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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8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守法诚信,构建绿色精品,以人为本,追求与时俱进

守法诚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诚待人;

构建绿色精品:优化设计、倡导使用绿色建材。绿化、美化工作环境,

精心施工确保实现环保和质量方面的承诺;

以人为本:以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装饰样板。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 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 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第一章 绪言

1.1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2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施工现场各种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收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的效果。

1.3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第二章  人员入场

2.1施工单位人员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名单(职位/工种/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造册登记;

2.2施工单位将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2张,交甲方办公室备案,并统一办理施工出入证。

2.3施工队进场施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佩戴统一办理的施工现场出入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入场。

2.6各施工单位不得安排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员不准安排独自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缉负案在逃人员。

2.7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有效合法证件,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出入证,不准进入施工场地,一经查出,将严厉处罚施工单位。

第三章  用电管理

3.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3.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3施工现场临时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若施工现场因具体原因而无法采用时,应采取补救措施),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

3.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极)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

3.5对机械设备应实行“一机、一箱、一闸”(如开料机、刨板机、大型压刨机、电焊机、大型切割机、台钻、空压泵、大型磨光机、锯板机及卷扬机等金属设备)。

3.6配电箱设100a保险丝;并设100~200a总漏保一只;动作电流75~100ma时间0.2~0.3秒或设总控开关100~200a一只;下设分路漏保60a动作电流50ma s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7分电箱设40~60保险丝;下设分路控制漏保,动作电流50mas0.1秒或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8开关箱最后一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开关箱内漏保必须满足动作电流<30mas0.1秒,并设保险丝。

3.9施工现场所有的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架空。(施工后期无条件架空时,电线应靠墙边走;特殊部位要做防护处理;电线、电缆必须排列整齐)

3.10施工用电缆进线(室外)必须架空至3m以上,并使用不小于10平方的电缆;

3.1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架空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12对接线规定要求配电箱的进入线应加护套由箱底进出;开关、接线接触良好;

3.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14进入的电源线接入,严禁使用插头;

3.15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2m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指电焊机、刨板机、锯板机等中型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3.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3.1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20施工用电必须在第三级,严禁使用裸电线代替插头。

3.21施工照明用电的规定:

3.21.1灯头与易燃物保持大于0.5米的安全距离,照明电线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

3.21.2面积照明应采用高压汞(钠)灯,室内严禁使用碘钨

一般照明选用220伏电源,局部照明电源选用36伏。

3.21.3灯具实行分组或单灯控制,防止发生电路等故障时现场黑暗而造成意外伤害。

3.21.4在焊接等作业造成电压不稳的情况下,现场办公室用电、照明应使用专线。

3.2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四章  施工用水

4.1甲方为了便于施工,已在相关的施工区域指定的位置,安装了施工用水管线,作为施工用水使用。

4.2施工作业用水完毕或下班前,要检查关闭好水龙头或阀门,严禁跑、冒、滴、漏水等情况发生,做到节约用水。

4.3因漏泄影响施工或造成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成品损坏的,由所泄露的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4施工产生的污水,施工单位要设置容器接收或安排临时下水管线排放,不准在施工场地随意泼倒;如用工程下水管线排放污水,必须沉淀后方可;若因污水排放或乱泼乱倒,造成管线堵塞,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并承担其他责任。

第五章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5.1在施工现场中,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在建筑高空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

5.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上岗证;

5.3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4施工人员并必须预先进行身体检查。凡是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作业;

5.5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5.6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不定期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7施工单位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9门式钢管脚手架:

5.9.1门架立杆离墙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5.9.2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度,宽度宜为4~8米。

5.9.3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5.9.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上严禁打孔;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5.10满堂脚手架:

5.10.1间距不宜大于1.2m;

5.10.2大于200mm的缝隙应张挂安全网;

5.10.3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边缘距离应小于0.3m,周围应设置栏杆(高度1.1~1.2米);

5.10.4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5.10.5脚手架的跨距为1.8m和0.9m两种,荷载较大是采用0.9m,一般采用1.8m。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11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11.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5.11.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拉撑措施。

5.11.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11.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制木梯。不得以木架子代替脚手架登高作业。

第2篇 施工装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 60 度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 2 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 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   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5

商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五)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步入规范化,根据建设部第46号令、公安部第30号令、《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成府发145号文件和成房发48号文件之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由本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一、装饰装修报批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水电线路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管理处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格》由装修监理查看后审批。

2、凭管理处(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签订业主的承诺书,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的建筑面积的大小情况按规定填发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

3、凭交款收据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饰装修相关费用交缴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不当和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左右上下楼邻里的利益和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管理处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

2、费用标准

(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证 5元,每证押金50元。装修退场时退还管理处,管理处将退还押金;证件遗失,押金将不予退还。

(2) 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

由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参照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缴纳:

100m以下 (含)--2000元

100m--200m(含)--3000元

200m---300m(含)--3500元

300m以上 5000元

由非正规公司装修公司装修,在上述标准上加收1000元。

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竣工签字后,无违规违纪,公共损坏等行为,管理处于装修完毕验收半年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3) 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单位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每施工一套房屋,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以2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

(4)装修服装押金及磨损费:按20元/每人/每件收取服装押金,每次使用完毕并归还管理处后,收取10元/件的磨损费,从押金中扣除;

(5)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件。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三、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1、《装饰装修施工证》必须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便于管理处查证。

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一寸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可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

保安将有权将其立即清退出小区, 并处以每人每次罚款50元。如需进入小区施工,应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进入小区。

3、施工单位须将《装饰装修施工证》端正贴于业主防盗门(外面)上,以便装修监理现场查验。同时运输装饰材料进出入小区大门时,亦须凭此证或管理处签发的材料进出条交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入小区。无施工证严禁任何人员、装饰材料、施工用材及施工工具进出小区,敬请配合。

4、《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应随身配戴,妥善保管。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监理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5、禁止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附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予以没收,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6、《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因保管不慎遗失,原每证押金50元不予退还,并应立即补办,违者按无证相应条款处罚。

7、如施工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应在《装饰装修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按无证条款处罚。

8、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出。若业主(住户)无证而强行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在解释无效后,将要求业主(住户)如实登记后放行,然后通知装修监理到户进行处理。但必须持有能证明业主(住户)身份的凭证。

9、装修监理应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10、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每少一证从押金中扣50元。

四、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2、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和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整体的观瞻性。违者必须立即拆除。

4、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位置,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5、安装空调室外主机、容积式热水器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固定空调架上,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放孔内。

6、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纵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4cm以内。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7、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必须立即恢复。

8、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凿槽埋管、打洞。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尽量设在周边的墙体上;安装木质地板固定架时,钉孔需打在板缝间,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9、砖混结构的房屋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房间内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或影响楼宇外观,违者必须立即整改。

10、框架结构的房屋,在二楼和二楼以上的楼和阳台上增加填

充材料、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的楼面材料,必须在装修监理的配合下,在合理的荷载范围内施工。

11、阳台严禁用任何材料封闭成房屋,阳台上堆放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0kg/平方米,高度不得超出阳台栏板。违者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管、线破损,必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备案,并立即修复,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2、严禁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违者必须立即修复。

13、严禁改动煤气管路和封闭煤气表、热水器、烟道等,违者必须立即拆除封闭物。

14、屋顶平台属绿化休闲气氛场所,严禁改变用途;严禁封闭成房屋或阳光房、阳光蓬,扩大屋顶房屋面积以及安装任何(构)建筑物,违者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15、底层私家花园属绿化休闲用地,严禁任何形式的封闭(包括铁栅 和雨棚、阳光房封闭)成房屋另作他用。私家花园美化必须与整个小区环境相协调,其美化方案必须报管理处审核或由管理处制定其相配套的美化方案。

16、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装修管理处再次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同时受到相应的处罚。

17、运输装饰材料的车辆进出小区后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御完材料后,务必立即离开。

18、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进入后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严禁进入小区内。

19、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注意不要漏在沟内、井口内,以免造成堵塞。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内,搬运材料时应小心谨慎,因涂料、胶水、油漆、油渍等造成大面积污染或将花岗石、大理石、瓷砖地面损坏,装修公司(或)业主应负责更换或作出相应的赔偿。

20、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装修监理处申请临时用电登记,严禁超负荷用电,如超负荷用电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电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进场施工前应由业主(住户)、管理处、装修公司三方共同验明室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并登记在案。

22、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住户)和施工装修单位共同承担。

23、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上层业主及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和修复。

24、如遇政府行为的检查或参观和部分法定节日,管理处将有权停止施工,并以书面形式张贴于单元公告栏内。

25、施工时间为每日8:00-20:00时,其中12:00-14:00时,禁止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空压机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26、装修建渣、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拒不清扫者将由管理处代为清扫,清扫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

27、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啖,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利用四邻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装修时必须闭门施工,违规者,管理处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将没收其《装饰装修许可证》,并按无证的相应条款处罚。

28、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作饭、烧

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若因离开时检查不力而对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装修公司将接受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2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30、施工期间业主(住户)、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和逸都花园《住户手册》、《管理协议书》、《施工装修承诺 书》和本文所载管理制度。

31、所有违规违纪、装修监理必须立即予以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违纪处罚通知单》。

五、装饰装修退证、退款管理规定

1、内外装修结束后,由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办理退证退款手续,并需请业主在退款手续上签署装修质量意见。业主(住户)意见作为装修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2、装修监理根据业主所报装修方案诸内容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对存在严重不合要求的暂不验收,待整改后再予办理。

