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维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职责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2篇 某企业设备维修与报废制度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背景:
由于公司各部门都有各自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作业指导书),但对于整个设备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公司领导在2008年7月29日给我一份质保部李邦能编制的《设备维修与报废制度》,从内部控制制度方面进行参考审计现有的设备管理制度。
审计方法:
在审计调查中,我采用了“以终为始”方法,假设结果成立来找证据,通过全面系统的分析最后来确定设备管理制度控制环节是否完整、控制点是否有效。
审计实施:
2008年8月1日审阅了质保部李邦能编制的参考文件制度《设备维修与报废制度》。
2008年8月3日查阅了深圳市xxxx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第6.0章 资源管理;第8.3章 不合格品的控制。
2008年8月4日查阅了深圳市xx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运作程序文件:szxx-7.4-02物料采购程序(2008-4-22);szxx-8.2-02过程、产品的监视与测量(2001-11-1);szxx-8.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2006-2-12);szxx-4.2.4-0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2005-4-28);szxx-8.4-01数据分析(2001-11-1);szxx-8.5-01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2001-11-1)。
存在的问题:
从设备管理的角度,本制度只控制了设备和报废两个环节,而在这两个环节中我们主要控制点是:
设备维修控制:
公司设置了专门管理设备的机构,加强了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该机构的职责应包括:每年制订出各类设备的维修计划与实施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监督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对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结果进行记录、统计、分析等。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各种设备分别设置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或者直接在设备明细账的卡片或者表单上记录这些情况。记录应当定期检查。
在会计上,对于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计入当期或分期摊入各期成本费用中,需要由非记录设备明细账的其他职员来监督。此外由财会部门逐日编制维修和保养费用表,以分析各月之间费用重大波动的原因。
设备报废清理控制:
设备报废、清理环节可能存在如下风险:设备的出售、废弃、停用、重新定价或转由个人使用并未得到批准;本可以使用于其他方面的资产被出售或废弃;由于资产清理未通知财务部门,造成记录有误。为此,公司应制定严格的程式来处置设备资产,在未经审批之前不得擅自处理。首先应编制设备财产报废、清理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卡片上记载的所有内容、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估计残值回收等。其次,设备报废通知单需由不同级别管理人员审批。金额较大的设备需经董事会批准;金额较小的经部门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员批准即可。
设备报废通知单至少一式三联,一联由审批人留底备案;一联作为执行报废工作的授权证明;一联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执行完毕的报废通知单後,应审查通知单是否经执行部门主管的签字认可,并应及时注销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
因此,我断定本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职责不明:如制度3.1“办公设备责任人负责”应该是“办公设备使用责任人负责”;3.5“财务部门负责报废设备的审计工作”应该是“财务部门负责报废设备的财务处理工作”。
职责重复:如4.10设备报废的申请工作原则上使用部门提出,同时也可由技术部门、质保部门和设备维修班提出,申请报废的设备须经设备维修班主管和总工办领导进行审核(办公设备由行政主管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核批准;
定义不清:如一级维修和二级维修的定义不清楚,维修的内容不明确。4.12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都没有相应的流程和标准。
范围不明:如设备维修和报废是两个不同的管理控制制度和流程。
流程图欠缺:设备报废流程不详细,设备报废的职责不全面。
流程说明欠缺:流程说明包括任务概要、设备xxxx管理、接点控制、相关说明、内部监督机制没有规范。
结论:本制度还需完善和修改
建议:设备管理至少应包含:设备引进安装管理、――设备使用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设备改造报废管理。
参考1: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架构
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
2.使用范围
3.职责:设备管理机构、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各生产部门(设备使用部门)
4.设备使用管理:薄弱环节立项处理表
5.设备保养管理:设备保养表
6.设备维修管理:设备维修分类表、内容、类型、设备修理程序
7.设备故障处理:
设备维护管理流程
生产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生产部(设备使用单位) | 设备管理 | 外部维修单位 |
从这里开始 |
生产设备转让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2.使用范围
3.职责:设备管理机构、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各生产部门(设备使用部门)
4.设备的使用评价:
5.设备转让管理:
6.设备报废管理:
设备报废管理流程
生产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生产部(设备使用单位) | 设备管理(设备管理专员) | 外部维修单位 |
从这里开始 |
深圳市xxxx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审计部:xxxx
2008年8月5日
第3篇 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易燃易爆品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第4篇 企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为保持厂内机动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强制维护,按需修理,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机械厂设备维护和修理。
2、根据机械运行的里程或台班,运输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工程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
3、机械纵间隔周期:运输机械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工程机械按交通部保修规程执行。
4、各级维护均应执行维修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
5、一级维护以上作业,应做好进、出厂交接记录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记录。
6、对安全部件有缺陷的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即时给予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应停止作业。
第5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6篇 汽车维修企业人员培训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汲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第7篇 汽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第8篇 汽修企业机动车维修救援工作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救援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运作方案。
2、适应市场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实行24小时昼夜维修服务。
3、建立机动车维修救援责任制,配备救援设施,落实救援人员,服从调度指挥。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救,不拒绝施救,不延误施救期限。
4、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建立救援车辆维修技术资料和台帐,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不高报低做,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5、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不弄虚作假、巧立项目、多收乱收维修费用。
6、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地为故障车辆驾乘人员排忧解难,帮助驾乘人员安排食宿和人员、物资的换乘、驳载。不刁难车主、不拖延工时。
7、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第9篇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 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 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 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 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 .1 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 .2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 .1 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 .2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 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 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 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 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 .3 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 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 .1 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 .2 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 .3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 .1 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 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 .1 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 .2 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 .2.1 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 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 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 维修前的准备
4.3.1.1 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 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 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 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 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 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 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 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 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 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 .1 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 .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 .3 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 .4 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 .5 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 .6 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 .7 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 .8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 .9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 .10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 .11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 .12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 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 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 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 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 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 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 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 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 .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 .4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 .5 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 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 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 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 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 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 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 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 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 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 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 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 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 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 记录
6.1 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 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 安全检查分析表。
6.5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 特种设备档案。
6.8 固定资产报废单。
6.9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 检验报告。
第10篇 汽车维修企业配件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第11篇 化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12篇 汽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各班组设专职检验员,对本班组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业务接待员负责承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工作。
5、总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并对符合竣工标准的车辆签发出厂合格证。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各级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