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对于电工的管理一定要有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多项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1.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3.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4.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6.严禁在电线上搭晒衣服和各种物品。
7.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0.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11.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12.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13.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14.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1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16.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17.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18.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19.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0.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2.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3.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4.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25.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6.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27.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28.每个电工必须熟练牢记锌锅备用电源倒切的全过程。
29.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0.合大容量空开或me时,先关好柜门,严禁带电手动合me。
31.万用表用完后,打到电压最高档再关闭电源,养成习惯,预防烧万用表。
3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33.光纤不允许打硬弯,防止折断。
34.生产中任何人不准使拉拽dp头线,防止造成停车。
35.换dp头应停掉装置及plc电源,如有特殊情况,带电换,必须小心,不能连电。
36.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37.生产中不能因维修气阀而将压辊压下,造成钢带跑偏或挤断。
38.不允许带电焊有电压敏感元件的线路板,应待烙铁烧热后拔下电源插头或烙铁头做好接地再进行焊接
39.拆装电子板前,必须先放出人体静电。
40.使用电焊机时,不允许用生产线机架作为地线,防止烧plc,发现有违章者立即阻止。
41.使用电焊机,需带好绝缘手套,且不允许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线,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42.焊接带轴承、轴套设备时,严禁使焊机电流经过轴承、轴套,造成损坏。
43.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4.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5.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46.换编码器,需将电源关断{整流及24v}或将电源线挑开,拆编码器线做好标记,装编码器时,严禁用力敲打,拆风机外壳时要小心防止将编码器线拽断,在装风机后必须检查风机罩内编码器线是否缠在风机扇叶上。
47.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48.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49.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50.严禁带电插拔变频器等电子板,防止烧毁。
51.换变频器或内部板子时必须停整流电源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接完线必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上电,且防止线号标记错误烧设备。
52.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3.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4.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5.更换mcc抽屉时,必须检查好抽屉是否一样,防止换错烧plc。
56.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57.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58.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59.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0.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1.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2.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
63.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
第2篇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电工是一份在技术方面及安全操作方面要求较为严格的工作,那么电工在工作中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呢以下网小编提供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第3篇 电工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电工安全工作制度
1、电器操作人员思想集中,电器设备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于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系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500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保险,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要拆除临时电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漏忘在电杆上。
8、检查完工作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示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4篇 场站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掌握必要的电工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门站内的电气设备概况,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 坚守岗位,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看、勤听、勤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视仪表并做好记录。
3 应严格执行门站颁布的巡视制度,对门站配电室配电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系统供电正常。
4 维修电气设备,应作好记录,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方可送电试运行;门站内的高压隔离开关和隔离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后,挂上警示牌,并需专人看护方可工作。
5 电气运行中突然停电,应拉电源开关,确认停电原因;来电验明,方可重新按送电程序操作;登高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6 发现运行不正常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时,不得拖延时间,在向场站领导汇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机或停电。
7 门站内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获准参观者应由有关人员陪同。
8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日报表和值班记录。
5 责任与权限
5.1 对维修过后的设备动力运转负责。
5.2 有权拒绝任何人未经许可操作电气设备。
第5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广大员工参与局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全面推动我局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我局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施工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三产业、设计、修造单位适用本办法。在我局承(分)包施工的局外劳务组织、局基地管理和局机关有关处室、依照本办法有关条款执行。对输出劳务的单位和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安全目标控制
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及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恶性事故,消灭重大设备和其他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
第四条 工程据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照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各自的安全职责,逐级提出分解,一级向一级负责,严格考核,系统控制,有序运行。
工程局局长向集团公司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局属各单位和行政正职向工程局负责,积极实现安全目标,施工处,分公司、车间、作业队的行政主要领导向本单位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和职工。
第五条 工程局根据各生产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单元工程因有危险等,确定年度或施工阶段的安全文明考核指数,以“责任书”的形式,在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由局长与各生产单位、项目部行政正职签订。按照分层控制的原则,生产单位也要以适当方式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把关,形成纵向到底的系统控制网络。
第六条 考核期内,适用于全局安全考评的保证项目:
1、按全口径统计的各类事故控制在指标以内,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施工(生产)现场文明规范;
2、无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年千人重伤率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年轻伤伤害频率(12%);
3、车辆交通事故不超过5/百台年(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经济损失不足30000元无人员伤亡事故);
4、机械电气设备事故不超过4起/百台年(指修理费用一般设备500-1000元;关键设备1000-3000);
5、无重大车辆、机电设备和火灾事故
6、无大面积的群体中毒事故;
7、当年无新增职业病患者
8、达到或基本达到《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检查考评》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 奖励
第七条 工程局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对局属个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考核,作出安全生产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的评定,同时对该单位的行政正职和有关领导及安全部门的负责人的工作作出评价。
第八条 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项目部),工程局给予表彰并授予证书,对单位或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由工程局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对主管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的奖励由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奖励额度的80%和50%予以兑现。
第九条 对连续两年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工程局将向集团公司予以推荐表彰。
第十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生产单位领导,安全人员和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的表彰或嘉奖。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上作出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提出建议,并在实践中卓有成效的。
3、排除事故隐患或抢险有功,使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或减轻损失的。
4、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纠正违反劳动安全纪律,坚持安全文明生产成绩显著的。
第十一条 在特殊情况下对个别有功人员的奖励决定,资金数额由工程局党政领导或分管副局级领导作出外,工程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性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奖励指数及标准为: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1000人以上的单位4-6名,1000人以下的单位3-4名,不足500人的单位1-2名,标准为300元/人。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局4-6个/年度,标准3000元至5000元。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全局20-30个/年度,标准1000元至3000元。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全局30-50个/年度,标准500元至1000元。
第十二条 成绩特别突出的个人,工程局将向集团公司推荐表彰。
