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车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
2每班充装前,当班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充装设备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3充装员、检验员、复检员、安全员必须熟悉车载气瓶的性能、结构和操作规程。
4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有关气体的性质、车载气瓶的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5安全员需不定期在充装现场抽查操作员操作情况。
6充装中,严禁违章操作,发现异常,应紧急停止充装,待妥善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
7在充装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储罐及车载气瓶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变化,以便随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8严禁对车载气瓶超量充装,若发现超量充装,严禁出站,应将超装部分抽出。
9严禁对不合格的车载气瓶及没有车辆行驶证的车辆予以充装。
10在充装过程中,做好车辆的静电接地工作,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和管道。
11在充装过程中,气瓶充装员不得离开现场并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宣传工作。
12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充装,严格控制充装压力、温度、速度、充装量,充装过程中对自动报警装置的灵敏度和安全性能进行关注,杜绝过量充装。
13做好充装记录。
14下列车载气瓶禁止充装:
a.未经充装前检查的车载气瓶。
b.未经注册的车载气瓶。
c.充装前检查记录不合格、不正确、不真实和未经签字确认的车载气瓶。
15充装后检查:压力、附件、泄漏、变形、外观、充量重量。
16充装操作完成后,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17出现下列情况应做天然气回收处理
a.过量充装的车载气瓶。
b.车载气瓶瓶体冒汗、结霜、变形的气瓶。
c.超压充装的车载气瓶。
第2篇 液化气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人员要熟悉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安全教育,使气站人员要做到:
1. 人人熟悉消防知识;
2. 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3. 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充装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充装站进出口、充装台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充装台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八、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第3篇 液化气站充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充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充装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4篇 甲醇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甲醇充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甲醇充装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甲醇产品的发货、充装、登记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 职责
4.1安环质监部负责甲醇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
4.2销售部负责与具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的运输单位签订承运委托协议书。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对甲醇充装过程中安全负责;负责将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有关信息和充装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
4.3生产部负责对甲醇充装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检测。
5 工作程序
5.1销售部负责甲醇的销售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5.1.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单位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驻点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应当持有《外省(市)货运车辆驻浙经营登记证》,非本市驻点经营的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起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有《外省(市)专用车辆在浙承运危险货物备案证》;
5.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相一致;
5.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1.5安全警示标志、标讯。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易燃”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5.1.6专用车辆卫星定位仪配备情况。没有配备卫星定位仪的,应当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记服务点接受卫星定位仪免费借用服务。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5.2运输甲醇的的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甲醇充装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人充装作业区,停放在充装作业区划定的黄线内,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充装台时,应听从甲醇充装站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指挥,车辆与充装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充装的车辆与充装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3车辆停稳后,驾驶员应将车辆手刹制动,关闭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应主动将车辆的钥匙拔下交灌装人员负责将保管至灌装结束。灌装人员应垫好三角木,防止灌装车辆滑动。未经充装站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开关甲醇阀门进行灌装。
5.4进人甲醇充装作业区相关人员应:
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 严禁吸烟;
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e) 规范戴好安全帽。
5.5进人甲醇充装站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5.5.1运输甲醇的车辆的罐体材料应使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阀门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铜或不锈钢材质。
5.5.2运输甲醇的车辆应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且灭火器整洁、完好有效。
5.5.3发动机排气装置应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气口加装排气火花熄灭器,且排气管出口应安装到车身前部,排气火花熄灭器应符合gb13365的规定。
5.5.4罐体及其附加设备的防静电要求应符合gb20300的有关规定。
5.5.5甲醇车辆的罐体与底盘连接应可靠、牢固。
