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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0 12:12:36 查看人数:26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1篇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第2篇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 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 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 ,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②桥面平面不漏风。

③风桥前后各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④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

⑤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⑥风桥上下不准没风门。

6、测风站:

(1)设置位置:

①矿井总进、回风的巷道。

②采区进回风巷。

③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④尾巷、各类硐室。

⑤其它独立通风的巷道。

(2)测风站标准要求:

①测风站要设置在正规平直巷道内,长度≥4米。

②前后10米无拐弯和阻隔物。

③支架良好,断面均匀。

④要设测风记录牌。

第3篇 通风队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安排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

2.     按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日活动。

3.     活动内容: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通报、事故讨论、现身说法、学习矿队安全文件制度。

4.奖罚:根据检查效果定奖罚。

(1)凡无故不参加安全日活动人员,每次扣3分。

(2)参加活动迟到早退者,扣2分。

(3)参加活动日表现优秀着,每次奖励1分。

第4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1、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按季制定风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2、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位置范围,通风部门按季制定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

3、 矿井矿井通风系统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

4、 每一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5、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6、 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关键地点,根据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进行测风。

7、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月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

8、 通风部门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测风结果按月报矿总工程师。

第5篇 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

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第6篇 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一通三防”是煤矿工作的重点,是矿井安全的基石,为了确保我矿的矿井生产,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全科职工认真执行。

1、瓦检员负责所辖区域“一通三防”以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假检假报,罚款50元或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开除。

3、所辖区域出现通风系统被破坏、通风设施损坏、有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汇报,不处理、不汇报的罚款50元。

4、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30元。

5、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罚款30~50元直至停止工作。

6、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断电撤人”制度、装炮时不监督使用水炮泥、炮土的,罚款50元。

7、井下停电停风不及时撤人、设置栅栏,不向有关领导汇报罚款50元。

8、瓦检员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款50元。

9、瓦检员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参照第4条处理。

10、瓦检员所辖区域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风筒断开、风筒距工作面超规定不处理而造成工作面无风、瓦斯积聚的对其停止工作。

11、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接班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不得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

12、接班瓦检员及时到工作面接班,不得无故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空岗处理。

13、交接班一定要交接清楚,因交接不清楚造成问题扯皮现象的,两人各罚50元。

14、因瓦检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开除厂籍,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下班后瓦检员必须把瓦斯循环图表交回,把当班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清楚,否则罚款30元。

16、图表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否则给予10~20元罚款。

17、瓦检员必须把牌板挂在距工作面30~50米的安全易见地点,按规定时间检查瓦斯,填写牌板,否则罚款30元。

18、工人不服从班长及上级领导安排指挥的停止其工作。

19、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不管谁对谁错,各处罚100元,停止其工作,造成伤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各班长发现本班有工人违章、违纪而包庇不管,罚班长20元或撤职。

21、下井前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下井,并且按旷工处理。

22、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者罚款10元。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下井,按旷工处理。

23、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书面假条,1~2天先经班长批准后队长批准方可休假,3~7天经科长批准,7天以上需经主管矿长批准,无故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或停止其工作。

24、班长负责全班的安全和日常工作,班里出现问题班长负连带责任,罚款、处理或撤职。

25、防尘工负责全矿的巷道冲洗、洒水灭尘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紧急工作,一周对所负责的巷道冲洗两次,保证巷道没有积尘,否则参照第5条处理。

26、仪器室必须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检测仪器的正常发放。

27、所有仪器都要放到架上,不得乱放。

28、光学瓦检仪要及时更换药品、电池及维修,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29、对交回的仪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使用。

30、仪器领用者要爱护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

31、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齐、无杂物。

以上几条(26~31条)仪器发放工认真执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仪器工10~20元罚款。

我矿是高瓦斯矿井,我们通风科是全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是全矿职工的守护神,为了全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大家一定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本制度,为我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我矿的建设做出贡献。

本制度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第7篇 通风队非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正规循环作业施工作业流程:

接设管路设施循环作业施工流程:

分派任务-→备料、准备工具-→搭架-→抬管-→连接-→施工结束-→验收

修建永久通风设施循环作业施工流程:

分派任务-→备料-→拉底、开帮、掏槽-→底板硬化-→砌筑墙体-→安装风门、调节窗等通风设备-→砌墙-→封顶-→抹面-→施工结束-→进行调节-→验收

拆除通风设施循环作业施工流程:

分派任务-→携带施工工具-→搭架(佩戴好安全带)-→用铜锤进行拆除施工-→材料装车回收-→验收

修建密闭通风设施循环作业施工流程:

分派任务-→备料-→拉底、开帮、掏槽-→底板硬化-→砌筑墙体(填充)-→封顶-→抹面-→施工结束-→验收

启封密闭设施循环作业施工流程:

分派任务-→携带施工工具-→设警戒、检查瓦斯-→排瓦斯-→�用铜锤进行拆除施工-→材料装车回收-→验收

瓦斯检查循环作业流程:

