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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评比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1

工业安全评比制度

第1篇 工业安全评比制度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制造部各课别单位之安全评比,悉依本规章实施。

1.3.           权责单位

1)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评比规定

2.1.           参评单位

制造部所属各课别单位(大公司可以各分厂为单位,小公司可以各班组为单位)分别作为独立部门参与评比。

2.2.           工安评核小组

由工业安全课(或安全委员会)策划评比工作,由生产副总担任评核小组组长,工安课、总经理室、制造部及制造部各课抽调专人组成工业安全评核小组。

2.3.           工安评比周期

1)        每一季度评比一次。

2)        每年工作一次年度总评。

2.4.           工安评比内容

以100分为满分。

1)        各单位工安教育训练情况,占总分之10%即10分。

2)        各单位工安事故状况,占总分之50%即50分。

3)        各单位工安日常检查状况,占总分之40%即40分。

2.5.           工安评比细则

2.5.1.       工安教育训练情况

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月班次核一次,每季度取三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评核项目有:

1)        日、周、月安全宣传情况(2分)。

2)        新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分)。

3)        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技能培训(2分)。

4)        员工安全培训计划与执行状况(2分)。

5)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情况(2分)。

2.5.2.       工业安全事故状况

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季度统计评核一次,采用扣分制。

1)        三个月内均无安全事故得50分。

2)        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

3)        最低得分为0分。

2.5.3.       工业安全日常检查状况

2.5.3.1.          评分办法

1)        由工安评核小组成员,每月组织一次工安大检查,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评分(满分100分)。

2)        将评核人员对受评单位的评分汇总平均后之得分作为该单位当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

3)        三个月之得分平均后乘以40%即为当季度实际得分(满分40分)。

2.5.3.2.          检查项目

评核细则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其检查项目有:

1)        安全管理

2)        安全组织

3)        电气安全

4)        岗位安全

5)        防火管理

6)        设备安全

7)        升降机及搬运安全

8)        仓库安全

9)        环境安全

10)     其他

2.6.           工安评比奖惩

2.6.1.       季度奖惩

1)        季度评比得分前两名者为优胜单位,奖励如下:

a)       第一名:奖金___元,锦旗一面,单位主管记小功一次。

b)       第二名:奖金___元,锦旗一面,单位主管嘉奖一次。

得奖单位若在评比期间曾发生工安事故,则取消奖励。

2)        季度评比得分后两名者为后进单位,惩罚如下:

a)       倒数第一名,主管记小过一次,扣发单位绩效奖金____元。

b)       倒数第二名,主管记警告一次,扣发单位绩效奖金____元。

受惩单位若在评比期间曾发生工安事故,则仅对主管处分,不扣发单位绩效奖金。

2.7.           年度奖惩

1)        各单位全年四季度工安评比得分累加后除以四,即为年度评比得分(满分100分)。

2)        得分第一名且全年无工安事故者为优胜单位,该单位全体员工加薪一级(除正常加薪外)。

3)        得分最后一名为后进单位,如后进单位得分低于60分,则该单位全体员工均不予加薪(即取消全年之正常加薪资格)。

3.                工业安全奖惩规定

3.1.           奖励细则

1)        单位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突出,由工安课提报,经总经理室核查属实,给予相关突出人员记嘉奖一次。

2)        提出安全技术改善意见被采纳的,视效果,由制造部提报,工安课核查,记有功人员嘉奖至大功之奖励。

3)        危险岗位员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范,连续半年以上无安全事故或隐患者,可给予记小功一次(含)以下之奖励。

4)        发现事故险情并作及时处理,使事故避免发生,视情节给予嘉奖至大功之奖励。

5)        对安全事故做出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或现场组织指挥有方,使公司财物免受损失或损失送减少的,给予相关有功人员记嘉奖以上奖励。

3.2.           惩罚细则

1)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一律开除,造成火灾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2)        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经查确系未采取积极改善措施,纯属管理上的原因的,给予相关责任主管记小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工安课相关责任人员连带处分。

3)        已出现并发现事故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向上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视事故大小与损失程度,给予责任主管记小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

