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九)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程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定期性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对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检查。
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向项目部汇报检查结果。
2、专业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操作工、维修工对本项目所用机械、脚手架、电气、塔吊等进行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值日管理员巡回安全检查。
4、季节性、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对气候特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危害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目的、项目、内容及jgj59-99标准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进行登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即发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必须立即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查出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项目部复查,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移动的现场做出标记,组织单位领人开展调查,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订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写出调查报告。教育全体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第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班组每天都要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项工程每天检查。
二、除了要坚持定期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上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
三、 必须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要经常参加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四、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
五、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查责任: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查制度: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
查措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
六、 每次检查安全检查都要制定明细的检查表,并严格按照检查表实施系统性的检查,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七、 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章现象
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预防措施,对危害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患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八、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的工序,通过整顿要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作业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和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九、 定期的检查应写出检查通报发给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
十、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班组或承包单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监管责任。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及安全值日员制度
1、单位工程必须要认真贯彻处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经理要狠抓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组织旬检查制度,查出隐患必须按“三定”措施组织整改。
2、安全值日员应认真负责抓好本日的安全生产,要深入各个施工环节检查监督,特别对高空作业,各种孔洞、施工用电,个人防护用品要认真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整改,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组织抢救。
3、安全值日员应做好当日的安全值日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特别当日查出隐患未整改完的项目,要用书面文字交下班值日员整改。
4、制止非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安全值日员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个人拒不改正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第5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从严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机构,以现场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等组成。
二、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规范等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安全防护等方面所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班组岗位人员对隐患整改的实施情况。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导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以及个人安全防护技术。
5、负责检查监督生产人员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应予以制止,并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处罚。
6、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加强安全措施,采取必要手段有效地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一次定期检查,由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
2、每日由安全员巡查现场各有关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对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发给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期整改。
3、根据通知书的内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视其整改反馈情况,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或予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
4、班组每日做好班前班后的自查自检。
5、特殊工种人员每日做好本种岗位的自查自检,并做好岗位交接上的安全交接记录。
第7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10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10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为切实贯穿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其内容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经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建立安全台帐。项目部除定期检查外,还必须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2、验收安全检查:塔吊、井字架由项目施工员组织,操作工人参加,按安全规范的检查内容,通过自检确实达到规范要求后施工员和操作工人签名,报分公司质安科,经公司质安处检查验收并签名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及时实施改进措施,清除危险因素,保证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必须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整改完毕项目施工员、安全员逐项复查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