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第2篇 小学教育科研档案制度
威海市码头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3篇 星河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真实全面的反应教育科研的过程及相关成果。先根据国家、省、市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育科研档案的内容
教育科研档案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凡与教科研工作有关的资料,都要搜集、整理、保存。从内容上可划分为课题档案、综合档案和教师个人科研档案,其中课题档案是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
(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组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申报表,日常研究中形成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有关的论文,结题材料,课题重要事项变动报告等。根据课题研究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前期档案、中期档案、后期档案。
1.前期档案
课题前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申报材料(包括研究计划、论证材料)、立项批准书、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等。
2.中期档案
课题中期档案是课题档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应有课题实施过程中的原始材料,包括阶段性研究计划,问卷、实验记录,组织培训、召开会议记录等一切有关科研活动的文字和影音记录等,中期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
课题后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最终研究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材料等。
(二)综合档案
综合档案主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教育事业的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等指导性文件;各级各类有关教科研组织、学术团体的规划、指南、文件、负责人或专家的讲话;本单位关于教科研的有关常规性文件法规、制度,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队伍培训材料,有关会议记录、科研工作检查记录及科研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各类有关学术刊物、历年科研成果目录等。
(三)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是专职教科研人员、教师个人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有关材料。如,教研员的学科研究资料、专题报告、辅导讲座材料、经验总结、论文论着等;教师的小课题研究资料、行动研究的材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个人反思及专业成长体会、撰写的论文及获奖证书着等。
二、教育科研档案的建立
(一)教育科研档案建立的主体包括:烟台教科院、各市区(县)教研室(教科所)、各级各类学校。
(二)课题档案要实行一题一档制,分主卷和副卷。主卷主要是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即每个课题都必不可少的材料,如:课题论证书、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申报立项书、课题立项批准书、开题报告、结题验收鉴定书等。副卷是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主卷和副卷都应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国家、省、市、区(县)、学校各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按要求立卷归档。
(三)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如观察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课堂教学实录等资料都必须是在研究过程中搜集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四)教育科研档案材料的搜集,可以采取学年、学期末定时收集和工作过程中随时收集等方法。对收集上来的资料首先进行认真汇总整理,然后按照资料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如:文件类、参考书目类、课题档案类等,第三合理编目,即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给资料编号并贴上标签,形成完整、科学的教育科研档案体系。
(五)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包括“档案编号、资料名称、存档时间”等内容,以便于查找。最后在档案管理册上或电脑上登记各案卷的“编号、资料名称”及其他有关信息。
三、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教育科研档案在教育科研中的价值。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资料柜,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科研档案的归档时间范围、建档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将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和综合档案中的重要内容以及教师个人档案中有影响的项目输入微机,实现微机网络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资料的应用价值。
(三)档案保管期限的要求。全国、省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各县市区及学校立项课题和教师个人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短期。
(四)科研档案的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按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若需要复印,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归还档案材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五)档案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存放处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档案室(柜)必须保持清洁。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正和复制。
第4篇 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记录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更好的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记录制。
2、安全工作计划、专项制度、措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岗位操作记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各种活动记录等档案都要分层次、分项目存档。
3、各种档案要规范齐全。
4、各种活动、检查记录要有时间、人员、地点、结果、整改措施等
第5篇 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威海市码头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6篇 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第7篇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8篇 某小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第9篇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一、档案工作制度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二)凡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不得遗失、涂改、勾画、批注、剪裁、拆卷和折叠;
(三)利用档案工作结束后,利用者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交档案室存查;
(四)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不符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三)保密档案要严格限制查阅利用范围,查阅利用须经领导批准。利用保密档案,严禁复印、摘抄、涂改、伪造、圈划、抽换、批注、折绉,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
(四)保密档案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言谈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档案事宜。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二)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归还登记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
(三)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乱、不丢、不坏;
(四)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室(库)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八防”:防潮、防尘、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随时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电器电源及门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本文由网站
四、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
(二)查阅档案,如需复印或摘抄,需经局档案管理领导同意。复印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摘抄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审查核对,不得有误;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时,经局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为一个月,如不能按时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遗失或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上涂改、污损或作任何标记;
(五)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
五、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有关人员负责对本校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学校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年初对各处室交回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重新整理。每年年终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确无利用价值的档案;
(三)销毁档案需逐卷、逐件登记造册,经学校档案管理领导签字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认真负责,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材料,保证绝对安全。
六、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二)档案统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系统;
(三)统计内容主要有:档案机构人员情况,保存档案、资料状况,档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备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统计的其他内容;
(四)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必须按照要求统计、填写,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五)各种档案统计报表、资料、情况分析均应存档。
第10篇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1、严格查阅手续,凡查阅档案者须说明所查阅内容及用途,取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政务、会议记录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方可提供利用档案。
2、爱护案卷资料,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不准在卷内勾画、圈点、涂改、折叠、增删、裁剪、污损和撕扯。
3、严守档案机密,凡涉及到三密内容的案卷资料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转借、陈列、翻印、传阅资料。
4、填写查档记录,凡查阅档案都均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登记簿),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注明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及页号,核对无误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5、查验归还案卷时,档案管理人员需认真检查验收案卷,点交清楚,对损坏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11篇 h实验小学档案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档案工作制度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本单位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统一编目,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检索、编研、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
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于次年4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2、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3、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向档案室归档;
4、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5、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
6、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1个月内整理归档;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文书档案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二、档案分类排列
(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
三、档案整理标准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四川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四、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脊背项目填写齐全。
(二)各门类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三)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填写销毁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档案局备案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由市财政局、档案馆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市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
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等需要保密的档案,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非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查阅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同意。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单位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单位的重要报道,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专人对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进行整理,一式两套,一套交市档案馆,一套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
一、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单位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着作以及其他图书。
二、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单位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三、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按照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
四、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单位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均应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四、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五、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六、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坚持档案保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若发现遗失、失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参加、四同步制度
一、“四参加”制度
(一)重要的计划工作会议,学校报市级及其以上单位立项的课题、工程项目计划会议应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
(二)重要的科研课题审定会、产品鉴定会,应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性研究项目评审鉴定会应有教科室和课题组所在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档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鉴定验收。
(三)报主管部门立项的工程竣工验收会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工程竣工验收会应有后勤办公室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基建项目在验收前,档案员应对准备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进行预验收,出具证明,否则不能组织工程验收。
(四)重要设备验收必须有综合档案室人员参加;一般设备验收应有所在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对文字材料和技术文件不全的设备,档案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通知财务室暂缓结算,待厂家补齐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二、“四同步”制度
“四同步”即在布置、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验收、总结档案工作。
(一)下达课题、基建工程等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二)检查课题、基建工程等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
(三)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第12篇 星河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