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3.2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3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3.4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4.3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4.4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5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4.6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4.7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4.8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9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4.10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4.11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
4.12车间或部门主管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4.13重大危险源区域内静电接地、搭车线、静电跨接线必须保持良好接地。
第2篇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识别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有限范围原则;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5、适宜性原则;6、预防性原则;7、输出性原则;8、真实性原则
(二)危险源的分类
1、按时间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2、按严重程度分类:正常、异常、紧急情况;3、按照危害类型分类:机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机工程危害、化学危害、行为危害。
(三)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辨识为单独或联合使用下列常见方法: 1、安全检查表法;2、预先危害因素识别法;3、现场观察法;4、座谈法;5、安全调查表法。
(四)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危险源识别的一般步骤为:
1、调查确定危险源。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过去的经验及事故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判断等办法来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类。 2、识别危险转化条件。 3、进行危险分级。危险分级是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应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危险源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a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设备、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者,或虽事故程度不太严重,但事故频率高,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生产者。 b级,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虽未死亡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重伤)的伤害。 c级、可能造成人员微伤、轻伤、或伤愈后不影响正常生活。 4、制定危险预防措施。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规定
1、危险源划分的依据,是根据引发事故“四要素”为依据,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条件。
2、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确定的规定 (1)a级由街道安全促进委员会确定,并对b级进行审查批准 (2)b级由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确定,并对c级进行审查批准 (3)c级由各社区工作小组确定,并开会讨论后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审查批准。
3、危险源评价管理程序 (1)由各社区工作组进行讨论确定社区危险源。 (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社区工作小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 (3)街道安全工作组将各社区上报的危险源汇总后,召开危险源确认研讨会,对社区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街道安委会。
第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确保高炉煤气柜安全稳定运行,搞好现场煤气设备设施监视、监控,特制订本制度。
二、 应用范围:
河北省澳森钢铁有限公司煤气柜柜区主要设备设施。
三、 监控管理:
1、 主控操作人员随时对监视、监控画面进行观察,发现画面异常随时上报处理。
2、 每月10日由白班人员对各摄像头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画面清晰。
3、 遇风雨天气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检查,防止设备出现异常,导致信号中断。
4、 上传页面由上级部门共同监管,有问题及时进行联系沟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级监控中心
澳森钢铁有限公司(技术管理)
煤气柜电话 (工段长)
5、 定期对摄像头进行擦拭(每周三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现象要认真做好记录。
6、 发现监控画面不能上传等问题及时向市局监控中心汇报。
第4篇 危险源防范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编制目的:识别本公司的危险源,评价其影响和危险程度,确定重大危险源,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
达到安全生产与服务的目的。
管理组织及职责
1、管理组织:危险源检查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谭有辉。
组员:余--、王--、杨--、柳--、焦--、周--。
2、管理职责:管理组织编制相应控制程序,以规定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的方法,使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处于受控制状态。
(1)识别、评估:
危险源定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
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的考虑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六种类型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六种类型: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行为性危害因素
其他
危险源的识别以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看相关记录和运用检查表的
方法进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初步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交到危险源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将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整理、分析,列出《危险源调查/评价表》。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危险源检查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危险源、风险进行评价。
在风险评价工作中,要确定出组织的风险级别,必须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
源所带来的风险,但对下列四种危险源存在的情况,可直接定为级别较高
的风险。
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曾发生过事故,现场无合理控制措施的;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用如下方法:
d=l__e__c
d:表示风险值
l:表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表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表示事故产生的后果
很明显风险值d越大,事件越严重。
其中l、e、c取值多少对照如下:
l(事故发生的可能)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8
相当可能
6
可能,但不经常
4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2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1
极不可能
0.5
实际不可能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所以取值范围也很大,为1-100。
d(危险等级划分):
d值
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
一般危险,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风险值d求出后,将风险级别d值>160的危险源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辩识与风险评价是公司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的基础和依据。
(2)日常检查、监督
a
1、管理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主管每周)对小区(大厦)环境(包括垃圾、噪声、粉
尘排放、水电使用及工作环境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项,要求服务
人员立即整改,并填写《不合格项报告》,《不合格项报告》最终由审核员验证合格
签名后 。
a2、管理处主任定期(每两周)负责对管理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包括消防安全检
查、机电设备安全使用、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项,管理处
主任应填写《不合格项报告》,《不合格项报告》最终由审核员验证合格签名后 。
a 3. 管理处在服务过程中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和工作环境的卫生状况,定期(一般每年一次)委托当地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a
4、公司综合管理部每月至少一次对管理处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要进行例行
监督检查,重点对危险源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月质量检查报告》中。
对需要整改的事项要填写《不合格项报告》。
b、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
公司综合管理部定期(每季度)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c、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职工每年一次体检,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人员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d、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评价
d
1、综合管理部每年对公司使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一次识别,及时调整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d2、评价依据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包括未造成事故损失的事件);
职业相关病症,包括体检结果;
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