5.5.6运输甲醇的槽罐车应设置呼吸阀和紧急泄放装置,紧急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应不小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05倍~1.1倍,且不小于0.02mpa。呼吸阀应具有阻火功能。
5.5.7甲醇罐车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液位计、温度计和压力表相关安全附件和承压原件(装卸阀门、快装接头)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5.5.8甲醇罐体安全排放装置应有清晰、永久的标志。
5.5.9槽罐车静电接地装置完好按规范接好导除静电装置。
5.5.10甲醇罐体底部装卸口应设置三道相互独立,且串联的关闭装置,第一道阀门应为紧急切断装置,第二道为外部卸料阀,第三道为在卸料口处设置的盲法兰或类似的装置,且有能意外打开的功能。
5.5.10甲醇罐车扶梯及操作平台护栏应牢固、可靠。
5.5.11甲醇槽车漆色、字样应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的规定。
灌装前甲醇充装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对甲醇槽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方可充装。有不符合上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
5.6甲醇槽罐车充装过程中的检查和确认
5.6.1充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对新投用的充装设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充装点。
5.6.2甲醇充装时,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禁止使用软管充装。现场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5.6.3甲醇充装时,充装操作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坚守岗位。
5.6.4充装时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严禁超装、混装。液氨装卸时,应注意储罐和槽罐的装载程度,不得超过其核定载质量。严禁超量、超温、超压。
5.6.5甲醇罐车充装时过程中装卸现场、罐车附近15米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5.6.6罐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复称记录,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卸车记录主要包括生产单位、运输单位,实际载量、运输车辆核定载量。
5.6.7充装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停止充装:
⑴ 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
⑵ 发生罐车部件或充装管道泄漏时。
⑶ 罐车内压力异常。
⑷ 其他不安全因素。
5.7甲醇槽罐车装卸完毕后,应静置15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驾驶员必须亲自确定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得到充装岗位人员同意后才准启动车体。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出充装站。
5.8注意事项
5.8.1甲醇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车开盖接入鹤管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口处。
5.8.2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甲醇充装始末,管道内流速不得超过1m /s,正常作业流速不宜超过3m/s。
5.8.3罐车装醇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5.8.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到贮罐、槽车上去操作。
5.8.5甲醇充装站人员应对进入装卸区域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向运输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 处罚
6.1违反甲醇充装环节任何一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2.8条执行。
6.2发生事故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7 记录
7.1危险化学品槽罐车查验记录
第5篇 气瓶充装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定。
2、凡高压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低压闸刀不能带负荷合闸和拉闸,在操作前,必须与用电部门联系。
4、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并设专人看管,严禁带电修理。
5、电器设备如果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6、电器设备的所有连接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7、临时照明,动力线必须架空,不准与其它工具设备等互相碰撞、摩擦,用完后必须立即拆除。
8、室外夜间作业,照明灯不准安装在带气作业的正上方。电线绝缘要良好,接头要牢固,灯口与灯泡接触要牢固。避免发生火花。
9、各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不得同时接地和接零。
10、电器设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机泼浇,以免发生危险。
11、电器设备的接地,应按规定进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水管等做接地线,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
第6篇 气瓶充装安全防火制度
1、充装站内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阀门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2、加强对电源的管理,站内应用防爆装置。
3、严禁外来人员带火种进入站内,严格登记手续。
4、站内动用明火作业,要请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稳妥措施防范。
5、凡是违反防火安全制度,不听从劝告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要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培训教育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
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培训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和操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充装间等关键部位。
2、启动设备要告知有关人员,不准靠近和逗留在转动设备旁边。
3、因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要经总经理批准,编制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4、各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8篇 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程,执行标准,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上岗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才能上岗,徒工和实习生不准单独操作设备。
3.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确保站内安全设施有效、灵敏、可靠、完好。
4.严禁在生产工作现场吸烟、明火、焊接,因生产需要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处罚2000元。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6.设备检修应按《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消防器材、压力表、安全阀、静电测试等要送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单位更换和校对,并备案存档。