瓦斯员接收任务-→领取仪器-→现场交接班-→遵照巡回图表检查责任区域内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按规定时间汇报检查结果-→现场交接班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每位职工都要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清任务分配和安全注意事项,接受任务,配合班组长抓好安全互联保工作。班前会迟到一次处罚20分(班组长、队干30元),不认真听解任务分派的处罚30元,安全互联保等记录台帐不签到的处罚30分;严禁酒后上岗,否则罚款100—500分。

2、下井前要按规定穿戴整齐,携带好各种所需工具,遵守井口管理规定入井,严禁打闹嬉戏。携带工具不全处罚30分,不遵守井口入井各项规章制度处罚100分。

3、乘坐猴车严禁携带长材物品乘坐,猴车间距要够,规范乘坐猴车,否则查出一次处罚50分。

4、大巷内行走必须注意来往卡轨车、单轨吊、绞车缆绳、皮带的运转,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管理规定,否则查出一次处罚100分。

5、严格执行队干现场跟班作业制度,队干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5、队干、班组长要负责好井下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分工要合理有序,施工结束后必须向值班队干汇报工作量。

6、拆除或打设通风、密闭设施,进行局部通风调节时,必须听从通风科、通风调度或跟班队干吩咐进行处理,否则处罚50分。拆除料石或砖墙时施工人员等高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使用铜锤进行施工,严禁产生火花,拆除后的杂物必须分类整齐堆放,及时回收,否则一项不符合规定处罚责任人50分。

7、井下准备施工材料时,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挂牌管理,不影响行车、行人、和通风,否则处罚责任人每人30分。使用底皮带运料时,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操作执行,否则查出一次不符合规定处罚责任人100分。

8、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施工地点的选择,施工前使用长柄工具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安排处理,不能在施工过程中无故造成盲巷,否则罚款责任人100分。

9、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拉底、掏槽要见实帮实底,浮煤要清理干净,否则查出一项不合格处罚施工责任人50分。

10、永久通风设施砌筑墙体时要拉线、放好中腰线,墙面要砌平整,顶帮应接严填实,否则查出一次处罚施工责任人40分。

11、通风设施施工时必须结合实际并按照规定或措施留设电缆孔、管路孔。少留一处处罚施工责任人20分。

12、临时设施施工要及时,需要尽量减少漏风的临时设施要用风筒皮包裹。巷道水大的要留设流水沟,永久设施需要砌反水管的砌筑反水管,否则处罚责任人50分。

13、施工时,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施工设施下风侧或下坡位置进行施工,否则连带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各处罚50分。

14、调节风窗要留设在风门门扇的上方,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或便于风量调节的设备,并有锁定装置,否则处罚责任人50分。

15、风门门框组合时斜角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风门开关灵活,否则一项不符合规定处罚施工人员30分。

16、施工永久设施风门或调节窗上方铺设工字钢时,必须至少6个人同肩背运,同时起落,否则处罚责任人30分,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各50分。

17、风门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安装风门闭锁,闭锁必须使用可靠,防止两道风门同时开启。

18、施工结束必须清理剩余材料,保持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无杂物堆积,无积水、无淤泥,清洁、畅通,否则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30分。

19、施工结束后要及时钉挂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否则罚款施工负责人20分。

20、由跟班队干和班组长现场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发现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规定要求的处罚责任人50分,质量验收弄虚作假的查出一次处罚验收人员100分。

21、通风设施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风门前后、密闭、挡风墙前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否则查出一次处罚分管副队长、检修机电工每人30分。当班施工墙体不进行勾缝抹面,或勾缝抹面不合乎要求,通风设施墙体存在漏风,罚款施工责任人30分。

22、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否则罚款施工负责人100分。

23、 瓦斯员下井前携带好瓦斯检测仪、探仗、胶皮管、温度计、等其他规定必须携带的仪器、用具,并仔细对所携带仪器进行检查、校正,否则查出一项罚款50分。

24、瓦斯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不汇报的查出一次罚款50分。

25、瓦斯员检查瓦斯时必须按照岗位标准化标准进行操作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处罚50分。

26、每次检查完瓦斯后,向通风调度汇报所测数据及有关情况。 “牌板”、“记录手册”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并要求做到“三对口”否则查出一项不符合规定处罚30分。

27、瓦斯员负责监督检查巷道定期冲洗情况,巷道内管路上或皮带架上煤尘堆积厚度超过3mm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否则查出一次处罚瓦斯员50分。

28、瓦斯员必须按照巡回图表规定时间检查瓦斯和汇报检查情况,严禁一次填写两次牌板或提前填写检查牌板,严禁漏点和不按规定路线检查瓦斯,查出一项不符合要求处罚瓦斯员50分。

29、工作面瓦斯员循环检查间隔时期内必须固定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内按要求实时检查回风隅角瓦斯检查点瓦斯,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和处理,否则查出一次不符合规定处罚50分。