其它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d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管理者代表应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a、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可根据国家的立法原则进行,如地方有对应的国家法规的执行规定或条例时,只需对地方的规定或条例进行评价即可,如评价的结果满足地方的要求时即是满足了国家的要求,而不需重复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
b、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识别,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应的参数要求,通过对各部门提交上来的与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数据相比较,确保公司的各项目数据指标是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
c、利用内部审核、日常对工作的检查、巡视等方式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d、通过监测机构的监测结果。
(3)督促、整改
在日常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要进行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管理处在日常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由相关部门自行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由综合管理部对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由综合管理部向责任部门开具《不合格项报告》,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改善。
二、危险源识别范围:
危险源的识别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设施,包括公司的或外部提供的设施。
:b1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 职业健康安全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管理。
1、重大危险源的内容、项目:
发电机用柴油、火灾隐患、地下汽车库废气、设备运行噪声、室外高温作业。
2、分层次、分区域管理:日常具体分工
对于废气、噪声的防护由管理处负责为员工配备劳保用品,定期请外部进行技术检测。
对于防火灾危害按《防火管理作业规程》进行防范。
对室外高温作业的防范措施是:发放保健食品。
3、员工日常培训、新员工培训:何时进行、考核、记录方式。
按《管理处培训管理作业规程》
4、重大临时项目管理
根据项目内容,找出主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如:火警火灾应急处理作业规程;
治安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电梯险情应急处理作业规程等。
四、重大危险源检查
1、检查人员:
噪声与废气:管理处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及主管、管理处主任、公司质量检查小组成员。
消防安全:当班秩序维护员及主管、管理处主任、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2、检查频率:当班人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主管每周检查一次,管理处主任每两周检查一次,公司检查小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检查记录:
填写《巡查记录表》、《月质量检查报告》。
4、检查反馈:看《不合格项报告》
五、危险源评估变化
1、更新频率:每年二次,在1月、7月份进行更新。
2、确定程序:
变更与审批:各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新的危险源的识别工作并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总部及各管理处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工作。
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然后下发到各部门。
必要时,综合管理部每年对危险因素进行更新的同时,也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具体的管理方案及时更新,总经理负责审批。
3、临时增加项目的程序:由项目经理负责所辖区域的危险源的识别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查评价工作。
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然后下发到相应部门。
联络处制度
第5篇 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评估
安全评估工作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对所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
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与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1、安全评估的内容
⑴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⑵重大危险的基本情况
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⑷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⑸重大危险源等级
⑹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⑺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⑻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2、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
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3、工作要求
⑴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进行。
⑵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
⑶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现场实际情况。
⑷安全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
⑸必须在对评估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估结果,指出现场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写危险源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职责
1、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事故抢险、抢修;负责重大危险源岗位生产工艺的应急处理。
2、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根据《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管理要求
1、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
2、各专业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监控措施进行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
3、生产部要按规定的监测周期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做好记录。
4、生产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专业技术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对从事重大危险源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7、重大危险源岗位职工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
8、登记完善重大危险源内容,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点(用图示表明具体位置)、性质、潜在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对措施等。
第6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原有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帮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6量的场所和实施。以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场所、危险品等。根据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确定我矿存在瓦斯一个重大危险源,因此应将瓦斯作为该矿的重大为先进行监控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各单位和部门。
4、矿井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矿井的规章制度;
2)根据矿井规定,利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
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监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设专人定情进行重大危险源资料的完善与更新。
7、按照国家、矿井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姿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进行备案,并报矿井主管主部。
8、每年有矿井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进行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矿井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查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等内容。
9、重大危险远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矿井。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理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固投集团矿井。对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高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硬件设备与设备;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培训与演练。
13、矿井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4、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负责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矿井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1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17、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六章 附则
18、本规定由矿井重大危险源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7篇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