4)        若发生事故,区分下列几种情形进行处分:

a)       指挥违反操作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责任主管记大过以上处分,甚至降职、撤职。

b)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视具体情节,予记小过以上处分。

c)       事故原因属单位管理责任的,予单位主管连带处分。

5)        工作时间内未依要求佩戴劳保用品或未正确佩戴者,予记警告一次。

3.3.           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正面)

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项    目内           容得分备    注
一、安全管理1.安全计划及实施情况。                                                    2.是否进行安全自检。                                                    3.有无悬挂安全操作制程。                                                    4.安全标语和标志悬挂状况。                                                    5.各项安全记录填写、存档状况。
二、安全组织1.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                                                    2.义务消防队是否有计划开展工作。                                                    3.班组安全员建设状况。                                                    4.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经必要之培训。                                                    5.安全设施及急救药箱管理状况。
三、电气安全1.电气设备是否接地零。                                                    2.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3.电气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4.用电器具与可燃物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电器操作人员防护是否妥当。
四、岗位安全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2.操作人员精神状况。                                                    3.操作人员动作安全性。                                                    4.装卸模具、治具是否安全。                                                    5.岗位周围环境是否安全。
五、防火管理1.疏散线图标示是否清楚。                                                    2.易燃易爆品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明火管制配备、布置情况。                                                    4.消防器材配备、保护情况。                                                    5.义务消防队员消防知识与能力。

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反面)

项    目内            容得分备    注
六、设备安全1.设备开关等装置完好性。                                                    2.设备防护装置可靠性。                                                    3.设备保养检修状况。                                                    4.工伤多发设备安全措施。                                                    5.设备润滑和完好率状况。
七、升降机及搬运安全1.吊车安全操作规则执行情况。                                                    2.是否遵守搬运安全规定。                                                    3.升降机定期检查记录。                                                    4.操作人员上岗证查核状况。                                                    5.物料堆叠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八、仓库安全1.仓库内物品是否分类存放。                                                    2.电线电灯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设备是否足够和要求。                                                    4.通道是否畅通、安全。                                                    5.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
九、环境安全1.道路是否通畅。                                                    2.物品摆放是否整洁。                                                    3.工作台及坐椅是否安全。                                                    4.地面有无脏乱、油污等状况。                                                    5.楼梯是否牢靠安全。
十、其他1.劳保用品是否依要求佩戴。                                                    2.旋转机械作业员是否遵守规定。                                                    3.女工头发是否盘扎好。                                                    4.高空作业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5.其他。
审核:_________   检查:_________                                                    【注】本表中每一项内容以2分考核,满分100分。

第2篇 工业安全制度

本公司为木制品制造加工企业,属国家a级防火单位,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运作:0、1、2、3安全管理模式。

即:以“事故为零”为目标,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以标准化作

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为基础,以“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防”为对策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和机械操作等各项操作规程和安

全制度。

三、进入公司必须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

“三级”教育,并经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

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械设备、电器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

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六、有义务对新职工和换岗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七、如发生事故,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班组长、车间主管、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如

实汇报所了解的情况,并提出预防办法。

八、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九、中、高危岗位人员,除通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还需系统针对该岗位进行工作

能力考核,机电组针对机器设备保养与维护,安管部门进行安全意识考核。三个单位考核通过后,

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十、中、高危岗位人员,除按厂规、厂纪约束其行为准则外,需特别强调:

1、 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吃药;

2、 必须按要求配戴劳保用品;

3、 必须做到“三不准”(即不违规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 上岗工作的前一周必须要有专人指导,并考核其是否真正具备该岗位的工作能力与技术;

5、 请假或停工两天以上的复工人员,主管要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宣导;

6、 同部门调动岗位时,在上岗之前主管需对其进行相应岗位的安全与技术教育和指导;

7、 特种作业人员(裁切工、模切工、冲剪工、钳工、危险品管理员、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驾驶

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与考核,有相关政府颁发的相应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8、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不定时监督及适时指导。

十一、机器设备管理

1、安全性能分为:

(1) 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2) 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3) 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2、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1) 电线接头处是否有松动;

(2) 正负极是否接搭正确;

(3) 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

3、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1) 活动部分有无磨损现象;

(2) 活动部分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3) 活动部分是否有安全防护。

4、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1) 防护装置的设计是否合理、实用;

(2) 防护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3) 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5、符合上述要求的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中的要求:

