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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7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第1篇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2篇 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指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

二、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影响着zz路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实行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单位两级管理、维护体制,即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排除紧急故障和进行设备年检、定期维护。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监控指挥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机电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指导各单位维护员做好日常性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档案,做好维护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

(3)制定年度机电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计划,按时完成专项工程,并负责设备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4)负责紧急、重大故障的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管理处。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由处办公室派遣车辆负责接送监控人员赴各收费站工作。

(5)发挥机电设备优势,逐步与路政、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监控范围内可视的各种情况和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门做好逃漏费车、人情车的监管,路产、路权索赔,风雪雨雾等特殊天气的预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堵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技术交流工作,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提高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加强对各下属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

(8)根据机电设备、设施损坏赔补尝标准,负责对肇事车辆、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赔偿、索赔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由本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专职管理、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检修、维护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4)每日清洁监控室、设备间,巡查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等)和备用的设备,对于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证能应急使用。

(5)设备发生紧急、重大故障、被盗或病毒感染时,应及时报告监控指挥中心专业人并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防止在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发生责任事故。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6)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控制上网计算机数量,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8)各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监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本单位维护员应做好对本站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设备的高效、平稳运行。

三、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全处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计划及专项工程项目,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

(5)组织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档案,科学合理的购置、发放备品备件,完成机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加强对中心专职维护人员和各单位维护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问题。

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机电系统的设置、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软件安装、测试、维修、调试等方法,能够指导使用者进行正确操作,能够快速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

(2)负责监控指挥中心及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协助各单位解决紧急、重大性故障,并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故障地点,开车上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负责执行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建立、管理机电设备、外场设备、备件档案。

(3)负责对各单位机电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紧急、重大问题时根据设备故障等级,制定施工方案并开展抢修工作。

(4)负责机电系统硬件改造,软件、数据库的升级,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和清理,加强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

(5)负责ic卡管理,及时统计汇总各站ic卡使用情况,协助各收费站做好ic卡调配工作,配合二片区完成路段间ic卡调配。

(6)定期检测收费系统的传输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输,协助收费站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五、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使用、拆装机电设备。组织落实本单位机电设备日常清洁、保养和简易维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因管理不善发生

被盗、漏电起火等事件。

(4)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管理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控制上网计算机数据,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攻击系统。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6)根据本站车流量的变化,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统计ic卡使用情况,做好预测工作,需调配ic卡或卡夹时一般提前3天报监控指挥中心。

(7)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六、各单位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单位机电系统的设备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维修调试方法,能够快速解决机电系统出现的简单故障,完成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及档案建设,按月统计汇总机电系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计划,达到报废标准的提出申请。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

(4)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尽快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员,配合专业维护员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各站维护员每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5点在站监控室向处监控指挥中心报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

(6)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对于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完成抢修工作。

(7)认真执行维护工作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设备损坏、被盗时立即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一、监控指挥中心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大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监控员应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监控室设备,并负责记录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能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

(4)当班监控员至少检查2次设备间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有报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在本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通知接班人员。

(5)监控室、设备间应保持环境清洁,监控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6)上岗前先检查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按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查看管理机,统计车流量、ic卡等数据,及时上报领导。

(7)监控室、设备间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准打接手机。

(8)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监控室、设备间机房供电负荷。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监控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2、外场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外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重点路段摄像机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动现象,云台控制是否正常,摄像机是否在正常的监控范围内。

(3)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线的两个气象站及车辆检测器进行检查、维护,检查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4)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可变情报板进行检查、维护,检查通讯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情报板模组是否有损坏,远程检测设备箱内温度电压是否正常。

(5)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紧急电话进行检测、维护,通过紧急电话故障检测软件,检查全线64对紧急电话通讯、供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外场设备出现的故障,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在1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7)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对全线外场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8)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着统一服装、使用规定的工具,严禁带电操作。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岛上作业时,应关闭作业区所在车道,穿越车道时,应确认该车道无车辆行驶时方可穿越。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扎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收费站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收费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账目清晰,并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维护记录。

(2)站级维护人员在机房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尘、防静电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每天至少检查2次设备运行情况(相隔8小时以上),检查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工作是否正常,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不间断电源ups是否有报警、漏电等。

(3)站级维护人员要根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负责对故障进行简易处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方法及结果;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职维护人员。