1.3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建筑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对中危险源规定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来之于国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中危险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2.4.1《安全生产法》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建筑业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2.4.2综合以上原因,本制度所指危险源是建筑工程活动中的危险源定义,按照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2.5公司在本制度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还包括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危险作业等。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1.1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3.1.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3.1.3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3.2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2.1组织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2.2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3.3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3.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3.3.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辨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3负责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3.3.4协助公司、分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研究制定和执行预防事故措施,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3.3.5根据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及时掌握、分析、评估公司、分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3.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工作。
3.4公司、分公司其他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5项目部职责:
3.5.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5.2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5.3录入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3.5.4完善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5.5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3.5.6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流程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登记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防控。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首要是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单元,其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估单元,使识别评估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和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5.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
5.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意外释放措施失效或被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5.2.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为不安全行为和失误。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危险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5.2.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5.2.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如影响施工作业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5.2.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技术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等活动予以控制。
6建筑安装施工危险源辨识
6.1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6.1.1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a) 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如现场配电箱、空压机等;
b) 使人体或物件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如起重机械、提升机械、坠落高度差较大的作业场所等;
c) 能量载体,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d) 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如充满爆炸性气体氧气瓶、乙炔气瓶、低温液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和空间等;
e) 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f) 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g) 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如氧气、乙炔、油漆、稀料储存设施等;
h) 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尖等。
6.1.2.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a) 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 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使用等危险源中。
c) 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d) 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失,如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6.2危险源辨识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6.2.1选择施工现场或部门中的作业活动;
6.2.2识别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危险因素;
6.2.3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6.2.4确定重大风险。
6.3.选取作业活动对象:
6.3.1前期施工准备;
6.3.2基础施工阶段;
6.3.3建筑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安装阶段/设备安装阶段;
6.3.4设备搬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行阶段;
6.3.5其他辅助活动(包括大型起重机械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厂内车辆运输、供电和临时用电等)。
6.4危险源的识别
6.4.1危险源的分类:(根据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a) 物体打击;
a)2.车辆伤害;
a)3.机械伤害;
a)4.起重伤害;
a)5.触电;
a)6.淹溺;
a)7.灼烫;
a)8.火灾;
a)9.高处坠落;
a)10.坍塌;
a)11.锅炉爆炸;
a)12.容器爆炸;
a)13.其他爆炸;
a)14.中毒和窒息;
a)15.其他伤害。
6.5.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
6.5.1.施工现场危险源常用的辨识方法。
1.经验分析法: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
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辨识的方法。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局限性,对此,可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
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总结以往事故的教训和管理经验,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辨识出危险因素。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方法来辨识。
2.材料性质和现场施工条件分析法
了解施工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辨识的基础,危害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和爆炸特性等。施工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的危险性质加剧。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也称定量分析法,详见本制度7.5条款)。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l×e×c,d值愈大,说明危险性愈大,当d值超过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就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6.5.2.施工现场潜在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的辨识。
由于危险性有潜在的特点和性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成为事故,故在未发生事故前,如何辨识出潜在的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就至关重要,为了能迅速辨识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应采取如下预先分析方法:
1.调查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先对施工作业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作业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和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存在具有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系统地去辨识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根据过去的经验及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教训,进行综合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着主要的“五大伤害”,既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这五类事故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是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存在的常见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其他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还有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等。
6.5.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主要做法。
应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充分辨识出本工程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列出清单,并采用适当的分析评估方法,评估已辨识的全部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6.5.4.建筑安装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1.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可作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第4.1.1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第5.0.3条为强制性条款,规定“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6.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历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对建筑施工事故的类别、发生部位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也是辨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之一。
