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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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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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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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
四、内容
1、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2、设备维护的要点
3、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4、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5、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6、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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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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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内容职责
3.1公司工务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
4.1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4.1.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4.1.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1.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
4.2设备维护的要点
4.2.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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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
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的领导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 机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试行运转,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机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2.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2.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2.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2.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2.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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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2.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工务部存档备查。
4.2.4.3工务部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工务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3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4.3.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4.3.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
4.3.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4.3.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4.3.2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4.3.2.2 b类设备周期较长。
4.3.2.3 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4.3.3工务部设备科负责人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工务部备案。
4.3.4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4.4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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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4.4.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4.4.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4.4.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4.4.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4.4.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4.4.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4.4.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4.3.2.1 a类设备周期最短。
4.4.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4.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4.4.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4.4.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4.4.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工务部负责编写。
4.4.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工务部负责编写。
4.4.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开发部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工务部,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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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工务部反映,工务部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4.4.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工务部领导审核,送工务部。
4.4.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工务部领导审核,送工务部备案。
4.5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4.5.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4.5.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4.5.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4.5.4工务部人员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4.6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4.6.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车间和工务部要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6.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6.2.1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4.6.2.2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4.6.2.3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4.6.2.4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4.6.2.5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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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6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4.6.3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
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4.6.4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6.5新设备到货后,工务部设备组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
交开发部复印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印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4.6.6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五、附则
1、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本办法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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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目的: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材公司各个单位。
3. 职责:由生产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管理内容
4.1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4.1.1配电室应建立设备包机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并严格落实。
4.1.2配电室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清扫周期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重点维护,并严格落实。
4.1.3 控制室、高压室的门窗应随开随关,防止小动物或鸟害事故的发生。
4.1.4 控制室内电气设备及控制、盘正面应每日进行一次清扫除尘工作。
4.1.5清扫二次线的工具应干燥,金属裸露部分应包好,防止漏电或短路。清扫工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线手套,不戴手表。
4.1.6 高压室、主控室电缆的铺设或退出,要及时封堵好电缆孔洞,以防小动物入侵。
4.2 安全用具、设施的维护保养
4.2.1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以防受潮损坏。
4.2.2 在现场存放的安全用具,必须是不超过试验周期、合格的工具。凡超过试验周期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4.2.3 安全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安全工具试验卡”上正确填写相关内容。
4.2.4 每个班次接班时,都要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合格。
4.2.5 安全用具不得外借或作它用,以防影响正常工作或事故处理使用。
4.2.6 其它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都要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并进行完好性检查,如有问题立即落实汇报、整改。
4.3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4.3.1、所有试验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设备台帐。
4.3.2、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前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检察,使其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振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害。
4.3.3、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损坏,凡是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根据设备的损坏程度按设备价值的 5%-100%进行赔偿。
4.3.4 所有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
4.2.4电气管理
1. 目的:为了落实我公司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其行为,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电气管理的各个单位。
3. 职责:由机电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1.电气系统运行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的员工担任。
5、 电气作业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6、 配电室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值班员工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7、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和各项管理规定。
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与否,值班和巡视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员工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2电气设备检修
1、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员工担任。
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线路、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 在线杆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高空坠落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在登杆,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安全距离,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 检修变压器及其它充油设备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在其他带电设备附近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认真落实。