8.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反事故演习,提高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9.停车场车辆应停放整齐。。
二、安全教育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特制定订本制度。
1.按照对国家充装站的规范要求结合本充装站实际情况,制订《员工培训计划》。
2.定期对员工组织安全培训、学习和宣传有关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法规。
3.学徒工(含实习生)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岗位辅工和学习,在指定师傅的指导下从事相应工作,决不允许单独操作设备进行充装。
4.生产班组每周要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针对现场工作情况,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每半年组织全员进行一次事故演习,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长周期运转,及时发现生产中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主要查现场和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安全综合大检查每月一次,并作好现场记录。
3.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重点查办现场人员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况。
4.站内安全设施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消防器材等由安全员归口负责落实完好。
5.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督办,限时逐一落实,对不按时完成进行处罚。
6.发现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上报公司负责人及时处理。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充装站站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充装站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副站长和安全员协助站长直接抓安全工作,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加强员工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章守纪。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违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直接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
7.组织开展安全学习、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状况,督促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追究有关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和行为,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
五、充装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天然气充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治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天然气充装安全,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检查人员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的检查和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充装人员负责对整个充装过程的监护。
(3)安全员负责负责对充装过程的监督检查。
3.关键点的控制办法
(1)关键点一充装前控制办法
a.充装前检查检查人员检查车辆、人员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不全者不予充装。
b.充装前认真检查加气机和加气枪是否完好,运输车辆是否接地。
c.充装人员熟练掌握充装过程中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 关键点二充装过程中控制办法
a.充装过程中充装充装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当班没有充装完或有特殊情况,需交下一班继续充装,交接班必须记录,交接清楚。
b.作业中不许吃东西,作业人员要时刻关注压力变化,对车辆进行巡视,观察罐体的变化情况。
c.安全员要监督检查充装过程中充装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充装车辆压力和罐体情况。
(3) 关键点三充装完毕后控制办法
a.充装完毕后应检查充装车辆的压力,观察是否超装。
b.车辆的车门是否关好。垫木是否移走。
六、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发布颁布令。
b.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工艺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本站督促充装站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规程的要求操作,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d. 教育员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观念,努力提高职工质量意识。
e.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经营宗旨,年度质量目标。
(2)职权
a.有权对充装站的管理人员进行任免,对充装站的的业绩进行考评。
b.对工作失职或违章导致产品质量事故或质量失控行为,承担和管理经济责任。
c.有权组织调度安排生产与经营指挥权。
2、站长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对充装站充装气体质量和充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b.参与制定、修改工艺规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监督本站员工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规程的要求操作,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d. 培养员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观念,努力提高职工质量意识。
e.负责本站的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监控本站设备运行状态。负责厂房设施、动能设施、安全装置、过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f.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加强本站范围内的关键设备、仪器的管理。
(2)职权
a.有权对违反质量体系的要求和指挥进行抵制并报告主管领导,有权处理本站职工违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和要求的人和事。
b.对工作失职或违章导致产品质量事故或质量失控行为,承担经济责任。
c.有权组织调度安排生产与经营指挥权。
3、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依据用气单位要求,制定供气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b. 负责现场生产管理工作,协调充装站与用气单位之间关系,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c.定期组织生产调度会,向班组下达任务书,落实会议决议,排除生产障碍,保证供气计划顺利进行。
d.、正确处理送气计划与质量、送气计划与安全生产的辨证关系;坚持质量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e.、根据送气计划、质量计划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充装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克服薄弱环节,促进人力、物资的综合平�,保证供气任务保质保量快速完成。
(2)职权
