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外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一个人在家时要关好门窗;
对陌生人来访不要随便开门;
陌生人强行闯入,要跑到窗口,大声叫喊或打110电话。
2. 在集体旅游等活动中,自觉服从老师和带队人员的统一管理,不打闹、不随意离开班级或活动小组;
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要及早报告老师或有关人员。
3. 不要离家出走,与大人赌气出门在外,让大人操心,也避免遇上坏人。
周末放学回家不要在外面玩,应先回家,如果有什么事需外出应与家长商量,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4.坐校车,外出旅游都要教育好我们学生一定的安全知识,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走路须走人行道,养成文明走路好习惯。
(2)横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线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3)遇有信号灯的路段,须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
(4)在没有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路段,横过公路应观察无来往车辆时,做到快速通过。
(5)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6)严禁翻越行人护栏或其他交通隔离设施。
(7)不要嬉戏.打闹,不要在车前车后乱跑。
(8)乘车人应注意乘车安全,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9)候车时应站在人行道上,不要在车行道上候车。
纪委职责
第2篇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家长、房东“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校外寄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周有专人不定时对校外寄宿生进行了解、督查、巡逻、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择住处时必须慎重考虑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长必须保证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为发生。
4、家长要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随时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东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学生居住环境的室内通风、外来闲杂人员、夜不归寝、使用电器或煤炉等要随时进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回宿舍,按时作息,认真清查人数。
6、房东应随时向学校或学生家长反映、汇报学生在住处的的表现,不包庇、不隐瞒,一切为了孩子。
7、学生必须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期间不在宿舍逗留、睡觉,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许他人留宿、不聚会、不过生日、不饮酒、不吸烟、不玩牌、不看电视、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8、学生必须服从房东的说教、监督和管理,尊重房东,与人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爱护房东一切设施。
9、房东要主动配合学校,如实反映学生在住处的表现,以便学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等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11、家长与房东必须认真、如实地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
第3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第4篇 平乐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5篇 小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 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 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 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 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 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 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 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 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 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 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第6篇 校外寄宿生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家长、房东“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校外寄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周有专人不定时对校外寄宿生进行了解、督查、巡逻、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择住处时必须慎重考虑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长必须保证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为发生。
4、家长要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随时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东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学生居住环境的室内通风、外来闲杂人员、夜不归寝、使用电器或煤炉等要随时进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回宿舍,按时作息,认真清查人数。
6、房东应随时向学校或学生家长反映、汇报学生在住处的的表现,不包庇、不隐瞒,一切为了孩子。
7、学生必须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期间不在宿舍逗留、睡觉,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许他人留宿、不聚会、不过生日、不饮酒、不吸烟、不玩牌、不看电视、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8、学生必须服从房东的说教、监督和管理,尊重房东,与人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爱护房东一切设施。
9、房东要主动配合学校,如实反映学生在住处的表现,以便学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等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11、家长与房东必须认真、如实地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
第7篇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第8篇 学校大型集会校外活动安全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学生在*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2月28日
第9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
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
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第10篇 校外住宿生安全制度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第11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