(4)站级维护人员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半打扫卫生、清洁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必须保证监控室、设备间环境清洁,操作台、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不准堆放杂物。

(5)机房内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6)监控室备用设备应在24小时内处

于开启状态,维护员定期维护,确保在应急启动时能及时运行。

(7)天气热时保持空调长开,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级领导、站长、监控员、维护人员外一律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

2、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1)值班站长负责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级维护员定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收费员应依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当班班长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站级维护员修复,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4)收费岗亭应保持环境清洁、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收费设备摆放整齐。班长负责检查收费岗亭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报站级维护员采取措施。

(5)收费岗亭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吸烟,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岗亭。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岗亭供电负荷。

(6)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7)收费系统应保证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费人员需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盘、光盘等设备与计算机接口。

(8)遇车流量较大需要使用便携式收费机时,必须由值班站长全程监督,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损坏设备、数据错误、不能上传等问题时,管理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管理规定

1、zz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ic卡是行驶zz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缴费凭证,为zz高速公路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仿制,一经发现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夹由监控指挥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每周根据收费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各收费站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情况,按照各收费站提出的申请及时调配,确保收费、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收费站负责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夹管理,站票证人员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过三天的用量时,应及时填写调拨空卡夹或满卡夹申请单,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意见协商解决。

4、当车流量突然出现较大幅度变化时或设备、软件、网络等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及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调卡、维修申请,因反应迟缓、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责任事件,管理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发放纸票或收散卡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和二区拆帐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5、收费站票证人员应严格执行卡夹领取、发放规定,卡夹领用后至装入卡机之前,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领用人负责;车道间相互调配卡夹过程中,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调配卡夹操作员负责。

6、交接班时,票证人员对发卡员、收费员交回的散卡进行入夹操作,对交回的坏卡要逐张检测,确认为坏卡后要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统一回收。

7、发卡员必须严格按发卡作业流程发放ic卡,不得漏发、多发、错发;严禁私藏、出售、转借ic卡,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8、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规定,一车一卡,出口无卡的车辆收取全程通行费,并缴纳每张ic卡工本费10元,下班后收费人员将工本费上缴财务室登记。

四、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和处路政科、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及交警公安建立长期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负责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加强对监控可视范围内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发现在光缆、电缆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科、路政大队、交警公安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能尽快赶到事发现场。

3、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要加强巡逻,全面掌握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情况,做好因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等赔补偿工作。

4、中心专职维护员必须每周上路一次,对全线的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被盗、被破坏时,中心维护人员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抢修,并做好记录报保险公司。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或提供通讯通道时,必须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由中心维护人员监督施工。

五、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术,整合机关办公资源,实现软硬件和资源共享,实现机关公文无纸化快速传递、处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现代化办公系统。我处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oa系统软件为平台,采用光端机、光收发器等通信设备,利用主干光缆长距离传输构建的环型网络,实现了我处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2、所有用户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我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3、严禁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在oa上发表言论时要慎重,不得有抨击单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过激言论。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上传、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工作时间外严禁上传、下载涉及黄、赌、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处统一作息时间,每日在个人考勤栏目中登录考勤。出差、请假、外出时要在相关栏目中登记,等待主管领导批复。

6、及时浏览oa上的作息,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利用内部讨论区加强沟通,向管理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控制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数量,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换机、光收发器等设备的参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oa系统用户必须设立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帐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3篇 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作票制度

为确保全厂安全生产,确保污水达标处理排放,确保全厂工作技经指标完成,确保全厂设备完好率达标,明确机电设备行政技术和管理责任,明确机电设备安装修理责任,明确操作使用保养责任,明确设备配件材料质量采购责任,实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

一、工作票的使用:

由科室、各班组操作使用人向生产科捉出维修请求,由生产科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安装维修技术要求,提出实施安全措施。

二、工作票填写:

根据职能填写:技术负责填写第一栏,维修队长填写第二栏,操作使用部门填写第三栏,设备管理填写第四栏。

三、工作验收:

根据工作量大小,技术复杂程度,视具体情况,由生产科确定修理和验收人员。验收人员:由生产科、维修队、使用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共同或部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认可有效。

新设备应符合厂家产品要求,旧设备应完好完整,改造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认可;记录存档。未经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认可,任何人不准改变原设备装工作的性能。