3、检查无误后,将日常监督记录,违规违纪处罚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管理处财务部根据装修监理的意见如数收回证照,按证照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罚情况,核算出实际退款金额。

第4篇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5篇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6篇 s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促进装修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区域内的物业装饰装修。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房屋装修的监督归口管理,订并制定违约处理措施。

3.2工程主管负责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和装修完毕后的检查。3.3收银人员负责对装修应收款的收缴工作。

3.4内勤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装修的证件。

4工作程序

4.1装修申请程序

4.1.1业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4.1.2提交装修施工方案一份,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由管理处与装修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1.3特殊情况,如业主/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业主/住户可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申请表中凡装修公司填写的内容均由业主/住户填写。

4.2装饰装修申报审批程序

4.2.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持收房手续及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水电线路图、花园施工图、局部改动立面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图纸上需标示出空调室外机具体安装位置)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由装修监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交付配套设施及土建安装、防水工程现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并填写房屋验收表格,审批时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处工程主管对装修工程内容以及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批。

4.2.2凡涉及墙、梁、柱及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必须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装修安全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

4.2.3营业房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需有消防部门的批复;饮食行业需有卫生许可证。

4.2.4在装修前对厨卫进行闭水实验,如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渗漏,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如超过保修期,则对业主予以解释,让其自行处理。

4.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4.3.1装修保证金、出入证押金、工本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费。

4.3.2以上费用由各管理处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装修公司收取。

4.3.3凭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量情况按规定填写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后,再办理《装饰装修责任书》;

4.3.4签订责任书后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签领隐蔽工程图纸;

4.3.5办妥上述手续后,在工人进场前,由管理处对工人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及其它注意事项的统一培训,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对培训结果进行签字,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4.4装饰装修相关费用缴纳

4.4.1为了保障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保证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管理服务费;

4.4.2费用项目(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管理处制定,并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拓展经营部批准后生效):

4.4.2.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4.4.2.2《装饰装修施工证正证》、《装饰装修施工证副证》工本费;

4.4.2.3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正规装修公司)缴纳,待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检查半年后,且未给业主、毗邻、公共部位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时,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

4.4.2.4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公司交纳;

4.4.2.5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缴纳;

4.4.2.6安装空调前应缴纳安装质量保证金,待安装完毕后即退还此保证金;

4.4.2.7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时,按相关条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未违反相关条款,上述费用在办理竣工手续时无息退还装修单位;

4.4.2.8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照;

4.4.2.9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4.5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4.5.1《装饰装修施工证》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涂改无效。施工单位将此证贴于入户门内,以备现场查验。

4.5.1.1出入证一人一证,必须本人佩戴,如出现人证不符、证户不符、证件过期或被涂改,管理处有权收缴,并向装修公司收取违约金。

4.5.1.2进出小区大门,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不予进入。

4.5.1.3施工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

4.5.1.4装修竣工后,办理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5.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为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应责成其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施工;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岗护卫亮证,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管理人员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4.5.3运输装饰材料进入小区时,严禁任何影响小区统一管理的材料进入小区;

4.5.4严禁将《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将予以没收;

4.5.5《装饰装修施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临时出入证》

遗失需重新补办;

4.5.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办理证件延期需交纳装修管理费;

4.5.7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入。若业主(住户)需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5.8装修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填写《违规处理通知单》,由装修负责

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管理处备案后,有权作强行停工处理;

4.5.9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装饰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6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4.6.1装修材料出场时装修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条》。

4.6.2工程主管负责根据装修进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并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督促业主/住户补办申请手续。工程主管及时将巡视内容详细记录在《装修巡视记录表》中。

4.6.3厨、卫装修中的改管、防水等工程及主体结构合理变动时工程主管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监督。

4.6.4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4.6.5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4.6.6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严禁在花园内搭设亭台楼阁,严禁在空中花园内修建超高超重的假山、水池、喷泉景观;

4.6.7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如有违规应立即恢复;

4.6.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如有违规应立即拆除;

4.6.9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0空调室外主机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空调机位上,内、外机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管内;

4.6.11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2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改变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3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打洞,凿槽埋管不得超过30

第7篇 装修公司内各专业施工队配合制度

装修公司内各专业施工队的配合制度

1、定期招开施工协调会制度

本工程施工前期,施工配合难度大、问题多,定于每周一下班前招开施工协调会,要求项目经理主持,各专业施工员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作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决议、会后抓落实。

2、图纸交底制度

各专业与专业之间、安装与装饰之间,都要有明确的图纸交底,明确位置、尺寸、标高、作法、施工中严格按图操作。

3、隐蔽工程验收交接制度

凡是需要隐蔽的施工项目,均要在隐蔽前作好验收记录,专业交接的项目要办理手续,明确责任。

第8篇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 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 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 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 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 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 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 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 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 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 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 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 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 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9篇 装饰装修公司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二、工程施工安排、监理安排制度