6.5.5.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6.5.5.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6.5.5.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处作业与悬吊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或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确定其风险的严重程度,评估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施工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2.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1.安全风险评估一般按照划分的施工作业单元和作业活动,识别危险和有害因素、评估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等步骤进行。
2.作业活动划分一般按照作业区域、施工任务、施工工序、施工设施和设备进行划分,或者将上述方法结合使用进行划分,以能够清晰辩别危险、有害因素并无遗漏为准。可将设施、设备、工器具的使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拆除等)和相同工序、相同操作内容的作业活动进行单元划分,施工作业涉及此部分时不再重复划分。
3.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主要从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布置)、施工过程和工序、施工设备和设施、尘毒噪温有害作业部位、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辅助作业、生活设施、劳动组织、施工人员生理、心理因素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识别。在辨识充分的基础上,确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有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4.对不可承受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分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一般按照消除、消弱和个体防护的顺序和原则选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对其可行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预评审。
5.当工程项目的内外部条件发生显著变化,以至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受到显著影响,对现有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产生疑义,应及时再进行危害辨识、安全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评审。
7.3.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1.施工规划、施工过程、试车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施工活动和采用“四新”施工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三违”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7.4.风险评估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7.5.风险评估工具:
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工具)有(安全风险评估工具定义见附录5):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3.过程危险分析法(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6.故障树分析法(fta);
7.事件树分析法(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7.6.定量评估主要采取作业条件风险评估法,也称lec法,即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估系统产生安全风险的大小。
7.6.1.其公式是: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7.6.2.d=l×e×c分值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3.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对于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从1万元到1000万元。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或1万元财产损失规定分数值为1,把造成十人以上死亡或1000万元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
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人员伤亡
机械设备或火灾损失(万元)
100
10人以上死亡
1000
40
3~9人死亡
200
15
1人死亡
50
7
严重,重伤
20
3
重大,致残
5
1
轻伤
1
4.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分数值
状态评价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7.6.3.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原则,根据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评估判定为重大危险: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7.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7.1.安全风险评估分为: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
1.安全预先评估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预测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规划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2.安全验收评估是在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搭设安装和运行使用正常后,通过对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使用状况的检测、监督,查找运行使用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3.安全现状综合评估是针对施工现场总体或局部的施工作业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估。
4.专项安全评估是针对特定的施工项目、施工工序、施工场所、施工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估。
7.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安全性自评估:
1.危险源、有害因素已构成重大威胁,现有的或规划的控制措施不能保证其不会演变成事故;
2.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害因素或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危险源、有害因素认识、掌握不清楚;
3.不断改进、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需要;
4.施工环境、条件、方法、工艺、设备、设施以及劳动组织和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新开工项目的安全预估评可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同时进行。
7.7.3.安全性自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性自评估的目的、范围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2.评估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其中包括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现有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的可行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
3.评估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不可承受风险及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风险控制措施;
4.拟采取的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优先排序;
5.针对实现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评估;
6.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的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8.安全风险的控制
8.1.安全风险的控制,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按确认的风险等级分级管理:
1.属于d>320(高度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协调控制。各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公司相关领导人最终签字确认。公司安全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高度危险等级的风险控制有效。
2.属于d>160(极其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协调项目部控制。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分公司、项目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管人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
3.属于70<160(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的危害由各项目部或相关责任部门控制,必要时上报公司、分公司。确定为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等级的中等风险,由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项目部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按各部门或岗位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分公司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中等风险控制有效。
4.属于d<70(稍有危险)的危害由各作业岗位自行控制。确定为稍有危险等级的可接受风险,由项目部按专业由施工员进行管理。施工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可接受风险控制有效。
8.2.风险控制措施管理。
8.2.1.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内。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消除措施;⑵替代措施;⑶工程技术措施;⑷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措施及培训教育措施;⑸个体防护装备措施等。
3.应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8.2.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与管理权限,依据各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进行风险管理监督评价。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包括:
1.安全生产目标满足与实现程度的评价;
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督评价措施执行情况评价;
