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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8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第1篇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第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每隔10天进行断电闭锁试验功能测试,认真填写断电闭锁试验记录。

第二条 断电闭锁试验包括:上电闭锁试验、失电闭锁试验、故障闭锁试验、甲烷传感器超限闭锁试验、风电闭锁试验、风机停工作面或回风瓦斯超3%闭锁风机试验、开关量闭锁试验。

第三条 停止给井下工作站的电源箱供电,断电器能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分钟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应能自动解锁,上电闭锁试验、失电闭锁试验功能正常。

第四条 甲烷传感器、分站、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正常投入运行和故障,断电器能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等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应能自动解锁,故障闭锁功能正常。

第五条 将甲烷传感器设置到现场模拟测试断电功能,断电器能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设备恢复到复电状态,系统应能自动解锁,甲烷传感器超限闭锁功能正常。

第六条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出口风量低于规定风量,能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风机启动或风筒出口风量符合规定,关联设备恢复到供电状态,停风闭锁功能试验正常。

第七条 局部通风机停转,掘进工作面煤头或回风瓦斯浓度值大于3%时,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启动,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人工解锁,局部通风机才能启动,当掘进工作面煤头或回风瓦斯浓度值大于1.5%时,自动解锁, 3%闭锁风机试验功能正常。

第八条 将开关量设置到模拟测试断电状态,能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设备恢复到复电状态,系统应能自动解锁,开关量闭锁功能正常。

第九条 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第十条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采用大于监测点断电浓度的甲烷校准气样进行实验。

第十一条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断电测试起止时间(5)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6)校准气体浓度(7)断电测试结果等。

第2篇 公交集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竞争机制,调动员工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公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撤消职务或解聘。

三、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评价相结合进行并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3.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5.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的落实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责任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2.公司组织由相关员工代表参加评审组负责分组考核评审工作;3.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查;4.分管领导将考核审查意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公布、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六、公司每年下达一次基础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责任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责任人要按照责任承诺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七、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制度。每年度评分标准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公共交通安全运输管理工作,确保人命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援领导小组,其余人员根据事故救援需要临时确定。

二、工作职责:1.负责各类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2.负责督查落实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3.负责各类事故中疏散人员、保护好现场、保护好乘客人生安全、衣物及贵重物品,负责车辆组织对乘客的分流和伤员的运送工作;4.将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负责建立登记工作。

三、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各小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2.自动递补原则,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3.自动停休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4.奉公尽责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四、工作程序:1.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首先弄清事故现场及周围地理情况,立即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商议事故、事件现场具体救援方案;2.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确定后,及时携带救援设施赶赴现场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如现场施救难度大,需另聘专业救援人员时临时确定;3.应急救援设施如需要其它大型辅助救援设施,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增补调运。

五、救护和医疗:事故发生后,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店,迅速联系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现场处理和医疗救护。

第3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4篇 某某医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及时掌握成员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依据《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第一章 会议类别和时间

第三条 安全生产会议分为:

(一)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 安全生产例会。

(三)特殊情况下召开的安委会临时会议及安全办临时会议。

第四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别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开。

第五条 安全生产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于每年的单数月召开。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产例会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时间事前口头通知。

第二章 会议参加人员

第七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八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九条 临时会议的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三章 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一) 成员企业交流、汇报年度、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二) 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成员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

(三) 集团公司总结年度、半年度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见;

(四)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五) 其他需要在会议上通报的事项;

(六) 集团公司领导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一) 成员企业交流、汇报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上次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二) 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例会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三) 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四) 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实行会前学习制度,即在正式会议开始前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 安委会临时会议和安全办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分别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安全办主任确定。

第四章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十五条 除临时会议外,安全生产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传真)到各成员企业。

第十六条 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十七条 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及会议材料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十八条 会议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经集团公司安全办主任审阅后,于会后二个工作日内,下发各成员企业及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的资料应归档管理,存档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由本人签到。

第二十一条会议开始时,会议工作人员收回签到表。

会后,工作人员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安全办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四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振动位置,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二十五条会议发言一律使用普通话,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

第二十六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注意倾听他人发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章 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对安全会议布置事项的督办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和提出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安全例会上汇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成员企业参加安全会议人员的到会情况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成员企业应当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名称或主要议题

姓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请假人员(已委托参加):

请假人员(无委托参加):

缺席人员: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简要汇报

单位名称:

汇报期间:

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事故发生情况):

上次集团安全例会布置工作完成情况: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备注:本表由集团成员企业每2个月汇报一次,在参加集团安全生产例会时上报。

第5篇 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6篇 公交集团安全奖罚制度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 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第7篇 建筑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着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8篇 建设集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一、集团公司每月检查应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检查人员由专业性知识的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全方面的检查。

三、每次检查必须出具整改通知单。

四、项目部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三定'原则(定人定、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送交上级部门。

五、有关部门对每次开出的整改通知单必须进行复检,确认整改符合要求以后才可继续施工下一道工序。

六、针对夏季、冬季、雨季、台风、汛期等季节性、灾害性特点必须详细逐一细仔检查。

七、各种检查、整改情况应建立完整记录,并做好台帐。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9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三章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企业安全教育

第38条 新职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企业,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一)企业安全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二)车间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三)班组(工段)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 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班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安全教育时间,按劳动部下发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规定》执行.

第39条 企业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视同新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进行岗位培训.

第40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机构人员参加劳动时亦应先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41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42条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等.

第43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作好记录.

第44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45条 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第三节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第46条 凡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探伤,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爆破,气瓶检查充装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47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48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9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教育考核

第50条 经理( 院,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第51条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成绩均应记录在案.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四)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五)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八)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52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成绩记录在案,工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三)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五)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本岗位的

第10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建设集团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一、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严禁违反操作规定、规程施工,若造成事故,领导负一切责任。

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是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创建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施工现场必须依照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布局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搭建门卫室,并将门卫室制度上墙,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携带材料、设备进出一律凭主管部门的出门证。

四、搭建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堵、拦、锁等防范设施,并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要求。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凡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执行谁施工、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严格收发制度,不得随意乱放乱用。对草包、刨花、木屑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时清除,谨防发生火灾事故。

六、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养护,严禁无证操作,若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视损失大小按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12篇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会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做好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第二条 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监控队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监控队在接受安装任务时,要弄清安装地点,确定监控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电源连接方式、监测量传输方式及控制其它设备方式,并估算通讯线长度。

第四条 领取、安装仪器时,要检查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厂标准,各连接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外壳是否变形及锈蚀,隔爆面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

第五条 监控设备在正式安装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场所进行调试和测试,测试合格并在试验场所试运行至少48小时后方能下井安装使用。对安装所用电缆要做导通及外皮检查,电缆密封圈要合适,档板、三通、悬挂电缆物品等要备齐。

第六条 安装或搬迁仪器、电缆(本质安全型除外)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第七条 监控设备在正常搬迁中,要防止撞碰、剧烈振动和冲击,搬迁后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和电缆有无损。

第八条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500mm。

第九条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第十条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浓度或温度;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粉尘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底板2m处,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

第十一条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第十二条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第十三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上限不低于40% ch4高浓甲烷传感器;非突出矿井安设上限不低于10% ch4的高浓甲烷传感器。

第十四条 安装时监控设备、电缆、接线盒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井下机电管理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毕,应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送电经30分钟预热后可对仪器进行调整,并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后,可投入报警和控制功能,并检查其功能的可靠性,通讯正常经监控调度同意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十六条 井下监测分站的交流供电电源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在交流供电电源停电后,监测分站的后备直流电源在满负载情况下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的连续供电。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第十七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十九条 井下工作站同传感器相互连接的电缆,必须严格按照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井下监测电缆用非金属耐磨损材料吊挂,每间隔3m 分钩分挂于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压,不得有过紧张力,吊挂整齐。监测电缆每间隔100m作标签标志。

第二十一条 井下监测分站牌版按集团公司颁布的《某某集团矿井通风标准牌板图案》的格式制作和填写。

第二十二条 监控工经常擦扫监控设备外壳粉尘和污物,保持仪器清洁,定期更换探头里的防尘罩和清扫探头罩里的污物。

第二十三条 监控工必须24小时值班,监测监控装置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理,故障处理不得超过8小时,故障停机期间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第二十五条 瓦检员必须每天检查负责瓦检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如发现显示数据误差、设备损坏、系统运行异常、线缆破损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并在瓦检图表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十六条 瓦检员每班三次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十二篇)

第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每隔10天进行断电闭锁试验功能测试,认真填写断电闭锁试验记录。第二条 断电闭锁试验包括:上电闭锁试验、失电闭锁试验、故障闭锁试验、甲烷传感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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