a.有权对违反质量体系的要求和指挥进行抵制并报告主管领导,有权处理本站职工违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和要求的人和事。
b.有权组织调度安排生产与经营指挥权。
c.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做出处罚
d.有权对本站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配合气体充装站站长,全面负责充装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c.制定长管拖车充装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对关键控制点的制定进行特别说明。
d.对充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e.制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及新购置新进长管拖车的技术要求。
f.参加充装事故分析会,并提出处理意见。
g.定时检查现场充气操作和记录。
h.分析充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i.取得相关安全管理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职权
a.督促在充装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执行情况。
b.培训充装站充装前检查、充装后检查、充装中检查和分析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
c.定期检查质量控制体系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如有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第一时间将其更新。
5、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b.定期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c.协助领导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或抽检,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
d.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参加对全体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f.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具)、防暑防寒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
g.执行经理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2)权限
a.有权制止不符合安全有关规定操作。
b.有权对槽车、气瓶相关安全手续进行检查。。
c.有权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
d.有权对违反充气站安全规定车辆处罚。
6、操作班长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按照国家标准及专业技术标准和设备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产品的压缩与充装工作。
b.负责全班人员的作业分工、质量考核及协调工作。
c.负责工艺设备保养及定检工作。组织处理设备故障及修理,合理调配岗位人员。
d.充装班长是质保第一责任人,班长因故不在当班时,由班长指派其他人员负责质保工作。
e.认真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
f.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及站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2)权限
a.对工作中的违章操作者,有权劝阻和制止,劝阻无效者,责令其停止操作。
b.对不符合充装技术条件的槽车、气瓶有权拒绝充装。
c.有权对班组员工进行处罚并报公司领导及站长批准。
7、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职责
a.正确操作压缩机及其附属装置,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b.正确操作压缩机冷却循环水系统设备,经常巡视冷却水及泵运转情况。
c.设备运转中要监控各部位温度、压力、声音振动情况,勤巡视勤检查。
d.、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要及时准确。
e.做好设备润滑工作,检查油温和润滑状况。
f.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合做好设备的检修工作。
g.合理调节设备技术参数,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h.设备上的仪表、安全阀等器具,使用中发现不准确和超压不起跳、过期使用应及时报告班长、站长,及时送检。
i.认真进行交接班,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j.搞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2)职权
a.对设备状态不符合设备启动及规程要求,操作者有权拒绝开机。
b.、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操作工有权制止和抵制。
8、气体分析岗位质保责任制(公司分析人员)
(1)职责:
a.定期进行产品纯度分析.
b.认真填写分析检测报告单,对检测数据负责。
c.要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要点,正确使用分析仪器设备。
d.、负责仪器的使用保养,保持仪器清洁卫生。
e.对充装前气体检测情况应及时报告班组长或站长,负责充装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2)职权
a.有权制止他人动用分析仪器设备,因操作或其他损坏要承担经济责任。
b.仪器使用出现问题或分析结果不准确有权上报班长或站长,提出解决办法。
c.有权越级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制止不合格产品出站。
9、维修钳工质保责任制(公司维修工)
(1)职责:
a.接到充装站要求,及时对充装站机械,设备的修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性能良好。
b.指导和督促充装站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
(2)职权
a.对违返设备检修的指挥有权拒绝。
b.对设备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报上级主管领导。
七、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统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及变更手续。
2、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交公司集中管理,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上,送省、市参加培训取证事宜。要求文化知识水平及身体状况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
3、取得危险岗位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按期复审证件。在中途状况不适应经核实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连续半年以上未从事本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履行考核单位确认方可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安排经费,考试不及格本人承担50%费用。5、危险作业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设备,不准上岗离岗、脱岗串岗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造成事故还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罐车的技术档案
(1)《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罐车出厂时,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4)罐车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罐车维修和改造的方案、设计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6)罐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年度检查报告;