四、工作责任。

1、生产科长对劳动组织、设备完好率、安全措施实施负责。

2、专技人员对工作技术要求、设备配件、材料数量质量负责,对安全措施编写负责。

3、维修队长对安装、维修、工期负责,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设备完好率负责,对执行安全措施负责。

4、维修工作人员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人身、设备安全负责。

5、操作使用人员对设备完好、整洁、日常养护负责。

6、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备品配件的质量、数量、价格、时效负责。

第4篇 水电站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 职责

3.1 宁电分公司

3.1.1 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 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 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 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 专业分公司

3.2.1 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 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 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 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 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 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 规则

4.1 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 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 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 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 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  检修管理

4.2.1  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  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  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 程序

5.1  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03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  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  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  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  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  检修施工阶段

5.2.3.1  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  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  设备检查

1) 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 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 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  修理和复装

1) 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 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  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  质量管理和验收

1) 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 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 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 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 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  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 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 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 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  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 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  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  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 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 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 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 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5篇 机电设备管理联责考核制度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第6篇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每月应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内容如下:

1.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2.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变形。轻微凹凸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3.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4.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圈和镀锌挡板。

5.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6.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登记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核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

第7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范本

l、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2、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1) 交接班检查;(2) 运转前检查;(3) 运转中检查。

3、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8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15号为一次,下旬16~25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50元。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ù机修厂是为全公司生产服务的中心,所以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和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各种配件要上架挂牌统一设专人管理,机厂要建立台帐,对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机厂应及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各使用单位,凡需到机厂领取设备、电缆、配件的人员,必须先开票,经机电管理科科长同意,设备组值班人员签字后才能领取,不得到机修厂随便拆卸、乱拿,特别是各种配件和材料,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要对当事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办法

(1)各单位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必须齐全完整,不得丢失和损坏,并及时交到机修厂,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后,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支付回收工资。如有丢失或缺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凡回收的开关、电机拆火时,电缆不准切割,如发现切割,每台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其中区长、书记各承担50元、其余100元罚款由工区落实责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矿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回收时由矿安排单位回收。回收时必须经机电管理科、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持三方现场移交签字手续,随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交到机修厂,并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签字并填写回收单,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有效结帐。同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应及时推进机修厂,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准不卸车,否则将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

(3)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的安装及回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到机修厂领用下井的设备、电缆及配件时,必须先开票后下井。对拆除后的设备(包括溜头、溜尾、牙箱、电机、溜槽、皮带机头、机尾、各种架子、调度绞车等随机配件),责任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并交机修厂,同时责任单位的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应及时与机电管理科对帐,及时销帐。如超过规定时间按100元/天/台处罚责任人。

(4)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如需变动使用地点或转用,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管理科对帐,以保证帐目清楚,如超过规定时间,延长一天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20元。

(5)新安装设备的工作面以及掘进头搬家需移交时,必须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设备移交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签字移交手续。凡通知到的单位,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责任单位区长100元的处罚。对移交出现的问题,移交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移交施工单位,如超过规定时间还未处理,每超一天按200元处罚,区长、书记各承担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需更换设备、配件(包括溜头、溜尾、电机、牙箱、根节、溜槽、扒斗机、扒斗机上槽、喷浆机、皮带机、电机、牙箱、滚筒、皮带及各种小绞车等)时,都必须在三日内将更换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检修备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台按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机电副区长,直至该单位将设备回收上井为止。

(7)小型电气设备(包括电煤钻、综保、皮带机综保、80开关、7.5kw以下水泵、潜水泵、打点器、接线盒、电铃、按钮等)的回收,从更换之日起一日内必须回收上井交机修厂,如超过规定时间,按每台(件)一天20元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若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内有乱丢、乱放并无人看管的五小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带机上、下托辊、中间架、溜子连接筒、快轴、盲轴、链轮、护板架、机尾滚筒、花键套、联轴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从领取到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交机修厂,每超过一天,按每件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

(9)对使用完毕、暂时又不回收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矿另行安排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10) 各单位领用或回收的设备,必须在清单上填写数量、地点、用途、编号等。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修厂开票,并经回收单位、机修厂、机电管理科三方签字方能到人资科有效结帐。

(11)进出机修厂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扣除全部虚假工时外,还将给予作假数额等额的罚款。