(1) 调试工作必须由供应厂商所派的专业人员并在机电组的陪同下进行;

(2) 调试好后,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后方可投入生产。

6、开始生产的机器设备

(1) 检查一、二、三级保养是否落实执行;

(2) 检查班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

(3) 所在之环境条件是否合适;

(4) 对公司已采购之机器设备;

(5) 定期与不定期检测各机台的安全性能并作好记录;

(6) 落实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7) 生产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出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知会相关技术人员处理。

十二、严禁在生产车间、原材料车间、成品车间、仓库等所有禁烟区内吸烟,严禁在禁止烟火区用火,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十三、严禁手机在车间充电。

十四、化学物品使用,应定量,严禁车间或机台附近存放过量化学用品。

十五、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消防通道及疏散口,懂得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

a使用方法:将灭火器取下,用手按住喷嘴,上下摇晃几下,再倒转过来放开按嘴,对准火焰喷射;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木材、麦草类;

c注意事项:

1)因为泡沫能导电,所以不能用来扑救未切断电源的电器;

2)水和泡沫不能同时喷射,否则泡沫溶被水冲散将失去灭火功能;

3)泡沫灭火器在运送火灾现场的过程中,不能扛在肩上。

2、干粉灭火器

a.使用方法:取下灭火器,移近火场,拉出销子一手握紧喷嘴胶管,另一手按下压把即可;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可燃性气体、电器设备和遇水燃烧等质的初起火灾。

第3篇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制度和标准。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经营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协同组织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台帐。

4.参加企业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5.负责动火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的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各岗位负责人对自己分管岗位的安全负责,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安全作业。

3.出现事故或组织事故救援应服从领导安排和现场指挥者指挥,尽力救援。

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导汇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从业人员自觉接受企业及上级有关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工业气体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工业气体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经营管理和业务人员,要熟悉各种工业气体的基本性质,掌握其危害特性,认真做好防范。

3.配备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经管人员的安全综合水平。

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配置好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会使用,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5.气瓶入库时,要对气瓶外表面进行专门检查,不得有变形、焊点、裂纹等现象,如发现有异常的必须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做退货处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和高热电装置,更不准做生活设施用,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好的防雷措施。

7.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化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远离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2、禁止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穿戴用带油的手套装卸和使用氧气瓶;

3、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 夏季要有防日光爆晒的措施;

5、 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余压不得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余量不少于规定充装量的0.5%~1.0%;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2、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3、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9、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气瓶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气瓶吊装必须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

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气瓶储存管理制度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

2.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不宜超过五层;

3.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仓库内不准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冬天采暖只准用水暖或低压蒸汽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做到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场所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戒牌。

二、经营场所杜绝一切火源、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

三、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砸、滚、撞。

四、懂“三懂三会”等基本消防安全知识。

三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

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

五、灭火器材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正常使用。

六、动火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2人以上在场操作。

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危化品仓库保管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懂得、掌握该仓库内存放氧、氮、氩、二氧化碳的理化特性和发生隐患、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

2、检查人员必须对供气站仓库每天作一次详细的检查。不放过一个角落。白天不定时巡回检查,不少于3次;晚上检查1次以上,节假日前、后要认真巡回检查一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出防患措施。

3、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好检查的详细记录。检查记录必须及时完整详细,不得随意编造,保持书面整洁。

4、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仓库内外四周一切的卫生、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始终保持仓库场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各项设施完好。

5、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气瓶出入库台帐的登记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6、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监督管理好机动车辆进入库区须安装防火罩与库内不得停放、修理工作。

7、工业气体仓库禁止一切明火,如确须动火时,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清理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工作后,方可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2、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持证上岗。

3、认真学习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

4、认真学习经营的相关工业气体的有关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了解灭火、救助的原理和操作办法,并经常演练,遇到险情能及时处理。

主要内容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②.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③.相关工业气体的理化危险特性及扑救方法;

④.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日常维护;

⑤.气瓶安全的检查要点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发那个户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5.特殊防护用品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6.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7.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种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督促检查。

3.单位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4.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5.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6.公司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7.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时,应及时的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处于良好状态,切实的起到个体防护的作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发那个户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作业活动;