第十三条 各单位、项目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奖励基金。其奖金总数可在结算人工费中按1-3%提取(土建工程取上限、安装工程取下限),划归安全部门用于本单位或项目经常性的安全考评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
第十四条 工程局年度安全科长会议上对全局安全监察员的工作做出考核评定,对合格以上的安全监察员予以一次性200元至500元的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被集团公司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项目部),对单位或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由工程局一次性给予10000元以内的奖励,
第十六条 被集团公司或省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由工程局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工。
各单位、项目部应按本规定精神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局安监办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第6篇 物业电工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电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电工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吹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电工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启闸;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尽量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协助处理;
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控,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7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和目的
1.1适用于所有输变电工程。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目标。
2、编制依据
2.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有关法令;
2.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3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4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3、引用术语、定义
上述编制依据所列文件采用的术语、定义;
4、职责
4.1指挥部(项目部)
4.1.1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规定的职责,指挥部(项目部)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监督监理、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4.1.2组建由指挥部(项目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委员会”,并通过安全委员会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4.2监理
4.2.1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4.2.3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
4.2.4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
4.3施工承包商
4.3.1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要求和现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各级安全责任者的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4.3.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
4.3.3依据“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实施计划、施工技术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4.3.4执行监理和指挥部的管理意见,接受安全管理监督。
5、安全管理内容
5.1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5.2施工的安全管理
5.2.1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5.2.2施工承包商编制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明确安全内容,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接受监理的监督、检查。
5.2.3监理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施工准备、作业条件、组织措施、质量保证、安全措施等。
5.2.4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检验标识并经监理检查和确认。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5.2.5高空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或工作票制。
5.2.6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5.3安全检查
5.3.1指挥部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编写并发布安全检查通报。
5.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5.4.1监理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会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5.4.2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可与现场调度会同期召开。
5.5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5.5.1施工承包商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
5.5.2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或监理对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5.3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5.6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5.6.1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5.6.2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5.6.3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报表,除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外,还应报送监理。
5.6.4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5.6.5现场调度会、工程简报、监理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6、记录表格
使用“安规”和“监理典型表式”的相应表格。
第8篇 机电工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底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风、雨、雪、霜、雾、严重酷暑等)。
2、交底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处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夹具的技术要求。
3、交底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底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底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底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4.记上一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5.记上一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日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和利用上班后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制度。
2、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视情况提出奖励和罚款的意见。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种长鸣。
第9篇 电工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4、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5、实训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篇 停送电安全制度附停送电工作票范本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和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完成。
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 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 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 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 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
因需要(箱)停电。
停电时间自 年 月日 时至年 月日时。安全措施
工作票批准人:停送电申请人: 停送电人:
相关单位人员:、 、 监护人:
本工作票一式三份,申请人、批准人、停送电人各留一份。
第11篇 食品公司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食品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责任制度
1、电工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室内的照明应每天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开(关闭),发现照明灯坏,应及时跟换。
3、时刻主要电网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无气味、无发热情况,发现跳电应先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前,必须先切断设备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4、应不定期的检查电动机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声音及时解决,对电动机的轴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油,特别加强高速电动机的保养,防止烧坏。
5、线路的检修、保养。
6、巡回检查,注意电动机的电流指示值,发现问题当天解决,以确保安全。
7、如发现他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进行人工呼吸抢救,严禁打强心针。
8、遵纪守法,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确保修理人员安全,发现不按规定挂牌的每次每人罚款10-50元;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12篇 电工岗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维护本工厂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分布在工厂各个楼层与车间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3. 职责
维修部负责对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送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试验、管理。
4. 内容
5.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电工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电工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5.2 制定规章制度:
5.2.1电工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5.2.2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5.2.3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5.2.4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5.2.5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维修部申请报告,维修部接到申请时尽快做出措施检修。
5.3 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5.3.1电工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5.3.2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5.3.3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4 电工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5.4.1 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5.4.2 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5.4.3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电工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5.4.4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5.4.5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5.4.6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5.5 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5.5.1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5.5.2 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6 注意事项
5.6.1 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5.6.2 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5.6.3 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6. 相关文件
《电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