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以下制度。
1、档案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历史、反映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定专人管理、监督与检查。
2、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实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做到“七防”工作(防火、防光、防尘、防虫蛀、防盗、防高温、防水),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3、各类档案分门别类,科学管理,有效有序,方便查找。
4、学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文件清楚,字迹也必须清楚,各项签署要完备,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5、学校形成或接收的文件材料,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分别立卷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个人分散保管。凡参加会议所发需归档文件,会议结束应立即交档、归档。
6、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做好移交工作,案卷调用后应准确无误地放回原档案柜。
7、进档案室查阅资料时,查阅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查阅人要爱护档案,不得撕页、涂改。
8、所有档案均不得外借,如果外借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第2篇 k小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第一小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文书档案期限的规定》和《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科技档案的管理规定》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鉴定标准进行审核,鉴定工作。
2、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档案鉴定工作在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文书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并提出工作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校主管领导及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实行双人监销签字。
4、档案销毁清册需编制一式3份:一份送上级机关审查批准;一份送校领导审查批准;一份留档案室备查。
5、通过鉴定,如有个别案卷和文件未被批准销毁,尚须保存,亦应在销毁清册上注明。
第3篇 中小学校档案查阅制度-4
中小学校档案查阅制度(4)
一、档案是学校工作的历史记录,因此,本校教师需要时需经学校领导、档案管理员允许,才能借阅、查阅,并登记在册。
二、查阅、借阅时不能弄破、丢失,阅后应及时归还,同时登记在册。
三、本校档案,不经学校领导、档案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外借。
四、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专人负责,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本校人员不得擅自借阅。
第4篇 某小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第5篇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是学校工作的历史记录,困此,档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添置、装订登记。
三、档案要分类在书柜里摆放整齐。
四、文书档案按年度装订。
五、档案按长期、永久分类摆放。
六、档案按学年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七、每学期结束,学校领导及教师及时上交学期计划、总结,学校及时安排人员装订成册,立档归案。
八、室内保持清洁。
第6篇 k小学档案统计制度
第一小学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对本单位领导和各科室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对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提供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为保证统计工作能及时、准确、科学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认真做好对机关档案各门类的登记,保证所登记资料,数据完整、科学规范。
二、做到各类统计报表,帐务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做到统计资料真实、可靠。
三、对档案各项目进行统计,做到不遗漏。
四、做好每年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五、按要求对统计工作写出统计分析材料,做到每两年分析一次。
六、对应统计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及时、可靠地为学校、各科室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7篇 小学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室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查阅,外单位需利用,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对查阅反映领导活动的会议记录,须分别经党政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凡查阅档案者,均办理登记手续,在指定地点查阅,特殊档案须经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将档案带出校外的,需经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4、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得在案卷中圈点、划线、更不得涂改、抽页、污损档案。
5、利用未开放档案,只能有介绍信写明并在允许范围内查阅,查阅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利用效益登记表》。
第8篇 k小学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小学档案借阅制度
1、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者必须进行登记。
2、查阅档案必须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借出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好档案。
4、借阅密集、绝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6、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调查处理。
第9篇 h实验小学档案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档案工作制度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本单位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统一编目,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检索、编研、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
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于次年4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2、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3、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向档案室归档;
4、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5、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
6、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1个月内整理归档;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文书档案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二、档案分类排列
(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
三、档案整理标准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四川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四、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脊背项目填写齐全。
(二)各门类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三)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填写销毁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档案局备案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由市财政局、档案馆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市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
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等需要保密的档案,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非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查阅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同意。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单位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单位的重要报道,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专人对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进行整理,一式两套,一套交市档案馆,一套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
一、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单位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着作以及其他图书。
二、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单位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三、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按照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
四、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单位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均应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四、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五、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六、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参加、四同步制度
一、“四参加”制度
(一)重要的计划工作会议,学校报市级及其以上单位立项的课题、工程项目计划会议应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
(二)重要的科研课题审定会、产品鉴定会,应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性研究项目评审鉴定会应有教科室和课题组所在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档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鉴定验收。
(三)报主管部门立项的工程竣工验收会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工程竣工验收会应有后勤办公室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基建项目在验收前,档案员应对准备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进行预验收,出具证明,否则不能组织工程验收。
(四)重要设备验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设备验收应有所在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对文字材料和技术文件不全的设备,档案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通知财务室暂缓结算,待厂家补齐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二、“四同步”制度
“四同步”即在布置、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验收、总结档案工作。
(一)下达课题、基建工程等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二)检查课题、基建工程等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
(三)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第10篇 小学档案室保密制度范文
小学档案室保密制度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国家机密。
2、档案资料必须装入档案柜,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失密。
3、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用完后及时入柜上锁,不得随意丢放,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窗锁门。
4、查阅档案时,不经许可,不得将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复制有“三密”及党务、政务、会议记录内容的档案。
5、不得随便将机密档案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在特定情况下借阅案卷时,必须注意案卷的安全。
6、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鉴定档案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销毁。
7、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11篇 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记录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更好的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记录制。
2、安全工作计划、专项制度、措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岗位操作记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各种活动记录等档案都要分层次、分项目存档。
3、各种档案要规范齐全。
4、各种活动、检查记录要有时间、人员、地点、结果、整改措施等
第12篇 镇z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镇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