°电缆使用与回收管理规定

(1)电缆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种台帐并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各种规格的电缆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编号,编号位置在每根电缆两头1.5米左右处,并注明电缆的长度。电缆管理人员,要对每一根电缆从进货到使用都必须有使用和检修记录,有到货日期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长度数量登记档案。

(2)各单位需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到设备组开票,见票后电缆组才能发放,领用时要注明电缆使用地点和长度,在领用期间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损坏和丢失,对使用单位要根据被盗电缆的规格、长度按原价进行赔偿处罚。如在使用中出现问题须切割加接线盒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线头损耗),必须保证在领用前的长度,电缆组要认真对回收的电缆进行验收和复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长度,按该电缆的原值每米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使用单位及责任人,并加倍处罚。

(3)对不使用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已拆火不用的电缆必须在二天内回收上井交到电缆组,从拆火到装车,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并随同电缆一起上井交到电缆组,如装车后的电缆不能及时上井,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员,尽快安排运输将电缆提升上井,若造成电缆在井下停留被盗,要追究矿回收单位的责任,除按丢失电缆金额进行赔偿外并对回收单位干部处罚200元。

(4)回收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电缆组,并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开票到设备组销帐,由设备组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到人资科定额组才能有效结帐。

(5)机电管理科根据井下工作场所变化,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或指定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缆,并有机电管理科下发回收通知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使用电煤钻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煤钻电缆每月切割两次的规定,切割的电缆头和对帐的时间相同并交到机电管理科,对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罚款50元。

对各种电缆的铺设和管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办理移交。巷修工区如在有电缆,管路的巷道修复时,施工措施必须送一份给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原有的电缆,管路及吊挂情况进行现场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缆和管路的保护,不得损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若发现电缆和管路被损坏等情况,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处罚干部300元。

十、 运输系统电机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矿井地面及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包括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电机管理考核纳入本办法。

(2)、电机的烧损由机电管理科负责鉴定烧损原因,落实责任单位。

(3)、采煤工区、机电二区电机烧损按0.5台/万吨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4)、掘进工区按每0.4台/百米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5)、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6)、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达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1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200元;烧损电机达100千瓦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400元,以此类推。

十、刮板运输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刮板运输机电机的保护和管理,电机必须保证通风和散热良好,不得被埋和杂物覆盖,若发现电机被埋,按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

(2)、刮板运输机必须采用垫木悬空,否则停止使用。采面运输巷的刮板运输机除面脚20米范围内及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运输机最后10m范围内外,每节中部槽必须在其插接处垫一块道木,并安装均匀,同时在溜头、溜尾处各挖一个回头炭窝。每部刮板运输机的垫木之间和每个回头炭窝必须随时清理干净,不得存满。若发现每个垫木之间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元/处处罚,回头炭窝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3)、刮板运输机不准缺刮板、缺螺栓运行,更不得带病运转。有问题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块进行处罚;缺螺栓或螺栓松动,按5元/处进行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4)、刮板运输机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溜子司机责任心教育,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现象,影响生产。

(5)、刮板运输机不要求垫垫木是,每隔15米必须挖一个回头碳坑,回头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每缺一个按50元处罚。

(6)、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埋机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罚。

(7)、工区内部由机电副区长完善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要。

(8)、机修厂必须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对常用的刮板运输机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应及 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若因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由机修厂承担损失。

(9)、机电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使用管理规定

(1)、机电管理科负责对全矿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建立台账并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工区在安设刮板运输机时,必须同步安设垫木和挡煤板。安设垫木时必须安设在两溜槽连接处,挡煤板必须安设在溜槽两边,并与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设垫木和挡煤板的单位,定额组不预支付安装溜子工资。

(3)、各工区垫木安设好后,必须随时保持垫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间无浮货。对没有清理的单位,一经查出对单位主管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刮板运输机必须每隔50米有一回头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mm,并随时保持清理干净。否则按每个50元进行处罚。

(5)、各垫木和挡煤板使用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垫木和挡煤板,严禁故意损坏。否则对单位主管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