(7)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如果有)的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2、充装软管的文本档案
(1)仓库库存充装软管的出厂合格证,压力测试报告。
(2)已使用充装软管的使用起始日期、使用有效期、公称工作压力。
(3)罐车充装软管使用半年以上的,需有水压测试报告。
(4)罐车的充装软管使用记录。
九、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包括充装软管)
1、严禁提高缓冲罐等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2、压力管道及容器的维修都必须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3、严禁将重物放在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上。
4、罐车定期检验
5、有专职人员管理所有罐车的检验,一到检验日期,专职人员即安排到期的长管拖车送到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6、检验必须在经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检验。
7、罐车的检验周期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8、对于到期而又无法检验的罐车,禁止充装。
9、罐车的维护保养
10、外观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牌照、油漆、车灯、logo、告示牌、反光带、管束抱箍、外观等是否有变形、严重划痕、部件松动、缺失等情况;
11、轮胎检查的内容为轮胎花纹深度不得低于3mm;轮胎无异常磨损。
12、挂车气囊检查底盘气囊是否有漏气现象;
13、挂车钢板是否有断裂现象;
14、上装锁扣检查挂车平板与罐体框架锁扣是否都已锁好;
15、支撑脚检查内容为两只支腿垂直外表无变形、无脱焊现象,支撑架螺丝齐全无松动无变形现象;
16、灭火器的检查内容为铅封是否完好、压力情况及有效期,外表完好无损;
17、检查静电带无断裂,并能有效接地
18、各阀门的外观以及手柄完好,检查是否有外漏和内漏现象;
19、压力表和温度表的检查方法为外观检查及有效期;
20、防拖曳装置的检查方法为打开防开关,让车辆起步,如能起步即为不合格;
21、紧急切断阀的检查方法为打开紧急切断阀看5秒钟内能否到位;
22、罐车箱门封扣完好无损;
23、充装软管与充装容器连接可靠
24、有防止充装软管拉脱得安全保护装置
25、所选用的充装软管的材料与充装介质相容
26、罐车的充装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充装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的公称压力
27、罐车的充装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1次送第三方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充装软管公称压力的1.5倍,第三方给工厂出软管检测报告
十、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需按国家规定进行在校验,确保所有在线仪器、仪表、安全附件在校验有效期内,详细内容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alsh-p-jy-020》
2、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需按工厂维修计划要求,定期进行联锁测试,确保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有效性、可靠性,详细内容见《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alsh-p-jy-021》
十一、设备润滑制度
1、正确组织开展设备润滑工作,合理使用润滑材料,减少设备磨损,防止事故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目的。
2、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选择正确牌号的润滑油,按规定数量进行更换,需添加至合理位置。
3、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将设备润滑情况报告主管站长,由站长安排计划报公司主管审批润滑材料购置事宜,并记录在册。
4、设备操作人员要定时对设备润滑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维修人员报告进行处理。
5、设备专用润滑油应在指定资质单位进行采购,经化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设备交接班制度
1、站内所属设备,特别是压缩机要严格按公司“两定”规定(定机、定人)进行管理设备。
2、设备交按班记录附在设备运行栏内,应认真进行交接签字手续。
3、在交接班前,交接人应对设备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符合交接班条件方可进行交接手续,交接后若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任。
4、交接班原则上要求当日交接清楚,如遇交班人不在场,接班人认为设备状况与记录不符合,应及时向站长反映,妥善处理。
5、设备运行台时及检修台时,按表格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十三、设备购置、安装、验收制度
1、设备购置:
(1)充装站所有设备、配件及辅助设备配件,由班长、站长、申报公司主管设备领导申请计划购置。
(2)购置计划内配件,必须符合工艺参数及材质特殊要求,而且必须是定点厂家具备资质单位进行采购,整体设备购置应按合同审批程序进行。
2、设备安装:
(1)由专业人员根据充装站设备特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
(2)安装施工单位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具备安装资质等级要求,才能签定设备安装合同并施工安装。
3、设备验收
(1)设备进厂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验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附件、合格证、证明书齐全。
(2)安装施工单位安装完毕后应将原始资料、安全技术资料、试车运行记录整理归档。
(3)凡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定要求才允许竣工以及竣工原始资料交使用方存档。
十四、计量管理制度
1、副站长负责全站的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计量制度的落实。
2、对本站计量仪器、仪表、量卡具等必须按国家计量管理法规,按时送去质监部门进行校对,未经校验或不合格的计量设施不得使用。
3、经校对合格的计量设施在其上面粘有合格标签并印有下次检验日期。
4、做好各计量仪器、仪表、量具、卡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五、充装资料保管制度
1、设备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各运行设备记录、维修记录,充装前检查记录、充装记录,由副站长统一呈报公司专人负责归档管理。
2、所有技术资料统一编号,分类建立台帐,做到整齐有序,方便查阅。
3、所有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传借,任意涂改和私自复印。
4、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等防范措施。
5、必须借阅的,应办理借阅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充装站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充装站为充装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充装站应制定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充装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3、 充装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充装工作。
4、充装人员严格执行充装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充装人员上班时随身携带证件。
6、 充装人员上班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站长报告。
7、 充装人员操作证应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8、 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坚决不能上岗。。
十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安全事故包括泄露、爆炸等。
