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第2篇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六)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 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 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第3篇 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要求
一、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四、由主管工程师审批后,签发《消防设施停用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属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师核定水费,凭财务的水费收据开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第4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
一、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情况。
二、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三、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待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四、 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五、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新城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六、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示等限位措施。
七、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
八、 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九、 灭火器具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的有关规定。
十、 灭火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
第5篇 氧化铝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6篇 消防管网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腐除锈。消防水泵及机组必须每周试运转一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详细记录配置类型、时间、数量、设置部位和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6、保持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观无损坏、涂层无脱落、无生锈、霉变、漏水、接口垫圈、消火栓箱门玻璃完整无缺,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闸阀、消火栓手柄丝杆处等转动部位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8、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易取处,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要经常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泄压、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现场不得有泄压、失效、空瓶。同时对合格灭火器材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检查有效期,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应急备用器材和设施的备件;
10、各选煤厂应经常对调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应急流程的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开起、加压顺畅。
第7篇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第8篇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
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第9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二、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四、相关表格
《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gd/e-qe-001-027-01
第10篇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妨碍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条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三条 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拦、覆盖。
第四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11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12篇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 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 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 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 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 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 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 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