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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08:22:01 查看人数:19

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

第1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领班、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3. 各班组领班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4.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工程部主管。

5.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外部门、外单位领导)严禁进入所有设备房(包括电缆井、管道井、泵房、机房、配电室、仓库等),已经批准者,在进出变配电室、消防中心、空调主机房、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记录来宾姓名、证件号码、单位、进出日期及时间等。

6. 所有机房、设备间、仓库、工作间等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

灯光调至合适程度,清理好现场。

7. 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8. 所有机房、设备间、工作间等均须在门外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0.所有水池、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11.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12.所有运行、维修、保养、巡检工作及施工、安装、接电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13.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 用。

14.所有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备件等均不得带出本物业范围以外,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书面批准,按规定办理放行手续,并做好记录。

15.工程部须每半年配合保安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第2篇 x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专业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5.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妥善保管,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8.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10.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2.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3.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4.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

15.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6.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7.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第3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4篇 z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2、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2.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2.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3.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3.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安全组织措施

4.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质量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表》ed-tb-0309-312

《配电室倒闸操作票》ed-tb-0309-305

《配电室工作票(一票)》ed-tb-0309-307

《配电室第二种工作票》ed-tb-0309-308

第5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6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hd**-gc-043-a-01

第7篇 z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空及外墙擦洗工作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允许从事高空作业。

2、遇有5级以上大风或打雷、下雨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及清洗外墙。

3、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或在作业前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定期检查脚手架等设施的安全性能。

4、高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登高工具及安全用具,如安全帽、跳板、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不允许穿硬底鞋,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

5、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设置明显标志划出危险禁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6、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装置确保安全,一块跳板上只能站一人,且不要站在跳板两端。

7、尽量避免高空与地面互相抛掷物品或上下层同时工作,如无法避免则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要捆扎放置稳妥,避免坠落。废弃物要集中存放,禁止随手乱扔。

9、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二、有毒物品的处理

1、对怀疑有毒、有害的物品应注意保管,与其他物品分开单独放置,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严防泄漏。

2、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确认该物品性质,掌握其特点及应急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正确的保存及使用该种物品。

3、建立完善的保管领用制度,随时掌握库存量,防止有毒物品的散失。

4、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好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三、密闭地方的工作

1、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2、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3、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4、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5、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四、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2、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3、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4、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5、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6、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质量记录

《客户货物进场申请表》ed-tb-0309-119

《施工整改通知单》ed-tb-0309-125

第8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意识,并协同安全部认真做好大厦各系统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时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弱点机房等区域;参观、学习、施工如需进入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及工程部主任批准并在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或陪同)方可,严禁拍照、摄像。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还必须对所属机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必须锁好机房门窗;供水系统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锁好各水箱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供水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值班主任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办妥动火证后,方能进行施工,施工前要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备灭火筒。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9、任何人不能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10、任何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起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9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六)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员工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2. 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操作情况。

3. 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二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 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主管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5.对变配电、锅炉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修。

6. 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各种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 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卫星站等为重要机房,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 处理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变配电室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考试。

9.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除锈上漆。

11.对各配电设施的接地,要定期保养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10篇 绿景物业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二.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三.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电工、电梯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四.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保护。

五.倒闸操作必须持有操作票。

六.危险设备必须配备安全保护网罩并悬挂醒目警示标志。

七.登高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并有监护人,井下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八.凡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有安全措施,如机房需动用明火,应按'机房设备'动火'管理制度'操作。

九.处理事故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十.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各类安全活动及演示。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临时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对于无人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断开电源的人执行并有专人监护。

一、停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防止有返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b.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均有隔离开关时,再拉开断路器后,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c.断开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后必须锁住。根据需要断开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控制回路。启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闭锁。

d.线路停电,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与停电工作的线路连接所有电源断路设备;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或并架线路的断路设备。

二、验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再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b.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检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确认其功能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项进行。

c.高压验电应必须带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无电压。

d.线路验电应逐项进行。联络用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e.表示设备断开的常用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等无压信号指示,可以作为设备无电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三、装设接地线工作

a.装设接地线是将已停电的设备临时短路接地,用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装设接地线可以利用配电装置上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实施。

b.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头上。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c.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附和安全距离的规定。

d.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e.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装设接地线。

f.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g.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i.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j.临时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k.变配电室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作好记录,交班时应交代清楚。

l.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进行工作时,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m.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停电线路的出线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可能将电源返回只停电线路所有短路设备的停电侧及停电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四、悬挂表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a.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装置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已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c.在变(配)电所外线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标示牌的悬挂合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e.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拦上和对面的带电间固定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f.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g.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h.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i.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

j.小车式开关柜检修工作时,小车拉出后,在小车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12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五)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3.2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3.3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4.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4.2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4.3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5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6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7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8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9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9.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9.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9.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9.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9.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相关记录

《工作票》 hd**-gc-010-a-01

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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