2、对危险物品的监控也要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护预案。
3、各预案的制定要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站内的实际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具体有效,要公示,要送属地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要召开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专题会议,各应急救援预案要据实情每半年至少演习一次。
十八、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经常走访用户征求对所售商品使用后存在质量问题的意见。
2、各有关人员,应积极捕捉各类信息,并认真填写“信息反馈处理单”特别是站外信息,应迅速、有效。
3、站长负责处理用户的来信来访。
4、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做好记录。
5、及时召开站长、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分析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找出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制订改进措施。
6、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认真答复。
十九、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事故的发生后,要及时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事故,当事人或在场人,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抢救伤员,按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2、站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人员,进行抢险,如不能处理立即上报公司,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3、站长负责勘查事故现场,查明原因,并组织当班人员及班组成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写出事故经过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及经过等。
5、根据事故轻重程度,采取科学态度、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对事故发生后,隐瞒真相或故意拖延不报或迟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7、对预防、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应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接受安全监察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监察机构的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取证后,才能充装。
3、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向总经理汇报,公司应及时向换证机关提出申请。
4、所有职工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并及时复审换证。
5、对监察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学习和总结,及时上报文件和资料。
二十一、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制度
1、坚持信息处理、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质保体系运转正常。
2、信息来源由操作工、维修工,销售人员,用户直接反映。由站长负责收集整理,每条必须作出回答解决办法。
3、认真填写信息反馈处理表格,逐级落实解决。
4、信息涉及到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应立即上报站长及公司主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落实解决办理与措施,并由公司主管负责归口管理。
二十二、槽车、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槽车、气瓶经质监部门合格,编档注册编号后方可使用使用。
2、槽车、气瓶实行本站统一管理,车体、瓶体注明单位代码。
3、运输时,要旋紧瓶阀、槽车进气阀,严禁撞击等。夏季时,车上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车上严禁推放其他易燃品,助燃品。
4、槽车、气瓶在充装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
5、实瓶和槽车存放应旋紧阀门,放置整齐,车体之间留有通道,周围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十三、安全奖惩制度
为有效预防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违章行为一经查实,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后果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3、班组每周末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经查实每缺一次处罚200元。
4、班组对违章行为不制止,不纠正,违章行为不落实整改、纠正者每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5、班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隐患事故及时纠正和处理适当,经核实每次奖励200元,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避免重大事故,有功人员奖励200-500元。
二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效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定期开展对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全装置齐全完好。严禁任何人损坏、移动和挪用消防设备,一经查实严厉处罚,每次200元。
3、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及电器设施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上报站长处理。
4、严禁随意堵塞安全通道,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随意焚烧废旧物品,严禁吸烟明火,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0元。
5、严禁擅自接线、使用未核定的电炉、电热水壶等电器设施,一经查实,处罚500-1000元。
二十五、安全员检查制度
为了增强安全责任心,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负责人在安排日常工作时,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2、安全员经常进行设备、人员操作的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环境与安全动态。
3、安全员要督促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现象及时指出纠正,并处罚200元/次。
4、查公司消防器材、压力表、安全阀、报警装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记录,落实整改。
5、晚上和节假日应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站房。
二十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实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可靠,建立健全操作人员管理档案。
2、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国家行业标准,自觉遵守各项工艺操作规程。
3、每半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事故演习,将考核成绩记入管理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应与本岗位职责范围相适应,不允许从事其他特殊岗位的工作,违者严厉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并处罚200元,屡教重犯作下岗处理并处罚500元,造成事故者从重处罚。
