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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20:28:10 查看人数:80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务必及时补好。

(6)、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7)、通风组定期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并定期进行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8)、通风组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第2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

第一条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 进行分析研究, 制定通风管理方案, 科学管理。

第三条  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第四条  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  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

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2、改变矿内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即可。

第六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当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第七条  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若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的有关记录、报告、措施必须保留一年以上。

第3篇 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一、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开、停。

2.掘进工作面无论在工作和交接班时局部通风机都不得停止运转;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局部通风机须要停电、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因跳闸等意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

4.局部通风机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向局部通风机送电。

5.局部通风机送电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执行。

二、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停电前必须先切断掘进工作面所有电源,撤出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局部通风机才能停电、停风。

2.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严禁人员入内。

3.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先供风、后供电”的原则。

4.在向局部通风机送电时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并将碛头电源开关断开后,才能向局部通风机送电。

5.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瓦斯排放的等级进行排放。

6.排放瓦斯必须控制风流,使排出风流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排放地点及相应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符合《规程》规定,无局部瓦斯积聚,方能向掘进工作面送电。

第4篇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矿、科队的各项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

3、听从指挥,遵章作业是每一位职工的职责,要严把安全生产关,生产质量关,必须严格执行通风安全有关管理规定。

4、个人有三违现象,视问题严重程度处以警告或停班学习,矿上罚款个人承担,停工学习(由矿安监部门、培训中心检查三违人员学习情况、学习认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班),停工学习不予以记工。

5、 “三个百分百”“三个全覆盖”“手指口述”“双指双述”不合格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得上岗。

6、严格落实隐患闭合管理,明确责任,谁的责任由谁负责。

7、严禁酒后参加班前会,发现一次罚款50分,并坚决停工,出现员工酒后上岗被相关部门发现的,处罚后果自负,另外队部加以考核50分处罚,值班队干100分。

8、当班工作中或结束后,针对当班现场存在或作业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

9、对于破坏通风设施的及时报此人“三违”,并给予举报人队内奖励50分/次。

第5篇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及国家关于通风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矿山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一般要求

1、本矿井采用两翼抽出式机械通风,必须保证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风量、风质、风速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规定的标准。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有效风量率不低于60%,氧气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4ppm,二氧化氮不得超过5ppm,风源含尘量不应超过0.5mg/m3。

2、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巷道地点最低风速m/s最高风速m/s

回采矿房0.154

掘进巷道0.254

运输巷道0.56

中段主要进、回风道 8

第二章 主扇管理

3、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

4、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o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

5、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主扇工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

6、在机房醒目处要悬挂主扇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建立主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点检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7、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倒换主要通风机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采矿车间机电部门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扇,作好检查记录备查。改变主扇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编制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检测调整后的主扇性能。

9、主扇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因故停机要立即上报安全处。未经过主管经理和部门同意私自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造成后果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10、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第三章 局扇管理

11、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2、压入式通风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局扇离巷道地面距离不低于30厘米并固定。

13、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o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om,抽出风筒的人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5m以上。

14、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风筒,悬挂时要逢环必挂,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15、局扇必须指定人员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16、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第四章 通风系统管理

17、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审批。

18、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

19、矿井的一切通风安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调整、迁移、拆除通风设备设施的工作,必须经单位主管门批准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任何人不准随意拆除通风设备设施。

20、因主扇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旧巷或打开封闭区时,必须经通风人员检测确认无有害气体并且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1、每个中段回采结束由采矿车间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封闭溜井、采空区及影响正常通风的联络巷道,确保下一个中段的安全通风。

22、因生产需要设置的密闭、风门、安装局扇等由采矿车间和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实施,由于施工不及时而造成后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全责;通风系统改造需要安装通风设备设施及通风构筑物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3、矿井通风系统的主要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通风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逐级上报。

第五章 通风工 主扇工岗位职责

24、通风工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3)班前、班后及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当电压与标准电压差值在+10%和-5%时,不准起动风机,并通知当班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时方可启动。

5)定期向领导汇报井下通风情况及通风系统状况,并提出解决措施供领导参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做到定期测风,井下通风困难时期要每周测二次,正常时期每周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7)每周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检测不少于一次,对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地点,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对因检测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责。

25、主扇工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主扇风机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及时处理。

3)主扇风机运行期间,机器发出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度超过60℃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发现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全责。

4)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6篇 某公司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通风路线风门及通风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动风门、风机等通风设备,对通风设备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留有记录。

2、设专人对井下通风量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风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井下通风要求。

3、搞好通风巷道文明施工和巷道维护,保持巷道断面以减少局部风阻。

4、采空区要及时密闭,以防漏风短路。

第7篇 井下通风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空气质量,改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环境,进一步规范通风工作业行为,推进“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机制的时效性,有效防止炮烟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负责井下通风除尘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现场其他相关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节管理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严格执行《通风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脱岗、串岗。