(6)、每月底机电科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将把垫木、挡煤板的管理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7)、每次回收刮板运输机期间,必须有机电管理科移交给回收单位。对回收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垫木和挡煤板。损坏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丢失垫木按30/块,挡煤板按100元/块进行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机不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款200元,每缺一种保护,罚款50元,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100元,每一种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标准清扫器,不允许用木料或铁管等材料代替清扫器,若不使用标准清扫器,每个罚款50元,清扫器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3)、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传动装置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50元,若因传动装置未清理干净,造成皮带断带事故,罚款300元。

(4)、皮带跑偏磨中间架,每处罚款10元。

(5)、若因接头不正,造成皮带跑偏,每个头罚款50元。

(6)、托辊不转不更换,造成硬磨皮带,每个罚款10元。

(7)、皮带托辊缠纤缠丝,每处罚款5元。

(8)、底托辊被浮货掩埋,每处罚款10元。

(9)、底皮带离地低于200mm,每15米为一处,罚款50元。

(10)、防跑偏托辊不起作用或损坏不更换,每处罚款10元。

(11)、接煤架损坏或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12)、吊挂铁丝每缺一处或铁丝吊挂不平直,每处罚款10元。

(13)、皮带接头时必须用尺子划线,若查出一次不用,罚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维护班长专业会,参加单位、采二、采三、掘一、开拓、巷修、抽准、通风、运输、机修厂、机电一、机电二区区长及各队队长,机电管理科,会议总结机电、运输上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会者,迟到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十四、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要负责和组织每周两次的设备完好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所检查范围的设备、管路、巷道状况,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并存档,若别的检查人员复查时,如发现有遗漏的隐患,检查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对该区上次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时间处理,使用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当日内交机电管理科,并由机电管理科汇总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电气设备失爆,按每台(次)200元罚款。

十五、设备、配件报废,必须由机电矿长牵头并组织验收,经矿三结合小组技术签定后才能作报废,报送总公司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如发现要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严重者要按原价赔偿。

十六、各生产单位在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科现场验收,若超过十六小时不通知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

十七、钻机钻杆及钻机配件使用管理规定

(1)、抽准工区负责井下使用钻杆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钻台账,并逐日核实清查及回收登记。

(2)、所有钻机设备到位后,码放整齐,由班队长亲自清点钻杆数量,做到现场交接清楚,不允许乱丢乱放。

(3)、三班连续打钻地点,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清楚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不是三班连续作业地点。把钻杆数量点清,无施工单位时,交给该地点的瓦检员看守;有施工单位时,交给施工单位看管,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井下区域搬运钻机钻杆,抽准工区分管区长必须安排连续作业,确保当日到位;不能到位时,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损坏和丢失。

(5)、从地面下钻杆时,必须一次性下到指定地点。交给相关人员。

(6)、损坏钻杆及钻头由当班人员及时回收上井,如发现没有及时回收的罚当班人员100元。

(7)、丢失钻杆、钻头按原价赔偿,加罚50元/根.个;偷盗钻杆、按200元/根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偷盗矿用物质论处。

(8)、严禁任何人将钻杆挪做它用,一旦发现按偷盗论处。

(9)、发现偷窃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制止,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500元/根罚款。

(10)、严禁使用钻杆处理掉道矿车和抬重型设备,以及处理溜子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为损坏钻机配件,影响钻机进尺的,按该地点每班平均进尺赔付工资。

十八、运输系统备品备件使用管理规定

(1)、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0天制定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和当前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管理科,经过审核后,予以补充备品备件下井备用。采煤、掘进溜子道备用设备的规定,平均5部溜子可备用、开关、电机、牙箱、机头、机尾、跟节各一台,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换备用设备时,必须在三日内把换下的坏设备及时回收上井检修。以做备用,若三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台每天50元罚款计算。配件更换必须在当日内回收上井交到机厂,若当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罚款计算。

(2)、各生产单位备品备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下到指定地点,机电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如不按时下到位,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如因设备未下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3)、各单位备品备件下到位后,必须挂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4)、备品备件更换使用后,及时汇报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负责给予补充。

(5)、由于生产单位对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损坏的备品备件应在限期内回收交机修厂,超期按规定给予处罚。

(6)、机修厂应做到及时修理,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量以满足入井的需要。

(7)、因机修厂修理不及时(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产影响的,由机修厂承担责任,将追究厂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8)、对于下到位的备品备件且几个单位都能起到备用的,机电管理科有权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凡属井下各单位备用设备,其他单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矿调度、机电管理科和备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动用备用设备,并限期给借用单位下到位再做备用,不得拖欠。若发现私自把备用单位的设备挪用和更换,将按每台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备用单位的损失。

