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疗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有助于医疗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能够系统的、全面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运行效率及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人员
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医疗管理部门正副主任,特殊情况下可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时间
1-2周举行一次。
三、内容
1. 布置与讨论医院发展中有关医疗管理和临床工作的重要事项;
2. 医疗管理部门重大决策和实施的工作;
3.讨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点问题;
4.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5.汇报各部门上一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上次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
6.其它需要讨论的事宜。
四、要求
1.需要在会议上汇报的书面材料或需要决策的工作,在会议前一天13:00之前交至医疗分管院长。
2.若汇报讨论的问题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请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讨论资料oa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3.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要求:请汇报以下内容:落实的情况、效果、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
五、资料记录与整理
会议记录和整理由医务科负责。
第2篇 x医院医疗行政会议制度
医院医疗行政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
1、由院长主持,医院相关领导参加。
2、会议内容:
①分析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形势,讨论医疗、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②研讨医院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医院医疗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讨论和研究机构改革及人员配备及对员工的奖惩及奖金分配。
④讲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
⑤研究医院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
⑥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议事原则: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重要决策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后决策。
②提交办公会讨论的问题,重点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③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讨论内容或会议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④院办主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决定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院办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每周召开一次。
1、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布置工作、协调关系。
2、总结上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等情况。
3、听取科负责人的汇报,研究解决医疗、服务等有关问题,布置下周任务。
(三)科早会:
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每早上班后即召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
1、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进行交接班。
2、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3、对本科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分析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3篇 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其管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程江鹏 (院长)
副主任委员: 刘乃林 (副院长) 刘洁莹 (院感科主任)
组 员:徐卫中(医务科长) 刘炳娣(护理部主任)
邱 涛 (后勤主任) 陈华忠(检验科主任)
李林军(药剂科主任) 罗 兴 (麻醉科主任)
张青春(住院部主任) 何秀銮(妇产科主任)
刘子仁(放射科主任) 赖小英(供应室护士长)
廖秀娜(手术室护士长) 顾 芳 (门急诊护士长)
曾晓花(妇产科护士长)
注:以上人员名单最后一次调整于2012.12
二、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
2、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收集容器、建立安全的暂存设施,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检查、登记、备案。
3、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统一的指导和监督。
4、副主任委员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组成的人员负责各单位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废物刮泥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会议。
第4篇 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其管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程江鹏 (院长)
副主任委员: 刘乃林 (副院长) 刘洁莹 (院感科主任)
组 员:徐卫中(医务科长) 刘炳娣(护理部主任)
邱 涛 (后勤主任) 陈华忠(检验科主任)
李林军(药剂科主任) 罗 兴 (麻醉科主任)
张青春(住院部主任) 何秀銮(妇产科主任)
刘子仁(放射科主任) 赖小英(供应室护士长)
廖秀娜(手术室护士长) 顾 芳 (门急诊护士长)
曾晓花(妇产科护士长)
注:以上人员名单最后一次调整于2022.12
二、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
2、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收集容器、建立安全的暂存设施,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检查、登记、备案。
3、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统一的指导和监督。
4、副主任委员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组成的人员负责各单位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废物刮泥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