元。

(5)新安装设备的工作面以及掘进头搬家需移交时,必须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设备移交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签字移交手续。凡通知到的单位,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责任单位区长100元的处罚。对移交出现的问题,移交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移交施工单位,如超过规定时间还未处理,每超一天按200元处罚,区长、书记各承担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需更换设备、配件(包括溜头、溜尾、电机、牙箱、根节、溜槽、扒斗机、扒斗机上槽、喷浆机、皮带机、电机、牙箱、滚筒、皮带及各种小绞车等)时,都必须在三日内将更换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检修备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台按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机电副区长,直至该单位将设备回收上井为止。

(7)小型电气设备(包括电煤钻、综保、皮带机综保、80开关、7.5kw以下水泵、潜水泵、打点器、接线盒、电铃、按钮等)的回收,从更换之日起一日内必须回收上井交机修厂,如超过规定时间,按每台(件)一天20元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若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内有乱丢、乱放并无人看管的五小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带机上、下托辊、中间架、溜子连接筒、快轴、盲轴、链轮、护板架、机尾滚筒、花键套、联轴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从领取到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交机修厂,每超过一天,按每件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

(9)对使用完毕、暂时又不回收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矿另行安排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10) 各单位领用或回收的设备,必须在清单上填写数量、地点、用途、编号等。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修厂开票,并经回收单位、机修厂、机电管理科三方签字方能到人资科有效结帐。

(11)进出机修厂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扣除全部虚假工时外,还将给予作假数额等额的罚款。

° 电缆使用与回收管理规定

(1) 电缆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种台帐并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各种规格的电缆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编号,编号位置在每根电缆两头1.5米左右处,并注明电缆的长度。电缆管理人员,要对每一根电缆从进货到使用都必须有使用和检修记录,有到货日期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长度数量登记档案。

(2) 各单位需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到设备组开票,见票后电缆组才能发放,领用时要注明电缆使用地点和长度,在领用期间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损坏和丢失,对使用单位要根据被盗电缆的规格、长度按原价进行赔偿处罚。如在使用中出现问题须切割加接线盒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线头损耗),必须保证在领用前的长度,电缆组要认真对回收的电缆进行验收和复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长度,按该电缆的原值每米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使用单位及责任人,并加倍处罚。

(3) 对不使用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已拆火不用的电缆必须在二天内回收上井交到电缆组,从拆火到装车,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并随同电缆一起上井交到电缆组,如装车后的电缆不能及时上井,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员,尽快安排运输将电缆提升上井,若造成电缆在井下停留被盗,要追究矿回收单位的责任,除按丢失电缆金额进行赔偿外并对回收单位干部处罚200元。

(4) 回收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电缆组,并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开票到设备组销帐,由设备组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到人资科定额组才能有效结帐。

(5) 机电管理科根据井下工作场所变化,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或指定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缆,并有机电管理科下发回收通知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 使用电煤钻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煤钻电缆每月切割两次的规定,切割的电缆头和对帐的时间相同并交到机电管理科,对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罚款50元。

 对各种电缆的铺设和管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办理移交。巷修工区如在有电缆,管路的巷道修复时,施工措施必须送一份给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原有的电缆,管路及吊挂情况进行现场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缆和管路的保护,不得损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若发现电缆和管路被损坏等情况,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处罚干部300元。

十、  运输系统电机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矿井地面及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包括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电机管理考核纳入本办法。

(2)、电机的烧损由机电管理科负责鉴定烧损原因,落实责任单位。

(3)、采煤工区、机电二区电机烧损按0.5台/万吨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4)、掘进工区按每0.4台/百米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5)、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6)、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达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1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200元;烧损电机达100千瓦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400元,以此类推。

十、刮板运输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刮板运输机电机的保护和管理,电机必须保证通风和散热良好,不得被埋和杂物覆盖,若发现电机被埋,按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

(2)、刮板运输机必须采用垫木悬空,否则停止使用。采面运输巷的刮板运输机除面脚20米范围内及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运输机最后10m范围内外,每节中部槽必须在其插接处垫一块道木,并安装均匀,同时在溜头、溜尾处各挖一个回头炭窝。每部刮板运输机的垫木之间和每个回头炭窝必须随时清理干净,不得存满。若发现每个垫木之间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元/处处罚,回头炭窝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3)、刮板运输机不准缺刮板、缺螺栓运行,更不得带病运转。有问题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块进行处罚;缺螺栓或螺栓松动,按5元/处进行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4)、刮板运输机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溜子司机责任心教育,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现象,影响生产。

(5)、刮板运输机不要求垫垫木是,每隔15米必须挖一个回头碳坑,回头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每缺一个按50元处罚。

(6)、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埋机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罚。

(7)、工区内部由机电副区长完善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要。

(8)、机修厂必须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对常用的刮板运输机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应及   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若因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由机修厂承担损失。

(9)、机电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使用管理规定

(1)、机电管理科负责对全矿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建立台账并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工区在安设刮板运输机时,必须同步安设垫木和挡煤板。安设垫木时必须安设在两溜槽连接处,挡煤板必须安设在溜槽两边,并与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设垫木和挡煤板的单位,定额组不预支付安装溜子工资。

(3)、各工区垫木安设好后,必须随时保持垫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间无浮货。对没有清理的单位,一经查出对单位主管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刮板运输机必须每隔50米有一回头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mm,并随时保持清理干净。否则按每个50元进行处罚。

(5)、各垫木和挡煤板使用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垫木和挡煤板,严禁故意损坏。否则对单位主管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