4.对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等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评价;
5.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不符合调查和处理结果的评价。
8.3.风险信息更新
8.3.1.公司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8.3.2.分公司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隐患。
8.3.3.项目部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有变更时;
2.作业环境和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施组、方案变更;
4.采用“四新”施工作业;
5.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6.项目部组织机构发生变更、施工作业组织进行大的调整。
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9.1.根据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定性定量分析工具和方法,把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相比较,衡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与之符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9.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工作和评价报告,具体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综合管理分册》中《法律法规应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0.管理与追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9篇 化工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10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 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 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 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 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 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 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 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项目部施工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我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 建立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
2、范围:整个廊沧高速10合同段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安全部对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施工现场领工员、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具、行为、场所或作业等。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队、人员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项目部任何人均有权向进行制止和监管。
第五条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 在每年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十五条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 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作业队和人员。
第十九条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三条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适时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二十五条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三十七)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秉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警示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全履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制度要求,现场技术人员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相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让对方签字认可,切实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在危险作业地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设置危险告示,以防止外人进入,发生不可知的危险;对工地上可能发生危险地段或部位要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示,以防止因不知而导致的伤害。
通过危险告知制度,相当于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技术交底,更进一步明确了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说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不仅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还能起到警告和告诫的作用,使作业人员有更高的危机意识,督促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从事危险作业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第12篇 重大危险源液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2、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对新进人员严格培训操作技术,同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严禁易燃易爆的物品堆放在机房设备附近。
4、定期对机房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检验其灵活性。
5、开机前应先查看各设备的油面、水面、液面、仪表是否在相应位置,周围有无障碍物。
6、查看各库房的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
7、查看机器是否通电,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机器细滤数圈,看有关阀门是否开启。
8、启动压缩机,待正常运转后,按顺序逐级上载并缓慢开启吸入阀直至正常。
9、停机前先将各设备的供液停止,并将有关设备的压力降到相应处。
10、制冷压缩机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超速、超检验期货带“病”运转。
11、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及时排除各类不安隐患,做好保养检修记录。
12、制冷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复审换证。
13、值班人员不得串岗、漏岗、睡岗,在班上禁止一切娱乐活动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4、做好各种相关设备检测记录。并值班签名。
15、机房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学习,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事故处理,提高技能。
16、机房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具体操作记录并存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
17、机房人员在操作中,要做到随时检查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并进行标示。
18、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与车间联系,了解降温情况,确保库房温度,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情况,使其发挥应有的制冷能力。
19、库房需热氨冲霜时,经机房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当班人员必须和车间随时保持联系,并在车间人员下班后进行,在操作保热氨压力不得 超过6kg。
20、机房卫生要做到门窗玻璃干净,地面无油污,工器具摆放整齐,值班人员要做到“四勤”,勤看仪表,勤摸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到库房查看库温情况。
21、对制冷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对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上报、及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必须确保车间生产加工的顺利进行。
22、机房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格按照设备正常规程及标示进行操作
二、机房交接班制度
1、交接前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②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③若在交班前发生故障,应先处理好故障后,再进行交接。
2、交接班时:
①由双方共同逐点逐项巡回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接,同时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②交接班记录要交代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③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由接班人员负责。
3、交接的内容:
①交接上一班的工作记录;②交接上一班发生的特殊情况;③交接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和自控仪表情况;④交接各种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⑤交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无缺。
4、交班人员在以下情况下不得交接:
①不交给酒后接班的人员;②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时不交接;③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④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时不交接,工作记录未完善时不交接。
三、车间氨系统设施使用管理
1、每个车间的生产科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员,上下班要做好车间按是否泄漏检测,并做好记录,对相关管道、阀门等易露氨的部位必须检查。
2、车间做好泄氨应急预案及逃生疏散方案。
3、 车间工厂经理建立安全检查汇总每周一次。对有危险的部位及时整改,不能迁就。
4、速冻库冷凝管及阀门系统要每天上下班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述附件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养。
5、速冻库存放物品要安全轻放,避免碰撞管道。不能超重放置物品。
四、冷冻库氨系统附件管理
1、冷库管理班长每天上班前首先要检测冷库是否泄氨,并做好检测记录,对氨泄漏量超标要立即报告经理,做应急预案处理,严重的要打开库门,关闭阀门,吹风空气稀释氨浓度,对存放物品要做重新化验。
2、叉车工运输储藏物品时,要轻放轻拿,严谨鲁莽操作,防止物跺倒塌。
3、车车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氨气管道、墙壁、跺堆留有安全空间。
4、严谨叉车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5、叉车工进出冷冻库要做好记录,进出时间、存放品种、库内氨气是否泄漏情况、下班关门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