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8、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第3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 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启动设备事故应急方案,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2、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评审,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审核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落实设备检查验收。
4、机械设备班长: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提出建议,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报废和启用
1、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
①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现有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调研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后,综合考虑生产效率、精度、可靠性、维修性、节能型、环境保护性、耐久性、自动化、安全适用成套性、效益回报来选择设备;同时对设备供方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评审选择合格供方。
②对设备租赁方履行设备合同进行评审,旨在提高其服务质量。
③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机械班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④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⑤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3、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
4、设备的报废
⑴凡符合下列之一的设备应当办理报废
a、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部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仍达不到生产施工工艺要求的;
b、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的;
c、维修费用一次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d、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e、主要零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f、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改造也不经济的。
⑵ 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a、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领导参加鉴定小组小组,对需报废的设备,认真检查鉴定,提出报废处理意见。
b、凡报废设备要认真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鉴定小组人员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程序。
⑶ 对已申请报废的设备,未获批准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弃之不理或乱拆零部件。报废设备由公司集中处理,回收残值。
5、设备的封存与启用
⑴设备的封存
凡因生产任务变动而多余闲置设备,停用一年以上或暂时不用的设备在维修好后均可封存。封存设备可从停止不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启用之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折旧。
⑵设备的封存条件
a、封存设备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里。
b、大型及笨重设备确实无法进库保管时,必须选择适当地方搭盖临时库棚保管。对露天存放设备,必须上盖下垫妥善保管。
c、存放设备要排列整齐,并留有一定间距便于检查、保养。
d、封存的设备应达到大修后质量标准。
⑶封存作业与定期保养
a、设备入库前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有燃油和储水系统的设备,必须把油箱油管、水箱水管的油水放干净。
b、有皮带弹簧的部位,应进行松弛,以防弹性退化。
c、仪器封存必须装在放有干燥剂的箱内,不得倒置,各种钮键应放在零位或关闭状态。
d、经常注意检查存放场所,破损漏水现象,应即时修理。
e、按季检查封存设备,发现生锈、腐蚀、油干等问题及时处理。
f、库房应经常通风,遇雨季注意防潮。
⑷长期不用或封存2年以上设备,应视作长期闲置不用设备,应积极转让处理,并报公司备案。
⑸设备的启用
a、凡封存设备不得任意拆取零件。
b、启用设备应按工序详细检查后再行使用。
五、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①、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有专项内容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 “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第4篇 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第5篇 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管理检查维护制度
1. 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
2. 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
4.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5.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6.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7.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8. 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
9. 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10. 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6篇 食品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也是劳动者个人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因此,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以确实保证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利益,为让全体干部和员工了解企业安全防范的重点和要求,特殊危险区域及特别危害物品仓库其防范方法和措施,制定几条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火区域的划分:
一级防火防爆区域划分:cmc生产车间、ak生产车间、氯乙酸混合车间、及其四周15米;酒精、盐酸、二氯甲烷储罐区及酒精蒸馏塔四周15米;危险品仓库、垃圾场、暖房、纸箱仓库及四周10米;冷冻车间及四周10米;成品、半成品仓库及其四周10米。
二级防火区域划分:液碱储罐区;耙式、烘房车间;办公楼。
固定动火区:金工车间。
三级防火区域:除一级二级防火区域、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其它动火区域。
(一)防爆车间的房顶和墙面上和防爆通风扇要24小时常开,保持加强通风,对车间的一些化学可燃物质的空气含量在极限之内,在生产过程中通常可采取通风置换手段对本身具有自然能力的物质,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
(二)车间的房顶的冷风空调机设备,网板有粉尘阻塞对空调通风有影响,要定期清洗,确保夏天高温季节对车间员工能得到降温防暑工作,确保安全运转。
(三)各车间岗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要定期充装维修及损坏更换,消防水带损坏更换,室外消防栓要每天检查是否有水及有压力,损失及时维修及更换)。公司自备消防泵要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由设备部、安全科负责定期管理。
(四)防爆车间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电机及防爆电源开关、插座、防爆风扇,对一些地槽清理及耙式清理,通风散热必须用防爆风扇。
(五)火警报警可燃气体探测器要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又安全科负责,
(六)正压空气呼吸器由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测及维护,确保设备能安全使用。
以上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科认真监督此项工作,确保一切安全设备能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转。
第7篇 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煤矿开拓与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矿山救护保健
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 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 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及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掌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按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后, 方可上岗。
第八条 应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
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 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由相关负
责人具体落实;建立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按照行业规定需要定期监测检验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测,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经过大修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
处理合格后方可投运。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安全设施、
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设施、设备事故。
第十六条 安全设施、设备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监测检验,继续
使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 安全设施、设备操作和使用人员发现安全设施、设备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汇报继续使用的按照《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篇 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稳定运行, 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 “维护 ”的职责,增强维修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2008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 26410 防爆通风机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职责
4.1 生产部职责
4.1.1 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1.2 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2 维修单位职责
4.2.1 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以便
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2.2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 定期清扫, 设备应保持清洁, 不积粉尘, 不积水,不积油。
4.2.3 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2.4 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3 组织措施
4.3.1 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3.2 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5、尘灰清理
4.4 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
——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
——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
c )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 除尘器进风管;
——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4.5 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4.6 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 . 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4.1.3 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 gb 15577 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1.4 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4.1.5 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1.6 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2.5 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
aqjl-15-01
4.2.6 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
aqjl-15-02
8、附记
无
第9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1篇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与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12篇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一、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三、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