(6)、每月底机电科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将把垫木、挡煤板的管理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7)、每次回收刮板运输机期间,必须有机电管理科移交给回收单位。对回收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垫木和挡煤板。损坏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丢失垫木按30/块,挡煤板按100元/块进行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机不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款200元,每缺一种保护,罚款50元,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100元,每一种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标准清扫器,不允许用木料或铁管等材料代替清扫器,若不使用标准清扫器,每个罚款50元,清扫器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3)、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传动装置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50元,若因传动装置未清理干净,造成皮带断带事故,罚款300元。

(4)、皮带跑偏磨中间架,每处罚款10元。

(5)、若因接头不正,造成皮带跑偏,每个头罚款50元。

(6)、托辊不转不更换,造成硬磨皮带,每个罚款10元。

(7)、皮带托辊缠纤缠丝,每处罚款5元。

(8)、底托辊被浮货掩埋,每处罚款10元。

(9)、底皮带离地低于200mm,每15米为一处,罚款50元。

(10)、防跑偏托辊不起作用或损坏不更换,每处罚款10元。

(11)、接煤架损坏或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12)、吊挂铁丝每缺一处或铁丝吊挂不平直,每处罚款10元。

(13)、皮带接头时必须用尺子划线,若查出一次不用,罚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维护班长专业会,参加单位、采二、采三、掘一、开拓、巷修、抽准、通风、运输、机修厂、机电一、机电二区区长及各队队长,机电管理科,会议总结机电、运输上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会者,迟到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十四、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要负责和组织每周两次的设备完好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所检查范围的设备、管路、巷道状况,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并存档,若别的检查人员复查时,如发现有遗漏的隐患,检查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对该区上次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时间处理,使用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当日内交机电管理科,并由机电管理科汇总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电气设备失爆,按每台(次)200元罚款。

十五、设备、配件报废,必须由机电矿长牵头并组织验收,经矿三结合小组技术签定后才能作报废,报送总公司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如发现要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严重者要按原价赔偿。

十六、各生产单位在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科现场验收,若超过十六小时不通知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

十七、钻机钻杆及钻机配件使用管理规定

(1)、抽准工区负责井下使用钻杆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钻台账,并逐日核实清查及回收登记。

(2)、所有钻机设备到位后,码放整齐,由班队长亲自清点钻杆数量,做到现场交接清楚,不允许乱丢乱放。

(3)、三班连续打钻地点,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清楚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不是三班连续作业地点。把钻杆数量点清,无施工单位时,交给该地点的瓦检员看守;有施工单位时,交给施工单位看管,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井下区域搬运钻机钻杆,抽准工区分管区长必须安排连续作业,确保当日到位;不能到位时,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损坏和丢失。

(5)、从地面下钻杆时,必须一次性下到指定地点。交给相关人员。

(6)、损坏钻杆及钻头由当班人员及时回收上井,如发现没有及时回收的罚当班人员100元。

(7)、丢失钻杆、钻头按原价赔偿,加罚50元/根.个;偷盗钻杆、按200元/根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偷盗矿用物质论处。

(8)、严禁任何人将钻杆挪做它用,一旦发现按偷盗论处。

(9)、发现偷窃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制止,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500元/根罚款。

(10)、严禁使用钻杆处理掉道矿车和抬重型设备,以及处理溜子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为损坏钻机配件,影响钻机进尺的,按该地点每班平均进尺赔付工资。

十八、运输系统备品备件使用管理规定

(1)、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0天制定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和当前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管理科,经过审核后,予以补充备品备件下井备用。采煤、掘进溜子道备用设备的规定,平均5部溜子可备用、开关、电机、牙箱、机头、机尾、跟节各一台,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换备用设备时,必须在三日内把换下的坏设备及时回收上井检修。以做备用,若三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台每天50元罚款计算。配件更换必须在当日内回收上井交到机厂,若当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罚款计算。

(2)、各生产单位备品备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下到指定地点,机电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如不按时下到位,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如因设备未下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3)、各单位备品备件下到位后,必须挂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4)、备品备件更换使用后,及时汇报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负责给予补充。

(5)、由于生产单位对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损坏的备品备件应在限期内回收交机修厂,超期按规定给予处罚。

(6) 、机修厂应做到及时修理,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量以满足入井的需要。

(7)、因机修厂修理不及时(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产影响的,由机修厂承担责任,将追究厂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8)、对于下到位的备品备件且几个单位都能起到备用的,机电管理科有权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凡属井下各单位备用设备,其他单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矿调度、机电管理科和备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动用备用设备,并限期给借用单位下到位再做备用,不得拖欠。若发现私自把备用单位的设备挪用和更换,将按每台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备用单位的损失。

机运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8篇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

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

事故分为: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9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第10篇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第11篇 洗选厂机电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每项机电设备检修任务,必须指明施工负责人,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无论电气或机械设备检修,均要严格执行执行停送电制度。

三、无论机械或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起吊、搬运规程。

四、严格执行电火焊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5m,距工作地点或明火不小于10m,施工完毕,将余火灭绝。

五、施工所用的电焊机接地装置完好可靠,且风管、把线无破损。

六、严格执行高空作业规程,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或深度近视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在煤仓上或煤仓内及密闭容器内进行电火焊,必须制定专门的电火焊制度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采取措施经允许后方准施工。

八、机电设备检修必须履行申报,审批制度。

第12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三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十二篇)

1、采掘开队组设备、三班生产的每天必须保证二小时的停产检修时间,在交接班时,还需保证半小时检查维修时间。2、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及地面生产系统的设备每天必须有2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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