30、严禁睡岗、脱岗或自己换岗,查出一项不符合规定处罚100分。

31、瓦斯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双方必须同时使用同一部电话同时进行交接班,发现一次不在现场交接班处罚交接班双方各50分。

32、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必须在彼此记录手册上签字,并将现场重要事宜交接清楚,记录在册,否则按不正常交接班处罚双方各50分。

第8篇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监测系统等检测报警断电设备的设置:

综放工作面瓦斯排放巷或尾巷要装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

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报警装置。

瓦斯传感器的具体装设位置、参数设置、断电范围由通风科确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负责安装与调试。

在矿井主要风巷应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以防风流短路,确保工作面风量。

矿井机电硐室,特别是高压变压器等高发热设备的上空应安设温度传感器,监测环境温度,当温度超过30℃时发出报警信号。

矿井某一区域不能进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装置时,可采用单体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安设瓦斯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对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控制的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以便掌握瓦斯浓度超限后被控开关是否断电,具体方法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

凡因故不能按《规程》及本制度的要求安设装置的,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

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图形显示器或模拟盘,中心站计算机(及分站)电源应经由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

系统设备的管理制度

系统使用、维护按照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安装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调度室负责按规定移动,采掘单位严禁擅自停用,并要经常清扫,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监测系统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装、搬迁、回收,并认真填写安装记录,填写设备使用台帐。

系统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至12个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

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保证设备功能正常,原始数据完整。对瓦斯、一氧化碳等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并能依据基础数据产生各类柱状图、曲线图、设备运行状态图,以供有关人员使用、分析。

值班负责人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

调度室、通风科应经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所监测的数据,并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一氧化碳的涌出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易损、常用、常更换设备应保持20%的备件。

质量标准及其它

通风科必须根据《国有地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安全监测项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汇报公司总工程师。

系统设置的种类、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电缆敷设应符合规定,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绘制系统布置图,填写统计表。

系统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安全措施。

瓦斯探头在更换时应先在分站上拔掉探头电源线和数据线后方可执行,以免操作失误烧坏探头保险或引起断电仪动作,造成工作面停电影响生产。注意更换完毕后要恢复电源和数据线。

每七天对井下所有瓦斯探头进行一次调校,对其它监测装置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测试、调校。

校验必须准备并检查校验的工具、仪表、仪器、气样,注意室内通风要良好。

校验时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并注意是否能正常回零,流量计必须按说明书正确标校。

校验完的传感器应另外放置,并注明合格与否,同时认真检查填写调校记录,以备查。

每次校验完都要认真检查储气罐是否完好,有无漏气。

调试好的传感器一定要在地面通气试验24小时后方可下井安装。

第9篇 通风区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1、每周五召开一次全区职工安全例会,上午8:30开始,下午15:30开始,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2、所有通风区职工均要参加(上、下午任意参加一次),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需向例会主持人请假。

3、安全例会原则由通风区长主持,如因故无法参加,需指定一名副区长主持会议。

4、会议对本周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今后的安全生产方向及目标进行布置。

5、贯彻学习上级及矿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制度、安全措施,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6、各队要有一名队长参加。

7、与会职工要遵守会议秩序,不得交头接耳、禁止喧哗,不得迟到、早退。

8、每周的安全例会都要做到检查有记录,学习有项目,并存档案备查。

第10篇 某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1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矿井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汇报矿井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并提出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安监局。

14、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5、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6、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17、在编制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8、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1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风速和甲烷传感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

20、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1、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和受火区威胁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2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3、地面煤炭运输系统的煤仓上口和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报警、达到1.5%时切断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电源。

24、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测管理机构汇报。

25、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6、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11篇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矿、科队的各项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

3、听从指挥,遵章作业是每一位职工的职责,要严把安全生产关,生产质量关,必须严格执行通风安全有关管理规定。

4、个人有三违现象,视问题严重程度处以警告或停班学习,矿上罚款个人承担,停工学习(由矿安监部门、培训中心检查三违人员学习情况、学习认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班),停工学习不予以记工。

5、 “三个百分百”“三个全覆盖”“手指口述”“双指双述”不合格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得上岗。

6、严格落实隐患闭合管理,明确责任,谁的责任由谁负责。

7、严禁酒后参加班前会,发现一次罚款50分,并坚决停工,出现员工酒后上岗被相关部门发现的,处罚后果自负,另外队部加以考核50分处罚,值班队干100分。

8、当班工作中或结束后,针对当班现场存在或作业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

9、对于破坏通风设施的及时报此人“三违”,并给予举报人队内奖励50分/次。

第12篇 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井下通风质量,空气成分氧气比值不低于18%。一氧化碳空气含量低于24ppm。

2、井巷和采掘作业面空气中含尘量不超过0.5mg/m3。

3、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矿,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4、局部通风的通风口与作业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低于15米。

5、掘进作业面、采矿作业面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面,出货前应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刷洗巷道壁20米。

6、局部主扇主通风道通风有效风量不低于60%。

7、通风降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测好空气中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浓度,并填写好记录,禁止单人作业。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十二篇)

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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