6、持证人员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半年以上,要重新考核上岗,证件要定期年审有效,过期证件取消上岗资格。
二十七、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应按设备检修程序及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员必须制订检修过程中的可能发生事故预防措施。
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了解设备性能及压缩气体的化学性质,在检修前要详细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保持其安全完好。
3、参加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检修规程、操作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在检修前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证,需断电断水应先办理相关手续,经副站长同意方可动工修理。
5、检修人员生产主管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6、电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设备设施停止运转,应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开关阀门应处正确位置,合电闸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在检修贮气罐时,必须将罐内管道内气体充分置换,待化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贮气罐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应使用24伏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并有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八、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做到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不同工种要求,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凡实行统一制服的工种不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指定生产厂家生产,具备资质的企业和商家手续应齐全,严禁采购“三无”产品,杜绝因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3、劳保用品必须附带检验合格证,特殊产品还必须出示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入库进行验收登记。
4、劳保用品穿戴使用要实行跟踪管理,若发现在穿戴使用中存在问题要及时申报,及时纠正处理。
5、劳保用品实行计划申报管理制,对不同工种的特殊要求进行特别采购,按规定年限发放。
二十九、槽车充装制度
1、槽车、气瓶在前装前,应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是否是具有槽车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d.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e.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发现下列情况不准进行充装:
a.不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槽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c.颜色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
d.新槽车、气瓶未进行抽空的及非法生产的;
e.编号不清晰的;
f.用火烤过的;
g.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3、充装完成后要严格检查,发现下列情况的不准外运,并及时进行处理:a.气体泄漏的;
b.编号不清的;
c.护罩、底座不牢固的;
d.充装量不合格;
e.检验不合格的。
三十、不合格槽车、气瓶处理制度
1、对于在充装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超过检验周期等问题的槽车,应及时送往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2、对于检验报废的槽车进行全部回收,并作报废处理,坚决防止报废槽车、气瓶再次进行充装使用。
3、将相关资料上交办公室进行存档。
三十一、气体分析制度
1、充装工艺所包括的容器、管道、设备在启动前(含检修)初次应对管内含氧量进行检测,用氮气充分置换合格或抽真空防范。
2、分析检测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将质量问题说明表达准确。
3、若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超标应立即报告主管站长,由站长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果断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4、正确使用分析仪器,按期校对仪器的准确度(精确度),经常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分析人员应对检测数据签字负责,不允许降低标准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造成后果应承担责任。
三十二、充装站准入制度
1、凡进站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一律严禁携带火种、手机等易产生火花、静电的物品入内。站内严禁吸烟。
2、非本站工作人员因公需进站,须经当班人员许可,须持有介绍信或提货手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3、非本站工作人员入内,严禁进入压缩及充装现场,不得乱动设备及一切设施。
4、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9篇 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充装液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生产经营充装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及时年审,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公司领导负责相关资质办理组织领导工作;生技科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和换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复审、换证;办公室具体负责营业执照年检审核。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照也应及时申办。
二、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充装设施,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认真维护保养检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1、液氨充装应配备专用输氨管线、回收管线、液相管线,设置具备现场和远程紧急切断功能阀门,配备电子衡器进行计量,罐车上方配置水喷淋装置,周围设置回收围堰、回收管道、回收池,岗位配备防护面具、呼吸器等个体防护器材,有防止车辆滑动设施。管线、阀件、仪表、防护器材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管道设计规范,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双包机工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两次以上,定时、定点、定线检查管线、阀件、仪表,检查其是否完好,发现缺陷隐患及时消除,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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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管线、阀件、仪表带病运行。
3、维修车间建立完善仪器、仪表、设备台帐,并按规定校验,对充装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管道、阀件应进行在线检验,水压试验和在线检验应有试验结果记录和实验检验人员签字,填入设备管理挡案。
4、维修车间电器仪表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泄漏监测仪器、现场监控探头,防雷防静电设施,保证灵敏可靠。