第四条通风防尘工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反应灵敏,诚实可靠的工人。

第五条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严禁带隐患作业。

第六条经常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状况,保证通风良好。

第七条压吸风机的间隔距离必须保证10米以上,否则罚款100-200元。

第八条风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及帮壁安全状况良好的位置且与运输设备的安全距离在30厘米以上,否则罚款100元。

第九条风机的工作方向要合理,压入风机设在主风流进风侧,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条每天要检查风机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电器开关及接线是否良好,否则因此引起的设备事故或影响生产,由通风工承担损失的5-10%,并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风机要每半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除一次盒内粉尘,停用或损坏的风机要及时运出进行检修,否则罚款100元/台。

第十二条风筒、风筒接头、风嘴子与风机接头漏风,发现一处罚款50元。

第十三条遇有巷道转弯时,风筒末端到掌子面距离必须缩短,以炮崩不到最前端风筒为限,否则罚款50-100元。

第十四条风筒破坏处只缝补不粘,发现一处罚款50元。

第十五条风筒吊挂平直不能阻碍运输,且风筒拐弯角度不能小于120°,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压入风筒必须使用符合矿山标准的阻燃风筒,最末一节要用旧风筒且风筒末端距掌子面最远不能超过30米,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吊挂风筒用8#铅丝,并且风筒吊挂线与电缆线之间距离要在30厘米以上,不得缠绕在一起,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工作现场保持清洁,物品堆放整齐,禁止在风机上放置任何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九条除尘必须彻底。

(一) 浇毛不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二) 洗涮掌子面、帮顶不够15米,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 天井掘进过程中,必须使用机械化通风,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除限期整改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按违章处理。

(四) 通风防尘工单人作业,给予记违章一次,罚款200元。

(五) 各单位要安排专职安全员分管通风工作,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存在安全隐患,对分管安全员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按违章处理。

第三节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8篇 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井下通风质量,空气成分氧气比值不低于18%。一氧化碳空气含量低于24ppm。

2、井巷和采掘作业面空气中含尘量不超过0.5mg/m3。

3、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矿,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4、局部通风的通风口与作业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低于15米。

5、掘进作业面、采矿作业面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面,出货前应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刷洗巷道壁20米。

6、局部主扇主通风道通风有效风量不低于60%。

7、通风降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测好空气中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浓度,并填写好记录,禁止单人作业。

第9篇 通风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风机房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及性能,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若发生突然事故,要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

四、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通风机房。

五、通风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杂物。

六、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风井口20m范围内严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作业前,准备好防火砂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灾隐患,会报火警,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王屋山机运科

第10篇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装备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 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 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 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 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 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究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

7. 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 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 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 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三、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

1. 便携仪的配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2. 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四、发放地点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五、维修管理

1. 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 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 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其它要求

1. 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后报通风区,由通风区根据仪器仪表数量和和单位需求量进行计划分配;

2. 丢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丢失,仪表被他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

3. 损坏丢失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影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

第11篇 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

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第12篇 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的通风系统设备,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事关重要的作用。通风设备质量的好与坏、维修保养是否及时、是否保持长期完好等,都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为确保公司通风系统设备长期完好,保障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作用

1、通风系统设各在正常生产时期,能保证向矿井各用风地点输送足够数量的新鲜空气,用以稀释有毒有害气体,排除矿尘及污浊空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在发生灾变时,通风设备能有效、及时地控制风向及风量,并能与其它措施结合,防止灾害扩大。

二、科学选型,合理配置

l、购置通风设备之前,要对该通风系统进行合理测算,科学论证,有论证结果。

2、新购置风机还要确定该通风系统所需风机的通风量和压力。

3、购置通风设备要达到下列条件:

(1)通风机一定是节能型,符合国家要求

(2)该机环保效果要达到国家标准。

(3)生产厂家要有相应资质。

(4)该机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风系统要求。

(5)通风机电控装置必须设反风装置,防止火灾烟流进入人员密集采掘工作面。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三、通风设备的安装调试

1、安装通风设备要由专业安装人员或相当于专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进行安装。

2、安装通风机时,要检查叶顶与机壳是否均匀,最小间隙应大于2.5mm。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5、主机地脚螺栓及电机地脚螺栓均应紧固。

6、电控装置及接线、绝缘均应处在良好状态

7、对通风环境较差的地点安装风机,尤其是较大的风机,吸风口必须加装安全网,防止人员被吸入受伤害,物料被吸入损坏设备。

上述要求无误时,方可试车10分钟。然后停车进行全面检查,均正常后,即可长期连续运行。

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

1、投入运行的通风机,每班要停车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叶片、轮毂、电机等,要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

2、投入运行的通风机除每班进行检查外,每周要进行保养一次,对各润滑点要按润滑“五定”进行标准注油。

3、操作工、维修工(责任人)在进行正常检查、保养的同时,要保持机体卫生清洁;要检查机体内部的锈蚀情况;要每月进行定期除污、除锈。必要时,应涂防锈油或喷防锈漆,使通风机长期保完好和延长通风机使用寿命。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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