1、工程施工安排制度

(1)对工程单源实行类别制,按工程金额将单源分为一、二、三、四类单;一类单: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二类单:7万元(不含7万元)-10万元;三类单:4万元(不含4万元)-7万元;四类单:4万元以下;

(2)派单方式:

定义描述:按施工单位经培训考核合格有上岗证的固定施工工人数,核准其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指派单:

原则上施工单位回头单,由工程管理部直接指派带回回头单施工单位施工;

轮单(回头单不包含在内):

按工程数量及施工单位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的情况下按项目部排列顺序轮单;

按工程等级及施工单位等级轮单:主要指工程量不饱和或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对工程单源分类后,按施工单位等级派单;

按施工单位核准施工数量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核准施工单位可同时施工工程的数量上限派单;

根据施工单位已有施工地域轮单:主要指工程量饱和或超负荷情况下,按施工地点对施工单位派单;

对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利用公司现有的工程资源成立专项工程项目部;

(3)派单程序:由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单位现有工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按以上派单方式进行派单,所派单源须进行登记,项目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结算后须予以注销;每月须将派单情况向各项目工程部和各分公司进行公布;

2、工程监理安排制度

100万以上大型工程可由工程管理部临时成立监理小组对不同工种进行监理;

(3)应客户要求点名的监理员,由工程管理部直接委派该监理员进行监理。

3、工程施工组织程序

(一)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部的派单通知,即与工程合同签署人联系,索取工程施工资料(《工程预算报价表》《工程施工图》《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工程合同》),与设计师共同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发现不合理或不清楚的地方立即协调解决;

(二)制定《工程进度表》《工程材料配送表》,同时根据进度安排落实施工力量,向材料超市递交《材料配送表》。

(三)到工地物业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对工地现场进行勘察,重点检查水电及排水是否正常,原有其他设施是否完好、厨房卫生间是否漏水、全屋墙地面及天花有无渗漏、裂缝等;发现问题,提请业主联系管理处解决或在装修时解决,并对照设计方案检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将勘测情况及设计方案检查结果填写《施工现场勘测检查表》。

(四)正式施工前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表》,并将客户采购材料以《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方式通知客户适时准备自购材料。

(五)工程基础改造项目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相关牌表及宣传资料的挂、摆、放工作并妥善保管。

(六)对施工现场原有设施进行保护。

(七)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装饰装修施工规范》要求依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施工组织流程领取施工管理资办理技术文件交接手办理开工手续,勘验现制材料配送计划。

第10篇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 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 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 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 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

9、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 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 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 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05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1) 各单位进场的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的配置必须通过总包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

(2) 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 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 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末端开关箱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设置的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不超过30ma和0.1秒;

(5) 电箱安装应牢固,安装高度不得低于地面600mm应统一,露天设置应有防雨水装置;

第11篇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打赤脚上班。

2、班前应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注意事项。

3、必须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在醒目险要处设置警示牌,工地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4、必须按平面布置图布设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堆放,道路畅通,工地内给排水必须保持流畅,不乱排污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必须做好工地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

7、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

8、工地宿舍内外要清洁,不准乱堆杂物、乱拉电线、乱挂衣服等。

9、食堂(厨房)要整洁,无臭无蝇,排水要通畅,食物要符合卫生标准。

10、厕所布置合理,达到卫生要求,对环境无影响。

第12篇 精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 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 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 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 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

9、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05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1)各单位进场的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的配置必须通过总包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末端开关箱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设置的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不超过30ma和0.1秒;

(5)电箱安装应牢固,安装高度不得低于地面600mm应统一,露天设置应有防雨水装置;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专用保护零线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并保证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必须采用tn-s系统;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3)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

(3)配电线路间距分配电箱到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到机具设备的距离不得超过3m.;

四、施工机具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 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 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 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

的有关规定。

4、 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 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五、现场防火及消防

1、各单位必须在各个楼层内公共部位配置6-8只4kg重有效的消防灭火器,设置一个能盛有300kg重的消防水桶并保持水桶内长期盛满水,严禁拉着他用;

2、易燃原料堆放处禁止任何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并安排专人看护有明显的标示,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手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

3、对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审批手续,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需经总包安全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且在各动火点部位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动火作业的分包单位需做好动火作业的防护措施、监火工作,作业后需对动火点进行检查,防止暗火的产生;

4、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并落实专人进行保养、维修和管理;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或消防水源接口,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六、生活区管理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2、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由各分包单位自行提供,按成都市相关规定要求,床铺不得设通铺,宿舍内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相应数量的生活用品柜和鞋柜,物品摆放及物品式样统一;

3、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对各自范围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对范围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范围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总包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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