5、一车间应保管好现场配置的个体防护器材和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损坏,应经常清扫擦拭,保持干净清洁。生技科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处于备用状态。
三、保持充装场地和车辆进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地面程度能够承受车辆重量。
四、公司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工艺流程控制业务,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压力容器管理及充装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对管理人员、充装人员应按公司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经常进行教育培训,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技能。
五、公司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液氨,供销科联系业务时,经办人员应检查客户经营资质、运输许可证、罐车使用证、罐体和钢瓶检验合格证、驾驶员和押运员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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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齐全方可安排开票员开票,通知生产车间充装。供销科应将资质检查情况登记备案,严禁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车钢瓶进入现场充装。
六、公司经营销售液氨应向客户提供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标明液氨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应急措施,生技科负责编制,生产车间充装后负责向客户提供。
七、液氨分析取样由生技科质检人员负责,取样向轮班调度通报,调度派人配合,取样人员监护取样仪器,配合人员监护取样阀门,取样操作应戴橡皮手套,橡皮围裙,应戴防毒面具,液氨样品的处理应在良好的通风橱柜或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八、生产车间负责液氨充装,每次充装操作工应不少于2人,充装过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以下关键控制:
1、充装前充装人员应对钢瓶或罐车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禁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禁规程》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检查,检查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检查外观有无缺陷变形损伤,检查容器允许承受压力,检查残留介质,严禁氧或氯气钢瓶一切含铜容器充装液氨,严禁残留介质不祥容器充装,严禁工作压力小于16kg/㎝2容器充装。
2、罐车进入现场前应检查有无防火帽,无防火帽车辆应戴好防火帽进入充装现场,要求驾驶员按照指定路线在指定地点停放,监督驾驶员拉住刹车,车辆熄火,拔出钥匙,充装人员在车后轮下方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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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块支住,防止车辆滑动,严禁除驾驶员、押运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充装场地。
3、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不超过0.52kg/l,充装过程应认真检查氨罐和罐车液位变化,严禁过量充装。
4、2名充装工一人负责管线阀件联接,一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充装,充装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无驾驶员在场不得充装,充装时要求驾驶员监控罐车接管、阀件、各密封面和罐体液位,充装人员应监控充装管线、阀件、罐车接管、各密封面和液位。
5、遇到雷雨天气,管道设备出现异常工况为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充装期间附近不得有产生火星和静电的作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6、充装过程遇管线泄漏,充装人员、驾驶员应迅速切断氨罐充装调节阀,罐体进出口阀,打开喷淋装置喷淋。出现持续泄漏,应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液氨泄漏应急处理办法进行抢险。
编制:审核: 批准:
第10篇 气瓶充装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1、从事气瓶充装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进行气瓶充装作业,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2、从事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的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一律着棉布工作服,严禁在化纤服装外套棉布工作服,防止磨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3、从事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的工作人员,应穿对强电电阻高对静电电阻低的胶底鞋,以便随时排放人体上的静电。严禁穿带铁钉等易产生火花的鞋。
4、充装站内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电气设施设备及灯具。
5、充装站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和戴老光眼镜进入。
6、凡进入充装站内的机动车辆,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必须带阻火器,严禁拖拉机,电瓶车进站。
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储罐区和充瓶区。
8、装卸气瓶时,严禁拖、滚、撞。
9、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储存站区内不准有杂草,易燃杂物。
10、各种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摆放在固定位置并完好有效。值班室内应设火警报警电话。
11、各项安全制度齐全,上墙张挂整齐。
第11篇 气瓶充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充装站内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阀门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2、加强对电源的管理,站内应用防爆装置。
3、严禁外来人员带火种进入站内,严格登记手续。
4、站内动用明火作业,要请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稳妥措施防范。
5、凡是违反防火安全制度,不听从劝告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要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充装间安全制度
一、充装间是充装气瓶的现场,是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要害部位,非充装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工作人员必须穿带防静电工作服,不准带火种、穿钉子鞋进入充装间。
三、充装的气瓶必须经充装前检查合格的气瓶,严禁充装不合格气瓶。
四、严格按规定充装,不准超装。标准如下:
ysp—10型气瓶,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10公斤;
ysp—15型气瓶,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15公斤;
ysp—50型气瓶,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50公斤。
五、气瓶充装后,必须经两次检斤和充装后检查,防止超装和泄漏。
六、充装间不准储存“实瓶”,“实瓶”应及时运送到库房。
七、充装间的设备、管道、阀门、胶管等必须完好,充装人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