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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十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1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工业贸易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本公司。

三、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无法解决的事项。

3.2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

四、机构职责与管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其安全生产工作。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4.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

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或多名;

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5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1.6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4.1.7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4.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4.2.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4.2.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4.2.4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劳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公司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4.2.7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2.8负责公司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4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5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6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3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 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3.2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3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员。

4 管理要求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公司专职安全员组织。

4.2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

4.1.2专职安全员配备:当公司职工人员超过300人时,按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当企业职工人数不到300人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进行聘任。

4.2.2各生产车间要求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原则由车间主任兼职担任。

知)。

4.1.3会议内容

1) 各车间、部门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不安全因素、事故或故障,主要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将发生

的原因、经过、教训、措施、责任、汇报清楚。

2)各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和内部车辆(生产专用),如果在一周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异常及违章现象,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说清楚,同时责任人应在部内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本部门、车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奖罚等

4) 岗位人员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

5)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各车间、部门专职安全员,必须把本月安全检查

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等汇报清楚。

6)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如本月度的安全考核及处理和生产部部长对部内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

7)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计划。

8)有关文件、事故通报及公司安全会议精神的学习

4.1.4会议纪律要求

1)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100元/次,连续3次不参加会议的人员除罚款外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迟到、早退在20分钟内的罚款50元/次。连续3次迟到、早退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3)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和其它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在1小时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4)请假人员,经批准后必须指定一人参加会议。

4.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4.2.1正常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问题需要决策时随时召开。

4.2.2参加人员:安全委会全体人员。

4.2.3会议内容: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决策等。

4.3车间、班组安全会议

4.3.1车间班组每应如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时间根据各车间、班组的情况安排。

4.3.2车间和班组会议必须由车间班组的全部人员参加。

4.3.3会议内容

1)传达公司安全会议和相关要求;

2)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3)总结本车间或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4)事故和事件案例分析等。

4.4会议记录

4.4.1安全会议记录由生产部负责记录和整理;

4.4.2整理后的会议录应及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车间。

5.记录

5.1《安全会议记录》

6.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公司。

第4篇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第5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6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处负责人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 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1名副主任。

4.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 公司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由安全主管任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管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主管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 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

第7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8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22〕128号

3. 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3.2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3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员。

4 管理要求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公司专职安全员组织。

4.2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

4.1.2专职安全员配备:当公司职工人员超过300人时,按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当企业职工人数不到300人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进行聘任。

4.2.2各生产车间要求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原则由车间主任兼职担任。

知)。

4.1.3会议内容

1) 各车间、部门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不安全因素、事故或故障,主要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将发生

的原因、经过、教训、措施、责任、汇报清楚。

2)各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和内部车辆(生产专用),如果在一周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异常及违章现象,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在内部安全例会上说清楚,同时责任人应在部内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本部门、车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奖罚等

4) 岗位人员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

5)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各车间、部门专职安全员,必须把本月安全检查

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等汇报清楚。

6)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如本月度的安全考核及处理和生产部部长对部内月度安全工作的总结。

7)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计划。

8)有关文件、事故通报及公司安全会议精神的学习

4.1.4会议纪律要求

1)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100元/次,连续3次不参加会议的人员除罚款外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迟到、早退在20分钟内的罚款50元/次。连续3次迟到、早退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3)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和其它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在1小时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4)请假人员,经批准后必须指定一人参加会议。

4.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4.2.1正常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问题需要决策时随时召开。

4.2.2参加人员:安全委会全体人员。

4.2.3会议内容: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决策等。

4.3车间、班组安全会议

4.3.1车间班组每应如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时间根据各车间、班组的情况安排。

4.3.2车间和班组会议必须由车间班组的全部人员参加。

4.3.3会议内容

1)传达公司安全会议和相关要求;

2)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3)总结本车间或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4)事故和事件案例分析等。

4.4会议记录

4.4.1安全会议记录由生产部负责记录和整理;

4.4.2整理后的会议录应及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车间。

5.记录

5.1《安全会议记录》

6.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

第9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第10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十篇)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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