机运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9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修制度

一、巡视:

1、生产单位要设专人每天定时对设备进行认真巡视检查一遍。

2、巡视检查人员要按巡视路线逐台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天的巡视认真作记录,以便总结设备的运行状况。

4、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找维修人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做好记录,并汇报值班室,由段领导负责安排时间和组织人员解决。

5、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旬的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报相关领导。

二、检查:日检、旬检、月检

(一)日检:

由机修工进行,主要是检修经常磨损和易松动的零部件,必要时进行修理、调整和更换。如发生重大损坏时,应立即报告给主要负责人设法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用手锤检查各部联接零件,如螺栓、销轴等是否松动。

2、由检查孔检查减速器齿轮的啮合及润滑情况。

3、检查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如油泵运转是否正常,输油管路有无堵塞和漏油等。

4、检查制动系统工作状态,如传动机构、液压系统、制动闸等是否正常。

5、检查,保护装置、仪表等动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动部位的稳定性,如轴承是否振动各部机座和基础螺栓(钉)是否松动。

8、试验各种信号(开、停机,紧急信号等)。

(二)旬检:

由机电维修工进行,旬检的内容除包括日检之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制动系统,尤其是液压系统和制动部的动作情况,调整其间隙,紧固连接机构。

2、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检查机体的是否完好,焊缝是否开裂,检查各易磨损处的磨损情况。

4、检查清洗油箱、过滤器等,按时调整和注油。

5、检查并调整设备的易损零件,必要时进行局部更换。

(三)月检:

由主管段长和机修工共同进行,月检的内容除包括旬检之外,还须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打开减速器检查孔盖,详细检查齿轮啮合情况,检查轮辐是否发生裂纹等。

2、详细检查和调整保险闸制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必要时要清洗液压零件及油管。

3、拆开联轴器,检查其工作情况。如间隙端面倾斜,径向位移,连接螺栓、弹簧、齿轮等是否断裂、松动及磨损等。

4、检查和更换各部分的润滑油,清洗部分润滑系统中的部件,如油泵、滤油器和油管等。

5、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系统的动作情况。

三、修理:大、中、小修

计划检修是根据具体内容和所需时间来决定的。一般分小修、中修和大修。在我矿检修周期可按下表进行:

(一)小修:

1、打开减速器上盖,检查减速器齿轮的磨损情况,检查轮幅和齿轮有无裂纹,必要时更换。

2、打开各轴轴承盖,检查轴与轴承间隙,必要时撤换垫片。

3、检查清洗润滑系统各部件,处理漏油,更换润滑油,必要时更换密封件。

4、检查调整制动系统各部件,必要时更换液压闸等磨损零件,加强对碟簧的检查,发现碟簧失效或疲劳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和处理各处焊缝是否开焊,螺丝、键等有无松动或变形,必要时加固或更换。

6、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整处理。

7、检查和调整电器设备的继电器、接触器和控制线等。

8、检查日常检修不能处理的项目,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到下次检修期。

(二)中修:

除包含小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各部轴承,或对使用中的轴承进行保养处理。

2、调整齿轮啮合间隙,或更换齿轮对。

3、更换制动系统的波形弹簧或液压闸。

4、处理和更换电气设备的零部件。

5、检查清理更换失效的密封元件,液压系统的泵箱、阀等部件。

6、检修不能保持到中修间隔期,而小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三)大修:

除包含中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转动轴、齿轮、轴承,重新进行调整。

2、重新加固或更换滚筒等重要器件。

3、更换减速箱内的齿轮、轴承、轴等,调整更换冷却喷雾系统。

4、修理机体机箱的破损之处。

5、更换主电机和其它电控设备。

6、检修不能保持到大修间隔期,而中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无论是日检、旬检、月检还是小修、中修、大修都要保证质量,做好记录,并把检查结果和检修内容记入检修记录本内,并由检修负责人签字。

第10篇 机电设备日常维检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第11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

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

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包机人员对设备包使用、包维修、包完好、包整洁、包材料消耗。

3、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环境卫生,分配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5、包机组长应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12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十二篇)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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