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安全标识牌设置制度
1、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1)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 2894-1996)的要求。
(2)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3)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对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2)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
(3)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4)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4、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是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识登记表”中注明。
(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国家或省市统一的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1996《安全标志》规定)。
(3)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
(4)施工现场安全色及安全标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示(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车辆通道、外架施工层防护、人行通道、防护棚。
(2)警告类(黄色)
①机械伤人,用于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工现场、机械维修场所。
②当心塌方,用于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③当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场所。
(3)指令类(蓝色)
①必须戴防护眼镜,用于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场所、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场所、钢筋加工场所。
②必须穿防护服,用于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施工场所。
③必须系安全带,用于现场大门口、马道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高处危险场所、特种作业场所。
④必须戴安全帽,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位、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4)禁止类(红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层外架四面、栏杆、为验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电梯出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沟、洞、槽、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④禁止吸烟,用于材料库房、成品库、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第3篇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第4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法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
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5.4.1思想政治素质好;
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
5.4.3身体健康;
5.4.4工作认真负责。
第5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 公司总经理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 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 1 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 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
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 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 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
3.1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 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 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 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 编号:aqjl-03-02
5、附记: 无
第7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8篇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制度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
为加强安全巡查工作的管理与监控,保障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处于受控状态,**房管小组的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如下:
一、巡逻路线:
1、外围工地:
1号箱(房管小组办公室0:00开始)-- 2号箱(俊慧学校门口)--7号箱(松柏地毯厂后)--6号箱(明辉藤漆厂)--5号箱(泌冲小学)--4号箱(黄岐高级中学围墙)--3号箱(2号山东北部鱼塘边)
2、办公室:
1号签到点(总经理办公室以总经理离开时间为准)-- 2号签到点(二楼多功能会议室)--3号签到点(机房)
二、巡逻要求
1、1号、2号、7号、.6号、5号签到箱之间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分钟,3号、4号箱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二分钟。
2、4号、3号箱白天签到时间07∶00~18∶00,晚间签到时间 18∶00~06∶00。每小时巡逻签到一次。
3、办公室巡逻19∶00开始,按签到图上顺序间隔时间为3分钟之内,整个巡逻过程不得超过8分钟
4、此表跟据本工地实际情况暂时设定,待围墙通路打通后再作调整。
第9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第10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职责
3.1 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2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 管理内容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a)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b)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d)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c)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d)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4.3 人员的任命
a)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b)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 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5、相关文件
5.1 关于成立(调整)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5.2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编制 审核批准
第11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配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炼钢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任职,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三条安委会设置及人员配置
炼钢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炼钢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炼钢厂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三至五名,由厂内副处级以上(或等同于此级的专家、助理)任职资格担任;设成员若干名,由各职能管理科长、生产车间主任组成。
第四条厂级专业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全厂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有关事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全科科员兼任。
二、安全科为炼钢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厂人数的3‰以上配置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第五条厂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各生产车间成立安全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二至三名,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若干,由车间技术员、各工段(班组)长。
生产车间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车间下设工段、班组级,设置兼职安全员,由工段长、班组长兼任。
二、职能管理科室配置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安委会主任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安委会副主任是分工管理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安委会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九条工段级或班组级兼职安全员,是基层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十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上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研究、解决炼钢厂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三、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执行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
五、审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传达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组主要职责
一、在厂安委会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二、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四条厂安委会成员变更时,要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安委会调整后的组成。
第十五条厂属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配置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2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