4.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验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1)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2)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处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经营店负责人,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仙居县安全监督局。

(一)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时,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4篇 工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 公司、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

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 保安队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

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

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

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

消防检查;

记录公司防火档案。

2.3 公司义务消防队是执行公司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

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

检查和监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实;

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

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 严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

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

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

气源用后必须及时 阀门。

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

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

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 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 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 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 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 切断。

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 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 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

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 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5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录a:事故隐患通知单

()司安字第号此联单分公司(项目部)留存

:

现发现下列问题,曾口头通知同志,现将该问题书面通知你们,请在月&nbs

p;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经营部。

经营部

年月日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 )司安字第号 此联反馈经营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单位(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附录b: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

单位:班组: 发现时间: 年 月日时

地点: 性质:

违规、违制内容:

纠正措施要求:

处理意见:

经营部

日期

一联通知分公司(项目部)

第6篇 工业贸易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本公司。

三、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无法解决的事项。

3.2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

四、机构职责与管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其安全生产工作。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4.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

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或多名;

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5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1.6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4.1.7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4.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4.2.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4.2.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4.2.4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劳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公司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4.2.7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2.8负责公司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4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5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6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7篇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 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 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 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 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 《设备管理制度》

6.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 《设备操作规程》

6.5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 相关记录

7.1 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 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第8篇 某办公室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中,安全管理是确保企业员工有一个遵守安全的意识,保护共同的环境。那么在工业方面的安管理有哪些准则,需要我们共同遵守呢现提供办公室工业安全管理制度,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和守则。

□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

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

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

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

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

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 .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9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道路及车辆管理

(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whny/zd-40-2011

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4)、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以及任意开扎、拆除。

(5)、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做出具体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震、防雷击、防腐蚀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8)、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质,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凡有防腐隔离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开孔、敲击和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防腐隔离层受损坏。

(9)、设置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

(10)、厂区内道路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11)、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厂区道路行走或拉运。

(12)、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破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或生产需要动土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13)、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参加。

(14)厂房内井、孔、沟的盖板必须与地面齐平。确因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15)、电缆及管道不得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的溜槽、管道及电缆的高度不得低于2m。

(16)、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应当设置过桥或走台。行走路面应当防滑。

(17)、作业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和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符合操作要求。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冰冻期间,室外管道应当包扎。自卸车应当添加防冻剂。冰冻作业场所应当铺垫防滑材料。高层建筑的冰溜应当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

(2)、机械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网状防护装置的网孔不得大于50mm×50mm。各种传动输送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

(3)、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4)、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设安全道或安全桥。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

(6)、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护用品。长发应当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7) 、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防护栏、防护网、防护罩、报警装置等设备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8)、生产技术部监督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设备安全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安装单位对设备安全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9)、各有关单位应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10)、设备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应确保设备安全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开、关,确保设备安全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

(11)、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

(12)、在设备发生故障,如振动、噪声、温度、压力、负载、速度、位置发生超出规定极限而可能引发事故、事件时,应设置超限保险安全装置;

(13)、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14)、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

(15)、在各类设备设施中应配置必要的检测控制与警示装置,以便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人处于危险区域内时,向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信号;

4、外委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进厂要向厂安健环部提供其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厂部签定劳务安全健康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健康环保责任,履行相应安全健康环保义务。

(2)、施工单位人员进厂由厂安健环部、作业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级安全教育。

(3)、建立外委队伍管理档案,尽可能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

(4)、对工程项目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外来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时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6)、对风险性大的基建项目,要由作业所在车间协助外委单位进行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措施执行。

第10篇 工业企业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第11篇 化工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12篇 煤气、粗苯、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充装粗苯、焦油罐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l、罐车遇到雷雨天气时,严禁充装。

2、罐车周围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严禁充装。

3、罐车周围有明火时,严禁充装。

4、罐车充装时,安监人员、保卫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齐全。

5、罐车从充装开始到罐车离厂前,应对罐车负责监护,保卫人员应对环境进行巡查。

6、罐车充装完后应清理站台和轨道上的焦油和苯。

7、罐车充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8、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厂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

11、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12、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充装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1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充装前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14、汽车罐车充装应有防静电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5、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管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6、装卸油作业场所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工业安全评比制度(十二篇)

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1.2.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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